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事關住房!上海重磅發布!這一標準取消!
—2024—
近日,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布《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明確了與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相銜接的增值稅等優惠政策。為貫徹落實國家工作部署,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經上海市政府同意,上海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等四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取消普通住房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一是明確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二是明確取消標準后相關個人住房交易稅收事項。
《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一、關于個人轉讓住房個人所得稅
《通知》明確,對個人轉讓住房未提供完整、準確的房屋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房屋原值和應納稅額的,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住房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108號)第三條的規定實行個人所得稅核定征稅,以轉讓收入的1%核定應納個人所得稅額。
按照上述規定,上海市取消了個人轉讓非普通住房以轉讓收入的2%核定應納個人所得稅額的規定。其他個人所得稅方面的政策未作調整,如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居民換購住房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仍按照國家相關文件繼續執行。
二、關于個人出售住房增值稅
根據《公告》規定,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
三、關于個人購買住房契稅
根據《公告》規定,上海市適用與全國統一的個人購房契稅優惠政策。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14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契稅。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積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14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
四、關于實施時間
按照《公告》明確的執行時間,《通知》規定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2024年12月1日前,個人銷售、購買住房涉及的個人所得稅、增值稅和契稅尚未申報繳納的,符合《公告》和《通知》規定的可適用執行。
小云提醒!事關你我退休生活的“個人養老金”制度您了解嗎?
可減稅?相當于再多一份收入?該如何操作?
一起來看看吧!
如果您想要查看自己的養老金,“隨申辦市民云”APP【養老金】服務,可一鍵查詢養老金賬戶。
“隨申辦市民云”APP提供多項公積金相關服務,大家可以掃描下方二維碼,前往【公積金專區】查看使用哦!
“隨申辦市民云”APP還設有【我的不動產】服務,在家輕松查詢上海不動產登記信息、開具本市房屋查詢結果證明,還能一鍵領取不動產登記電子證照~掃描下方二維碼可直達服務。
在房產過戶的過程中,包含著水、電、氣和有線電視的過戶,很多市民在辦理時可能要去不同的營業廳分開辦理,而且需要攜帶證件原件,來回折騰,費時又費力!那么,有沒有渠道一次性解決呢?“隨申辦市民云”APP提供【水電氣視聯辦過戶一件事】一鍵式就可以在多個平臺在線辦理!掃描下方二維碼直達服務。
溫馨提示
@上海市民朋友們,為了今后提供更好的就醫場景,提供更細致的醫療服務,我們近期同步上線了【隨申辦就醫場景調研問卷】,快來掃描下方二維碼,進入填寫問卷,說說你對相關場景的使用經驗吧~
文章內容和配圖來源于|勞動報、房可圓等。轉載和授權請聯系原作者
原標題:《事關住房!上海重磅發布!這一標準取消!》
本文為澎湃號作者或機構在澎湃新聞上傳并發布,僅代表該作者或機構觀點,不代表澎湃新聞的觀點或立場,澎湃新聞僅提供信息發布平臺。申請澎湃號請用電腦訪問http://renzheng.thepaper.cn。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