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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審批80米以上住宅建筑,應確保與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
2022年12月7日,江蘇泰興,消防救援人員展開應急救援演練。視覺中國 資料圖
江蘇加強高層建筑高度管控,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上城市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筑,嚴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筑;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城市不得新建250米以上建筑。各地一般不得新建100米以上的住宅建筑,城區常住人口100萬以下城市嚴格限制新建80米以上住宅建筑。
日前,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消防救援總隊聯合印發《關于加強高層建筑規劃建設管控的意見》(以下簡稱《管控意見》),將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11月12日,三部門召開新聞發布會對《管控意見》進行解讀。
高層建筑體量大、功能復雜,存在的火災隱患不容忽視。該省消防救援總隊法制與社會消防工作處處長陳文杰介紹,應為超高層建設項目配套建設消防救援站,滿足超高層建設項目滅火和應急救援任務需求。該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建設工程消防管理處處長戴登軍介紹,住建部門將強化高層建筑建設項目監督管理,如加大對防火關鍵部位及隱蔽工程驗收質量的抽查抽測等。
高層建筑是指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大于24米的非單層廠房、倉庫和其他民用建筑。其中,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為超高層建筑。據統計,截至目前,江蘇省有近18萬棟高層建筑。
據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官方微信公號消息,隨著高層建筑越來越多、建筑高度不斷刷新,也為推動現代化城市治理提出了新的挑戰和要求。今年,按照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三部門共同研究制定《管控意見》,圍繞高層建筑從嚴從細明確管控要求。
《管控意見》提及,各地應結合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常住人口規模、消防救援能力、改善型住宅需求等因素,編制覆蓋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等的消防專項規劃,明確具體地塊建筑高度、容積率等上限指標,并細化新增人口100萬城市建筑高度控制線要求,明確城區常住人口100萬以下城市,嚴格限制新建100米以上建筑和80米以上住宅。
為避免城市盲目“攀高”,《管控意見》在國家要求基礎上,將履行重大行政決策程序項目范圍拓展至所有城市新建的100米以上建筑,旨在更加全面地將高層建筑納入政府決策工作體系中。規定相關部門在審批80米以上住宅建筑、100米以上公共建筑建設項目時,應征求同級消防救援機構意見,確保與當地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
江蘇以規劃引導高層建筑科學選址布局。《管控意見》提出,推動消防等專項規劃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要求,促進規劃更好協調解決高層建筑建設及其周邊設施配套的空間需求。
同時,嚴格高層建筑規劃許可管理。《管控意見》明確,自然資源部門應當根據詳細規劃出具規劃條件、實施規劃許可,重點加強對建筑高度、容積率等規劃指標,出入口及消防、救護等特殊交通流線,建筑物間距及建筑單體設計中涉及職責范圍內安全要素的審查,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前,就消防車道、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建筑間距,以及外連廊、內天井、架空層、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設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征求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消防救援等主管部門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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