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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報:圖書館不拒絕“流浪漢”讀者,為何令人動容?
近日,有福建廈門網(wǎng)友反映,近一年多來,前埔圖書館長期有流浪漢出現(xiàn),氣味刺鼻,衛(wèi)生情況堪憂。就此,廈門市思明區(qū)文化和旅游局答復稱,經(jīng)核實,這位“流浪漢”也是一位讀者,經(jīng)常在固定時間來到前埔分館,有輕度智力障礙,不擅與人交流,形象稍顯邋遢,但沒有影響其他讀者閱讀的行為。思明區(qū)文化和旅游局表示,每一位公民都有進圖書館閱讀的權利,我們不能拒絕他入館。
“如果有天堂,天堂應該是圖書館的模樣。”雖然也沒人能說清圖書館的模樣該符合何種標準,但博爾赫斯這句名言道出了人們心中對圖書館樣貌的諸多浪漫想象,或干凈素雅,或端莊嚴肅,是享受閱讀的場所,更是詩意的棲息地。大體來說,是一個與流浪漢不修邊幅的外在形象不太相符的空間。
為何“流浪漢”讀者出入圖書館會令留言網(wǎng)友感到不適和擔憂,由此也能推測一二。具體來看,網(wǎng)友一是反映流浪漢存在個人衛(wèi)生問題,二是覺得他白天在圖書館、晚上在垃圾堆旁邊出入,“有點嚇人”。在跟工作人員反映過但沒法處理的情況下,希望相關部門幫忙查清楚。
其實,從公共衛(wèi)生和個人安全角度出發(fā),網(wǎng)友提出這樣的訴求也并非不能理解。對此,圖書館工作人員對“流浪漢”讀者的儀容儀表、舉止行為等方面進行了勸說,該讀者之后再次進館時,已經(jīng)更換了衣服,理了頭發(fā)。思明區(qū)文化和旅游局也表示會對該讀者個人衛(wèi)生等方面的問題持續(xù)關注和提醒。
相關部門在保障“流浪漢”讀者入館權利的同時,也處理了留言網(wǎng)友的訴求,這一答復讓不少網(wǎng)友覺得“處理得當”。的確,公共圖書館是免費為社會公眾服務的圖書館,不同身份的讀者的閱讀需求,都應該被正視和尊重。在公共權利的行使和保障上,理應被同等對待。
人們在圖書館內閱讀。新華社發(fā)(王永勝 攝)
圖書館不拒絕每一位讀者,是公共設施盡可能悅納和服務更多人的應有之義。但正因為圖書館承載了人們心中對理想和文明的浪漫想象,它們對公眾和城市的價值和意義又不止于公共場所,更是人們開放的精神空間。它的“不拒絕”,不只是不拒絕每個踏入的腳步,更是尊重和熨帖每顆對知識的向往之心。
也正因此,無論是之前農(nóng)民工給東莞圖書館留言“余生永不忘你”,還是多省市圖書館對流浪、拾荒者開放,總能撥動人們心底柔軟的那根弦。因為這種時刻對文明的理解,不局限在“看上去”是得體的,更是思想上的包容與共鳴。
這也能對個人權利和公共空間帶來一些思考。公眾期待的公共服務的呈現(xiàn)是有序的、體面的,但因為人與人本就各不相同,實際可能是多樣的、不盡如人意的,很多時候需要個人權利的讓渡和理解。同時,公共管理也需要不斷完善和細化,當開放與包容的程度提高,管理自然也需要一直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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