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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圖說話 | 我國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調整解讀之二:調整調出情況
【中國綠發會訊】自然保護地是生態建設的核心載體、中華民族的寶貴財富、美麗中國的重要象征,在維護國家生態安全中居于首要地位。我國自1956年在廣東省建立第一個自然保護區—鼎湖山自然保護區以來,經過多年努力,已建立各級各類自然保護地九千多個,占陸域國土面積的18%。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的指導意見》《關于在國土空間規劃中統籌劃定落實三條控制線的指導意見》,國家林草局、自然資源部會同生態環境部、農業農村部等有關部門,組織開展了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工作,在各省級人民政府報送方案的基礎上,形成《全國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方案》,并已通過部門聯合審查,于10月15日至10月22日進行了整合優化調整情況公示。
封面配圖(來源:ZYP)
根據《全國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調整清單》(附件2),整合優化結果分為保留、轉型、降級、被并、拆分、撤銷等6種類型;并給出了調入、調出的面積數字,其中調出部分列舉了調出理由及調出面積數據,包括耕地、人工商品林、礦業權、開發區、城鎮、村莊、項目用地、其他等8項。經過對此表格數據的統計分析,本次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調整調出耕地334.18萬公頃、人工商品林107.18萬公頃、礦業權84.75萬公頃、開發區5.51萬公頃、城鎮41.63萬公頃、村莊54.07萬公頃、項目用地67.44萬公頃和其他709.26萬公頃,共計1404.03萬公頃。全國自然保護地優化調整調出理由及其面積百分比見圖1。
圖1 全國自然保護地優化調整調出理由及其面積百分比
從圖1可知,自然保護地優化調整調出理由及其面積占比最大的是“其他”項,具體可能涉及行政邊界沖突、自然保護地重疊、交叉、先前保護地劃分不合理等方面,公示材料并沒有給出相關信息。除此項之外,自然保護地調出理由及其面積百分比從大到小依次為耕地>人工商品林>礦業權>項目用地>村莊>城鎮>開發區。由此可知,在我國以往的自然生態保護工作中,最主要的壓力來自農田開墾、人工商品林建設、礦產開發、項目占地、村莊和城鎮建設、開發區建設等。
小結:
構建科學合理的自然保護地體系,是我國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此次全國自然保護地優化調整涉及范圍大,調整結果對于我國自然生態保護意義深遠,為此,本次公示也受到社會各界特別是生態保護領域人士的廣泛關注。中國綠發會綜合技術部秉持理性及審慎的態度基于相關部門公示材料進行簡單的數據分析,以期為公眾更好的理解和參與生態保護領域的國家重大決策提供參考依據。
參考資料:
1.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的指導意見》
https://www.gov.cn/zhengce/2019-06/26/content_5403497.htm
2.關于全國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調整情況的公示,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政府網
https://mp.weixin.qq.com/s/hXq8nhYjF2paqZKGNBxmRA
文/ZYP
審/藍天
排版/angel
本文來自“中國綠發會”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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