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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21年前“紫藤巷兇殺案”再審下周將開庭,最高法四年前指令再審
發(fā)生于21年前的山西“紫藤巷兇殺案”即將開庭再審。
12月14日,山西“紫藤巷兇殺案”原審被告人董昀及其辯護律師鄧學平、藺云利,被告人李文浩的辯護律師魏景峰告訴澎湃新聞(www.6773257.com),他們已接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通知,此案將于12月19日、20日進行開庭再審。
董昀、李文浩的辯護律師均表示,他們將作無罪辯護。
4年前,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再審。
董昀和魏景峰告訴澎湃新聞,這四年期間,山西高院曾召開過兩次庭前會議,最近一次是2024年9月13日。董昀提到,在庭前會議上,他們提出了非法證據排除申請。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2003年10月2日,山西省臨汾市翼城縣計生委干部馬朝暉在位于翼城縣北關村紫藤巷的家中被殺害,身中49刀。案發(fā)后,馬朝暉妻子李慧和及其情夫李文浩涉嫌故意殺人罪被警方控制。住在馬朝暉家附近的董昀,被認定為了包庇兇手而偽造現場。
董昀原是山西省臨汾市翼城縣公安局從事現場勘查的技術員。因前述兇殺案,被法院以包庇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2016年2月刑滿出獄后,董昀堅稱自己無罪,繼續(xù)申訴。
該案經歷3年偵查、8年審理,經翼城縣和臨汾市兩級法院6次審判后,2014年,山西省高院作出(2014)晉刑一終字第18號刑事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李慧和李文浩故意殺人罪成立,均被判處死緩;董昀犯包庇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李慧的姐姐李翠仙被判妨害作證罪,免于刑事處罰。
此后,李慧、李文浩、董昀、李翠仙均不服,提出申訴。2018年1月15日,最高檢認為山西省高院的相關裁定“確有錯誤”,已建議最高人民法院依照審判監(jiān)督程序重新審判。
時隔2年,董昀等人再次接到新消息。2020年9月21日,董昀等人接到山西省高院電話通知稱,他們的案件將重新審判。
2020年9月,董昀告訴澎湃新聞,他收到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通知稱,最高人民法院已指令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再審。
董昀提供的《最高人民法院再審決定書》顯示,對于原審被告人李文浩、李慧故意殺人、原審被告人董昀包庇、原審被告人李翠仙妨害作證一案。經審查認為,原審被告人李文浩、李慧、董昀、李翠仙的申訴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第(一)、(二)項規(guī)定的應當重新審判情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四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決定如下:指令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本案進行再審。
該份再審決定書蓋有最高人民法院公章,落款時間為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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