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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稱網貸后被平臺扣1299元會員費,輕花優品:退還1000元
近日,消費者黃女士向澎湃公眾服務平臺“服務湃”(www.touau.thepaper.cn)投訴稱,今年8月25日,她在輕花優品借款13000元,卻在一個多月后的10月9日被莫名其妙地開通了1299元的會員卡。
10月9日20:00左右黃女士在本人不知情的情況下莫名其妙地被開通了價值1299元的會員卡消費。
黃女士對這筆扣款表示不解,與輕花優品的客服人員溝通時,對方稱她在申請時選擇了相關條款。黃女士對此回應并不滿意,她認為該選項并未達到提示標準,反而更像是渾水摸魚,趁用戶不注意悄悄扣款,“這是變相收取‘砍頭息’”。黃女士稱,她此后多次向輕花優品提出退還會員費均無果。
接到黃女士投訴后,澎湃新聞致電輕花優品,工作人員表示,將與黃女士本人協商處理。經協商,輕花優品目前已退還黃女士1000元。
消費者投訴:
黃女士介紹,8月25日她在輕花優品平臺貸款13000元,借款合同約定,本次貸款的固定(年)利率為6%,貸款的逾期罰息利率為貸款實際利率水平上浮50%。黃女士認為可以接受,便簽下這筆貸款。
本以為錢款到賬,正常使用,按時還款就行,讓黃女士沒想到的是,10月9日晚,她的輕花優品賬戶被無故開通了價值1299元的會員卡并進行了扣款。黃女士感到莫名其妙,急忙翻看貸款合同,沒有發現涉及1299元會員費的相關條款。
隨后,黃女士聯系輕花優品客服詢問緣由,被告知是她在申請時自主選擇了這一選項。
黃女士對這一說法并不信服,她表示,自己并未主動勾選過任何有關會員費的選項,她在事后檢查發現,輕花優品的會員費開通選項是默認勾選的,提示字號非常小,“我根本注意不到,我認為這個選項根本達不到提示標準,這是在渾水摸魚,變相收取‘砍頭息’”。
黃女士認為,國家明文規定禁止高利貸、砍頭息。她多次與輕花優品客服溝通,要求取消會員支付款項均遭到拒絕,“開通會員時平臺沒有盡到提醒義務,我也沒有使用過他們任何會員權益,為什么不能取消”。
企業回應:
接到黃女士投訴后,澎湃新聞致電輕花優品,一名工作人員表示,其不接受除客戶本人以外的第三方質詢,將在后續與黃女士本人溝通處理。
隨后,黃女士向澎湃新聞反饋稱,經過協商,輕花優品已同意退還1000元,目前她已收到這筆款項。
澎湃新聞在某投訴平臺檢索發現,多名網友曾投訴輕花優品“強制收取會員費”,僅最近30天投訴量便多達129條。有網友稱,他在輕花優品借款成功后,翌日凌晨,輕花優品在其本人不知情的情況下無故扣款999元會員費,疑似變相收取“砍頭息”。另有網友稱,2024年6月12日,他在輕花優品平臺借款8000元,也扣除了一筆權益費用739元。
律師說法:
輕花優品扣取用戶所謂的“會員權益” ,是否侵犯消費者權益?是否符合合同法規定?對此,北京市京師(上海)律師事務所律師吳風虎認為,如果平臺方申請頁的內容是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并在訂立時未經與申請人溝通,則根據《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條規定,可能屬于格式條款。我國法律規定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并要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對方有重大關系的條款。若平臺方未盡到上述義務,則申請人可主張該格式條款不成為合同的內容,對申請人不具備約束力。
吳風虎認為,該事件中扣除的部分可被認定為“砍頭息”,根據《民法典》及相關司法解釋規定,借款人可以按照實際借款金額還本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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