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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明案與下屆總統大選:韓國政治與司法的“權力游戲”
11月25日,韓國最大在野黨黨首李在明“教唆偽證”案一審宣判,李在明被判無罪。而10天之前的11月15日,李在明違反《公職選舉法》案一審宣判,李在明被判監禁兩年,緩刑一年。這是李在明正在進行的5場訴訟的最初2項判決,判決的不同結果顯示了李在明案的巨大爭議性。終審判決將決定他是否有資格參加下屆總統大選。
韓國實行三審終審制,漫長的訴訟過程使李在明的命運和韓國政局充滿變數。李在明案再次顯現了韓國政治因素與司法制度的相互作用關系。隨著政黨間斗爭日益白熱化,政治操作介入司法運行和司法判斷影響政治進程的現象反復出現,也進一步加劇了韓國的政壇對立和社會撕裂。
當地時間2024年11月25日,韓國首爾,韓國主要在野黨民主黨(DP)領導人李在明抵達首爾中央地方法院。視覺中國 圖
官司纏身的李在明
2022年總統大選中,作為共同民主黨候選人的李在明僅以0.73%的微弱劣勢敗給了國民力量黨候選人尹錫悅。雖然敗選,但李在明借機鞏固了在共同民主黨內的領導地位。今年4月舉行的國會議員選舉中,李在明率領共同民主黨一舉獲得300個國會議席中的175席,擴大了“朝小野大”優勢。8月舉行的全黨大會上,李在明高票連任黨首,一時聲望達到頂峰,被視為下屆總統的最有力競爭者。
但光鮮背后總有鮮為人知的隱情,伴隨著李在明的崛起,針對他種種違法嫌疑的質疑始終不絕于耳。2018年,李在明就因散布虛假信息被法院判罰300萬韓元,險些喪失被選舉權,李在明上訴到大法院才解脫罪名。總統競選期間,李在明的多起違法嫌疑被對手曝光。大選結束后,檢察機關開始對李在明進行立案調查,目前李在明面臨的5起訴訟中,違法嫌疑均發生在其擔任城南市長和京畿道知事期間,那時正是李在明作為政治新星在政壇冉冉上升階段。
據檢察機關的指控,李在明任職期間有散布虛假信息干擾選舉、瀆職、教唆他人做偽證、公款私用和非法向朝鮮匯款等不法行為。法院先后對5起案件展開審理。李在明的夫人日前也因為違反《公職選舉法》一審被判有罪。對于這些指控,李在明全部矢口否認,指責這是尹錫悅政府對自己的“政治審判”。李在明到底是否有罪,已經不是簡單的司法判斷問題,而是韓國政壇政治與法律博弈的縮影。
政治清算背后的司法較量
李在明案之所以引人注目,除了他最有希望成為下屆總統外,更讓人關注的是韓國司法制度與政治操作的相互牽制與較量。
在韓國,實現執政黨變更的政權交替后,新政權上臺必然對前政權進行清算,這幾乎已成為一種政治定式,形成了冤冤相報的惡性循環。李明博上臺后對盧武鉉親屬違法的調查,導致盧武鉉跳崖自殺。文在寅上臺后對保守派進行清算,李明博鋃鐺入獄。尹錫悅上臺后,文在寅的夫人和女兒成為調查對象。政治清算的根源既有政見之爭的原則分歧,也有選舉中政黨之間、候選人之間相互攻擊抹黑、舉報揭發形成的情緒積怨。尹錫悅政府對李在明的調查,被外界視為國民力量黨清除下屆大選最有力的競爭對手。
開展政治清算,打著“懲處不法行為”旗號是常見的做法,其中檢察機關扮演了重要角色。韓國法律賦予了檢察官特殊權力。在刑事案件中,檢察官擁有完全獨立的偵查權和起訴權,對于同一起案件,檢察官有權決定起訴或不起訴,有權決定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起訴或不逮捕起訴。這種制度使檢察官在擁有不受外部干涉的辦案權力的同時,也往往成為政界爭取和利用的目標。
總統雖然不能直接干涉辦案,但總統具有高級檢察官的任命權,可以任命自己人出任檢察機關負責人,從而影響辦案的力度和走向。尹錫悅就任總統后,任命親信韓東勛出任法務部長官,加快對李在明的調查。這是利用政治權力介入司法的一種方式,無論保守勢力還是進步勢力執政都不例外。
另一方面,韓國法院擁有完全獨立的審判權。對于檢察機關的起訴,法官也可能會依據法理和證據作出與檢察官不同的判斷。去年9月,同意逮捕李在明的議案被韓國國會通過,甚至連本黨的部分議員也投了贊成票,但法官最終駁回了逮捕申請。李在明“教唆偽證”案一審判決中,檢察官要求判李在明監禁3年,但法官作出了無罪判決。這些判決結果緩和了李在明面臨的司法危機,使政治斗爭形勢反轉。這是司法判斷影響政治進程的事例。
按照韓國的法律制度設計,檢察機關應秉持中立性辦案,法院應秉持獨立性審判。但政治介入讓這些原則走了樣,檢察機關辦案往往受到政治授意的影響,而政治上本來可以協商解決的問題,往往又因互不妥協起訴到法院。“司法政治化”和“政治司法化”日益凸顯的趨勢,也造成了韓國政黨和司法機關公信力的下降。
李在明和在野黨的反制
利用法律手段進行政治博弈并不是執政黨的專利。在韓國,身為政治人物被檢舉揭發是常態。尹錫悅在總統選舉中也曾6次被舉報違反選舉法,只不過其當選總統后,檢察機關均以“沒有嫌疑”為由結案處理。但占據國會多數席位優勢的在野黨也有反制之道,利用立法權對執政黨施加壓力是共同民主黨和李在明正在做的事情。
去年底以來,共同民主黨已經3次推動國會通過針對尹錫悅夫人金建希的特檢法案,要求任命特別檢察官對金建希的違法嫌疑進行調查,均被尹錫悅利用總統權力否決。前兩份特檢法案最終未能通過國會再審的門檻,第三份特檢法案將于12月10日進行再審表決,共同民主黨正在動員全部力量醞釀闖關。
此外,共同民主黨還推動國會對調查李在明的檢察官進行彈劾,以此對檢察機關施加壓力。通過這些操作,制造尹錫悅操縱司法、袒護家人的輿論,破壞尹錫悅的政治形象,這些目的已經達到。尹錫悅的支持率一度下跌到17%,其中很大原因與夫人金建希的違法嫌疑有關。尹錫悅不得不公開發表講話表示道歉。
除了利用總統夫人的違法嫌疑大做文章外,共同民主黨還利用國會多數席位優勢,頻頻推動國會通過政府反對的政策法案,迫使尹錫悅行使否決權(尹錫悅已經成為否決國會通過議案最多的韓國總統),之后再發動輿論抨擊總統無視國會權力,獨斷專行。在野黨這種“合法”斗爭方式使尹錫悅掉入“否決陷阱”,加上民眾對政府民生經濟政策的不滿,坐實了尹錫悅內政無能的形象。
李在明案對今后韓國政局影響存變數
李在明“教唆偽證”案一審被判無罪后,檢察機關當即提出抗訴。上一起違反《公職選舉法》案一審判決李在明有罪后,李在明和檢察機關也分別提出了抗訴。韓國實行三審終審制,李在明相關案件的審理還要經歷漫長過程,對韓國政局的影響存在諸多變數,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一是朝野政黨內部的力量變化。李在明違反《公職選舉法》一審被判有罪后,共同民主黨內部的“反明派”活躍起來。作為共同民主黨內的新主流派,李在明并沒有得到黨內全部力量的支持,去年9月國會通過同意逮捕李在明的議案,部分本黨議員投了贊成票,內部矛盾已暴露無遺。李在明的司法風險始終被“反明派”詬病,將成為共同民主黨內部分裂的導火線。
另一邊,國民力量黨的內部矛盾則已經公開化。現任黨首韓東勛本是尹錫悅的親信,但韓東勛擔任黨首后逐步與尹錫悅拉開距離,今年來更因總統夫人金建希問題與尹錫悅產生隔閡,黨內分別支持二人的派系矛盾公開化。雖然對于李在明案黨的利益一致,但在金建希問題的處理上兩派分歧明顯,成為國民力量黨內部分裂的隱患。
二是司法天平倒向的影響。韓國的政治博弈中,法律既是斗爭的手段,也是決定最終勝負的依據。司法判斷決定的是訴訟的勝負,其結果卻可以間接影響到政局的走向。李在明的5起案件中,即使有一起被終審判處達到免除被選舉權的刑罰,他都將失去參選下屆總統的機會,這將使韓國下屆大選局勢產生重大變動。法院判決的時機也很重要,鑒于距離下屆大選還有兩年多時間,預計終審判決不會拖到大選之后。審理過程中如政局發生變化,司法判斷是否會受到政治因素的影響,對法官和李在明都是未知的考驗。
李在明 視覺中國 資料圖
三是尹錫悅執政后半期的表現能否扭轉局面。到今年11月尹錫悅的任期剛好過半,但其支持率已經滑到谷底。目前韓國外部面臨特朗普上臺韓美關系發生不確定變動的考驗,內部出現經濟低迷、政局紛亂、社會撕裂的局面。李在明的兩起案件一審宣判后,有不同的民間團體走上街頭表達意見,并發生沖突。10月18日以來,韓國共有67所大學的教授聯名發表了31項“時局聲明”,要求尹錫悅改革政務,解決當前的經濟危機和外交安全危機。尹錫悅能否在剩余任期內振作經濟、穩定內政,今后他走的每一步都很關鍵。如果不能通過訴訟動搖李在明的政治地位,尹錫悅將遭到來自黨內外的掣肘,想有所作為扭轉局面恐難以實現。
李在明案再次暴露了韓國政治因素與司法制度的相互作用關系。韓國的政治極化已經成為你死我活的斗爭,為了獲勝,就要不擇手段打壓對手,法律訴訟成為政治斗爭的重要方式。如果李在明的5起案件都走到終審,將會有15起判決,每起判決都會引起韓國社會的震動,將使韓國的政壇對立和社會撕裂進一步加劇。
(徐志堅,天津外國語大學國別和區域研究院兼職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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