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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評論:抗癌者籌款5天后曬新房?公眾信任不容如此“玩弄”
網絡眾籌不能成為一筆“糊涂賬”。
據紅星新聞報道,因罹患霍奇金淋巴瘤,現年29歲的蘭某飛通過水滴籌發起目標90萬元的籌款。然而發起籌款后不久,蘭某飛就因在多個微信群曬新房照片遭到群友舉報。多位受訪捐贈者表示,蘭某飛在群里發布籌款消息5天后便開始曬新房照,還在群聊中自稱“幾天進賬了70多萬元”,被多位群成員質疑隱瞞真實財產狀況騙捐。
11月7日,水滴籌官方發布聲明稱,蘭某飛多次向平臺隱瞞家庭房產,目前所籌集的超27萬元善款將全部退還,蘭某飛將被列入“籌款人失信”黑名單,永久禁止發起籌款。此外,通過校友群及各大興趣群獲得的捐款,蘭某飛也已通過“退款群”向其余捐款人發起退款轉賬。
真實性是開展公益捐助活動的基礎和前提,也是對捐助者知情權的基本尊重。就大病救助而言,信息的真實性主要在于兩個層面:一是相關病情和所需費用的真實性,二是求助個人和家庭的真實資產狀況。人們在看到求助信息時,只有對這些關鍵信息有真實、全面的了解,才能綜合判斷眼前的案例到底屬于“雪中送炭”還是“錦上添花”,并基于自身意愿確定是否捐款、捐助多少。而當這些關鍵內容被“選擇性呈現”、與事實存在較大出入時,捐助者的決策就會有所偏差。真相大白后,也會產生愛心被消費的負面感受。
根據水滴籌此次聲明,自接到用戶舉報后,平臺先后兩次向蘭某飛進行核實,其均表示不存在隱瞞。直到平臺經過多方交叉驗證并第三次向蘭某飛驗證時,他才最終承認自己在籌款過程中,存在多次向平臺隱瞞家庭房產的情況。而且,這次蘭某飛真實資產被披露,也存在相當強的偶然性。試想,如果他沒有在群里主動“秀房產”,是否會繼續“悶聲”獲得更多捐款呢?
這也再次證明,確保求助信息的真實性不能只靠求助者的自覺。事實上,由于利益相關,一些求助者為了獲得更多同情,還會傾向于刻意放大自身經歷中“慘”的一面,對自身真實資產狀況則或有意淡化,或刻意隱瞞。
隨著網絡眾籌成為個人大病求助的重要渠道,類似刻意隱瞞的情況并不少見。2019年11月,北京朝陽法院就宣判了全國首例因個人大病求助引發的糾紛,認定籌款發起人莫某隱瞞名下財產和其他社會救助,違反約定用途將籌集款項挪作他用,構成違約,一審判令莫某全額返還籌款15萬余元并支付相應利息。
網絡眾籌不能成為一筆“糊涂賬”,不管是求助者的病情、所需資金、家庭經濟狀況等核心信息,還是善款的后續去向,都必須有所依據、清楚明白。
對此,相關平臺有必要加強審核機制,完善籌款發起人、求助人家庭財產公布標準,細化撤回機制和違約責任,防止有人將眾籌變為“生意”,通過刻意“賣慘”的方式博取同情,獲得更多捐助。民政、社保、慈善基金會等部門也需要加強合作,推動信息互通共享,方便平臺高效核實。另外,除了要求退款和納入失信黑名單,進一步細化相關法律法規,讓惡意欺騙公眾的籌款者付出法律代價,可以倒逼其約束好自身行為。
關于籌集的款項,確保專款專用、資金流向透明,才能使每一分善款的去向都符合捐贈者的本意。此前,不少專家都曾建議,可以建立網絡平臺與醫療機構的雙向流轉機制,實現籌集款扣劃至醫療機構直接用于結算。如此,既能降低資金風險,防止籌款人直接提現后擅自挪作他用,也能確保籌款有所結余時,依規按時退還給捐款人。
總之,眾籌信息不該被隨意“打扮”,公眾信任也不容“玩弄”。進一步完善審核機制、明確法律責任、加強資金監管,顯然極為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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