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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減500元!上海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來了!
上海市商務委介紹,自2024年10月16日至2025年6月30日,對個人用戶交投并報廢本人名下在本市注冊登記的電動自行車(含電池),且購買獲得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的電動自行車新車,本市給予個人用戶一次性500元購車立減補貼。
來看實施細則及熱點問答↓
補貼范圍和標準
對個人用戶交投并報廢本人名下在本市注冊登記的電動自行車(含電池),且購買獲得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的電動自行車新車。
本市給予個人用戶,一次性補貼500元購車立減金!
鼓勵享受補貼的個人用戶購買符合《電動自行車行業規范條件》企業生產的合格電動自行車新車。換購的鋰離子蓄電池電動自行車,其電池還應符合《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安全技術規范》(GB43834)標準要求。
補貼申請時間
2024年10月16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間
補貼對象要求
本次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對象為在本市注冊登記的電動自行車個人用戶。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個人用戶報廢的電動自行車1車,應當注冊登記在本人名下。
2、個人用戶報廢名下的電動自行車舊車,到銷售門店交投日期應在2024年10月16日至2025年6月30日之間,日期以由銷售門店出具的《車輛簽收確認單》上載明的交車時間為準。
3、個人用戶購買新車,購買日期應在2024年10月16日至2025年6月30日之間,購買日期以支付平臺銷售費用產生時間為準。
4、個人用戶購買的新車應當于購車之日起15日內(最晚于2025年7月15日前)在本市公安機關辦理注冊登記手續,注冊日期以非機動車號牌取得日期為準。
實施流程
個人用戶登錄“上海商務”微信公眾號-“政務服務”-“電動車以舊換新”,進入政策實施服務平臺,查看并選擇政策銷售門店。具體流程如下:
1、舊車交投至銷售門店
個人用戶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明、電動自行車舊車(含電池)及非機動車號牌,到政策實施銷售門店,通過政策實施服務平臺,進行實人認證,填寫舊車登記信息,簽署舊車交投及注銷登記委托書。
2、銷售門店核驗資格
銷售門店登錄政策實施服務平臺,核對個人用戶身份信息、舊車登記信息,對舊車(含電池)及號牌予以回收。
3、出示云閃付、支付寶、微信二維碼享受購車立減補貼
個人用戶注冊并登錄服務機構(云閃付、支付寶、微信)應用程序(APP),出示付款碼,購買新車。經核實符合條件的,銷售門店在銷售新車時直接給予個人用戶一次性定額立減補貼500元,開具符合國家財政規定的車輛銷售發票,發票的抬頭為個人(需實名制)。
4、新車上牌
個人用戶購買的新車應當于購車之日起15日內,在本市公安機關辦理注冊登記手續,注冊日期以非機動車號牌取得日期為準。
如何給非機動車上牌?
上“隨申辦市民云”APP,即可在線辦理“非機動車注冊登記”等事項。操作步驟如下↓
登錄“隨申辦市民云”APP→點擊首頁的“上海交警”→點擊“非機動車注冊登記(電動自行車)”→點擊“在線辦理”,進入申辦頁面。
核驗通過后,點擊“非機動車業務預約”—“電動自行車新車注冊登記普通號牌”。(依據自身情況也可選擇“新車申請快遞外賣專用號牌”或“舊車換發快遞外賣專用號牌”)
仔細閱讀“預約須知”后,請點擊“繼續預約”,在輸入整車編碼后點擊“確認”。
選擇自身所在區域,并選擇上牌點后,點擊“前往預約”。
輸入預約信息后,點擊“確認”即表示預約成功,點擊“繼續完善”按鈕進入下一步。
監督管理
參與政策實施的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整車回收拆解企業、電池回收處置企業、服務機構、個人用戶等應當按照本實施細則有關規定如實填報信息,并對申報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
參與政策實施的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銷售門店和所屬銷售人員不得以協助辦理補貼申請為名,收取附加費用。
發現以不合格產品作為換新產品的不予補貼,明知為不合格產品作為換新產品的視為騙取補貼處置。對經查實發現銷售企業、銷售門店和個人用戶串通他人提供虛假信息或設置虛假交易騙取補貼資金的,相關部門有權追回補貼資金。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相應責任。個人用戶逾期未完成新車注冊登記手續的,相關失信信息將依法依規歸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整車回收拆解企業未在政策實施期間內完成廢1舊日蓄電池交投的,相關部門依法追究相應責任。
上海市電動自行車
以舊換新補貼政策問答
補貼活動的起止時間?
本市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政策活動將于2024年10月16日啟動,至2025年6月30日結束。
哪些用戶可以享受補貼?
本次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對象為在本市注冊登記的電動自行車個人用戶。企業等非個人用戶暫不參與此次以舊換新補貼活動。個人名下的舊車車主、新車車主應為同一人,具體以本市公安機關注冊登記信息為準。
如何參與補貼活動?
本市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采用消費立減的方式。個人用戶可登錄“上海商務”微信公眾號-“政務服務”-“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進入政策實施服務平臺,查看并選擇參與政策實施活動的銷售門店。具體參與流程為:
1.舊車交投至銷售門店
個人用戶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明、電動自行車舊車(含電池)及非機動車號牌,到政策實施銷售門店,通過政策實施服務平臺,進行實人認證,填寫舊車登記信息,簽署舊車交投及注銷登記委托書。
2.銷售門店核驗資格
銷售門店登錄政策實施服務平臺,核對個人用戶身份信息、舊車登記信息,對舊車(含電池)及號牌予以回收。
3.出示云閃付、支付寶、微信二維碼享受購車立減補貼
個人用戶注冊并登錄服務機構(云閃付、支付寶、微信)應用程序(APP),出示付款碼,購買新車。經核實符合條件的,銷售門店在銷售新車時直接給予個人用戶一次性定額立減補貼500元,開具符合國家財政規定的車輛銷售發票,發票的抬頭為個人(需實名制)。
4.新車上牌
個人用戶購買的新車應當于購車之日起15日內,在本市公安機關辦理注冊登記手續,注冊日期以非機動車號牌取得日期為準。
如何查詢參與補貼活動的銷售企業、銷售門店信息?
銷售企業
上海市自行車行業協會已在其官方網站上公示參與“上海市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政策”的27家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名單。
銷售門店
本市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政策啟動實施后,個人用戶可登錄“政策實施服務平臺”--“銷售門店列表”,查看參與政策活動的銷售門店名單、客服電話等信息。目前,本市正在分批次推進銷售門店完成參與政策實施活動的準備工作。首批參與政策實施的銷售門店名單附后,具體以政策實施服務平臺實時列示的銷售門店為準。
符合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政策的新車車型有哪些?
本次參與以舊換新補貼活動的電動自行車新車需獲得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換購的鋰離子蓄電池電動自行車,其電池還應符合《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安全技術規范》(GB 43854)標準要求。建議個人用戶在11月1日前可換購鉛酸蓄電池電動自行車,11月1日后可換購鉛酸或鋰離子蓄電池電動自行車。
本市由參加政策實施活動的銷售企業提出參與活動的商品目錄清單,經市有關部門審核后,納入本次以舊換新補貼活動。符合政策的新車車型具體可咨詢銷售企業及相關門店。
參與補貼活動的舊車有什么要求,舊車殘值價款如何認定?
個人用戶交投并報廢本人名下在本市注冊登記的電動自行車舊車,需具有非機動車號牌及整車編碼,并保持車輛完整(含電池)電動三輪車或電摩不可以享受補貼政策。
個人用戶到政策實施銷售門店交投舊車時,需與銷售門店就舊車殘值價款協商一致,并在政策實施服務平臺中記錄。
個人用戶按規定完成舊車交投,并獲得舊車殘值價款后,可在購買新車時享受500元定額立減補貼。
開具發票有什么要求?
本次活動面向個人用戶,符合條件的補貼產品應當單獨支付結算。開具的發票抬頭為個人(實名制),開票金額包含補貼金額。
若發生退貨怎么辦?
如個人用戶與銷售門店協商一致發生退貨,則由銷售門店按照購買時實付金額退還個人用戶。
參加活動時,若有問題如何咨詢?
個人用戶可致電參與政策實施活動的服務機構,銷售企業、銷售門店、整車回收拆解企業,咨詢有關事宜。
上海市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政策活動
銷售企業客服電話
(截至2024年10月14日)
車主們請注意:
“上海交警”服務專區已在“隨申辦市民云”APP正式上線,在這個服務專區中,不僅支持駕駛員在線完成車駕管業務的預約、非機動車注冊登記、申領免檢標志、補領駕駛證、信號燈報修、快處易賠等業務的申辦,亦支持在線查詢拖車信息、違法抓拍圖解、車輛限行查詢,還提供交管法條、交管網點等信息查詢,提高市民規范駕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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