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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披露:四川一高新區管委會主任炒股虧30余萬,靠受賄補窟窿
10月31日,四川省紀委監委網站刊文披露,四川中江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原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陳志軍為填補炒股虧損的30余萬元,千方百計將權力變現。
陳志軍,男,1970年7月出生,1990年5月參加工作,1995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陳志軍出生于農村,入職便扎根基層,但在升任中江縣城區南華鎮黨委書記后,城區的繁華、內心的虛榮與外界的吹捧,讓他開始“飄”了起來。從小過夠了苦日子的陳志軍,在尋求事業成功的同時,更渴求升官發財的“齊頭并進”。
消息稱,自2010年起,陳志軍被提拔擔任縣委組織部副部長、縣工商局黨組書記等重要崗位后,頻頻出入各種飯局,見慣了燈紅酒綠,對物質的追求也越來越高,于是,他妄圖通過股市開辟致富“快速通道”。他先后籌集200余萬元炒股,幾年下來卻虧損高達30余萬元,心態失衡后為了盡快填補“窟窿”,他便千方百計將權力變現,開始頻踩紀法紅線。
“組織和人民賦予陳志軍的權力,此時儼然成了他謀取私利、收取賄賂的籌碼。”四川省紀委監委文章披露,長年在中江縣擔任鄉鎮、部門“一把手”的陳志軍,身邊不乏各有所圖的“圍獵者”。面對“圍獵”,只要有錢可拿,陳志軍便甘之若飴。擔任某鄉鎮“一把手”時,他在工程項目中收取商人老板“感謝費”20余萬元;任職縣商務局局長時,酒店老板龔某某向其透露,希望招商引資引進酒店,并在土地價格方面得到“支持”,隨后將10萬元“感謝費”奉上,陳志軍欣然笑納;在縣工商局長任上,為他人承攬業務收取“服務費”4萬元……
調任縣自然資源局局長后,陳志軍在土地出讓、項目撥款等方面為商人老板提供“服務”,換來了商人老板的“投桃報李”。2018年,中江縣引進某重點旅游和鄉村振興項目,需要縣自然資源局牽頭調整空間規劃。2021年,該項目老板馬某因此事多次求助,并送上8萬元“感謝費”,陳志軍很快利用職權提供了相應幫助。于他而言,“拿錢辦事”習以為常,紀法約束拋之一旁,陳志軍已將手中權力徹底異化為“等價交換”的籌碼。
經查,2007年至2022年,陳志軍利用職務便利,先后在工程款撥付、職務晉升等方面,為管理服務對象25人提供幫助并收受財物共計185.5萬元,其中,2019年6月至2022年4月,僅在擔任縣自然資源局局長期間,利用職權為他人在國土空間規劃、土地用途管制、用地保障等方面提供便利,先后收受他人財物100余萬元。
2023年1月,陳志軍接受德陽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23年8月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2024年2月,因犯受賄罪,陳志軍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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