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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文學巨擘C. S. 路易斯:家族對我創作的影響(二)
C.S.劉易斯,英國20世紀著名的文學家,學者,杰出的批評家,公認的二十世紀最重要的基督教作者之一。他畢生研究文學、哲學、神學,尤其對中古及文藝復興時期的英國文學造詣尤深,堪稱為英國文學的巨擘。
《驚喜之旅:我的早年生活》是C.S.的精神自傳,一本理智性自傳,講述了路易斯尋求快樂與歡喜的精神之旅。
總體上幸福快樂,但卻有個例外。我最早的記憶,不是別的,而是一些夢魘。雖說這是那個年紀正好都有的苦惱,然而,對我來說依然怪乎乎的是,這么備受寵愛和呵護的童年,怎么經常向跟地獄不差上下的東西打開窗戶。我的噩夢有兩種,一些關乎幽靈,一些關乎昆蟲。這第二種,無與倫比地糟糕;時至今日,我寧愿遇見幽靈,也不愿碰見狼蛛。還是時至今日,幾乎還會發現,我打心底還在為自己的恐懼癥提供正當化或合理化證明。正如歐文·巴菲爾德有一次給我說的那樣,“昆蟲之惱人,是因為它們像法國機車——一切機件都露在外面”。“機件”——就是苦惱所在。其棱角分明的肢體,一頓一跳的運動,干巴巴的金屬聲,這一切都提示我,要么是機器有了生命,要么是生命退化為機械。你也可以補充說,在蜂巢和蟻穴,我們可以發現,這二者都完全實現。這正是我們中間有些人,為我們這一物種最夢寐以求的——女性統治和集體統治。在這段恐懼史里面,有件事值得記載。很晚以后,我十幾歲時,因為閱讀盧伯克的《螞蟻、蜜蜂和馬蜂》,我才對昆蟲有了短暫的真正科學興趣。別的學業很快就將它擠了出去;然而只要我的昆蟲學時期還在繼續,恐懼就幾乎完全消失,因此我傾向于認為,真正客觀的好奇心,往往有此清洗功效。
拿更質樸的一代人都會診斷出來的病因——我的嬰幼讀物里的一幅可惡插圖——來解釋我的恐懼,我擔心,精神分析師可能不會滿意。那圖上有個侏儒兒童,一種拇指湯姆,站在毒菌上。其下是一只比他大出好多的鹿角蟲,虎視眈眈。這就夠糟糕了;然而還有更糟糕的。甲殼蟲的兩角,用紙板條做成,用一個樞紐固定在紙板上。在其背面撥動一個鬼裝置,你可以使得它們像螯一樣一開一合——咔嚓咔嚓——我寫這段時,依然如在目前。母親,平素那樣明智,怎會容許這種可惡玩藝兒進入嬰兒房,真是難以理解。除非,的確(因為現在一絲懷疑掠過心頭)除非這幅圖景本身就是噩夢的產物。然而,我并不以為然。
1905年,我7歲,發生了生命中頭一個大變遷。我們搬家了。我揣測,父親事業發達,于是決定離開我生于其中的聯排別墅,給自家蓋一所更大的房子,更深入到那時的鄉村。 “新屋”(New House),我們多年一直這樣叫它,即便照現在的標準,也的確是座大房子;在一個孩子眼中,與其說像座房,還不如說是座城。就我見識所及,父親上當受騙,能力過人。這次被建筑商騙得很慘。排水系統有問題,煙囪有問題,每個房間都會漏風。然而這一切,對一個孩子都沒事。對我來說,這次搬遷的重要之處在于,生命背景變得廣闊了。新屋幾乎是我故事里的一個主角。長長的走廊,空蕩蕩的房間灑滿陽光,二樓房間闃無人聲,一個人在閣樓上折騰,儲水箱和水管隱約咕咕作響,風鉆過瓦縫嗚嗚鳴叫。我就是其產物。我也是無盡的書的產物。父親讀過的書都是買的,而且從來不清理任何一本。書房里是書,客廳里是書,衣帽間里是書,樓梯平臺的書架上是書(擺兩重),臥房里是書,閣樓上的書摞得跟我肩頭一般高。反映了父母轉瞬即逝之興趣的書籍,形形色色,有的可讀有的不可讀,有的適合兒童有的最不適合。我百無禁忌。在大雨好像無休無止下個不停的午后,我從書架上拿下一本又一本。我保準總會找到一本新鮮的書,就像一個人走進田野,總會發現新草葉一樣。搬到新屋之前,這些書在哪里,直至寫這一段,我才想起這個問題。答案,茫然無緒。
就門外風景而言,房屋地點是經過精心挑選。從前門眺望,廣闊田野向下延伸,直到貝爾法斯特灣。越過海灣,則會望見連綿不絕的安特林山脈——戴維斯山、科林山、卡弗山。曾幾何時,不列顛是世界運輸公司,海灣泊滿船只;這令我們喜出望外,尤其是哥哥。晚間汽笛聲,現在依然能勾起我的全部童年。房屋背后,是比安特林山脈更蒼翠、更低矮、距離更近的霍利伍德丘陵。不過,直到很晚以后,它們才贏得我們的注意。西北方的景致,首當其沖;夏日,山后落日霞光萬丈,宿鳥歸飛。在此四周景致之中,變數悄然而至。
起初,是哥哥打點行囊,遠赴英格蘭一家寄宿學校。于是每年的大多時日,他都被移出我的生活。他假期歸來給我帶來的狂喜,我記得清清楚楚;可是別離時他身上有什么沮喪,卻一點記憶都沒有。他的新生活,沒在我倆之間造成間隙。同時,我在家繼續接受教育。母親教我法文和拉丁文,一位優秀家庭女教師,安妮·哈珀(Annie Harper),教我別的。這位溫柔而又謙遜的小女人,我那時竟當作怪物。然而就我記憶所及,那是我不義。她是個長老會教友。有一次,她在算數和抄寫之間插入的大段講解,在我記憶里,第一次把有些真實感的彼岸帶給我的心靈。不過,還有很多事情,我更想說說。在我的真實生活里——或者記憶所記載的真實生活——孤獨與日俱增。的確有很多人,我可與之交談:父母,跟我們同住、未老先衰有些耳背的祖父路易斯,女仆,有些嗜酒的老園丁。我相信,我就是個讓人受不了的話匣子。然而,孤獨幾乎總是隨時待命,有時在花園,有時在房子里。我已經學會讀和寫;我有一大堆事情要做。
促使我寫作的,是我為之苦惱不已的極端手拙。我將這歸咎于父親遺傳給我們兄弟倆的生理缺陷。我們的大拇指,就一個關節。最上面的那個關節(離指甲最遠的那個)看得見,但是個樣子貨,無法彎曲。姑且不管原因是什么吧,反正打我一出生,老天就讓我在制作物件方面無能為力。鉛筆和鋼筆,我的手應用自如。我也能很好地打個領結。可對于工具、球拍、槍支、紐扣或酒鉆,我往往是孺子不可教也。正是這迫使我寫作。我憧憬手工制作,制作輪船,房子,機械。有多少紙板和剪刀被我糟踐,最后以無望的失敗眼淚而告終。作為救命稻草,或作為權宜之計,我被迫去寫故事;朝著我會得到認可的那種歡樂世界,做點小小的夢。比起兒童桌上曾經有過的最好的紙板城堡來,在故事中營造城堡,你更能曲盡其妙。
我很快就宣布一方閣樓歸我所有,將它弄作“書房”。墻上掛了些畫,或是自己手筆,或是剪自雜志圣誕號的彩色圖片。這里,我放上自己的鋼筆、墨水瓶、正在寫的書和畫箱。這里:
受造之物將復何求
賞心樂事予取予奪
我的第一批故事在這里寫就,展示,志得意滿。它們試圖綜合我主要的兩項文學樂趣——“著衣動物”(dressed animals)和“鎧甲騎士”(knights-in-armour)。其結果是,我寫的是老鼠騎士和兔子騎士,披掛上陣,要去追殺的也不是什么巨人,只是貓兒。然而,系列化的苗頭(the mood of the systematiser)在我身上已經很濃了;這一來頭使得特羅洛普為其巴賽特郡系列小說費盡心血。哥哥假期歸來,這時誕生的動物王國就成了一個現代動物王國。它若要成為我倆共有的國度,就不得不加上火車,輪船。這樣一來,我的故事所寫的中世紀動物王國,就必須是同一國度的早期階段;這兩個階段,當然必須接上茬。這引我從寫浪漫傳奇(romancing)走向歷史編纂(historiography);我著手寫一部動物王國通史。盡管這項有益工作(instructive work)的現存版本就不止一個,但我從未將其成功接續到現代;當一切事件都不得不出自史家頭腦時,數個世紀的時間都要做填充。不過在這部史書里,還是有個得意之筆。我用來填充故事的那些個騎士冒險,在這里只作約略暗示,讀者也就會警覺,它們或許“只是傳說”。不知怎地——天知道是怎地——即便在那時我就認識到,對史詩素材,史家應取批判態度。從歷史到地理,僅一步之遙。很快就有了一幅動物王國地圖——好幾張圖,大致成為一體。接著,動物王國不得不與哥哥的印度毗鄰,其結果是,將印度從真實世界的方位上拿了出來。我們將它弄成一個島嶼,其北海岸就是喜馬拉雅山;在它與動物王國中間,哥哥迅速安排了主要航線。很快就有了一個完整的世界及地圖,地圖將我顏料盒里各種顏料,逐一用過。那個世界里我們自認為屬于自己的那些部分——動物王國和印度——漸漸住上了相應居民。
這些時日所讀之書,雖很少淡出記憶,可不是全都依然鐘愛。柯南·道爾的《奈杰爾爵士》,令我初次對“鎧甲騎士”心生神往,可我從來不愿重讀一次。現在更談不上去讀馬克·吐溫的《在亞瑟王廷的康州美國人》了。可在那時,這書是亞瑟王故事的唯一來源,我為其中體現出來的浪漫元素欣喜若狂,毫不顧忌流俗對浪漫元素的不屑。比這兩本書情況好一點的,是伊迪絲·內斯比特的三部曲:《五個孩子與一個怪物》,《鳳凰與魔毯》及《護身符的故事》。最后一本于我,厥功至偉。它讓我第一次睜眼看古代,看“過去時光幽暗的深淵”。現在讀起來,依然興致勃勃。配有大量插圖的完整版《格列佛游記》,那時是我的所愛。父親書房里差不多有一整套《笨拙周報》(Punches),我幾乎不知翻過多少遍。坦尼爾(Tenniel)筆下的俄羅斯熊、英國獅和埃及鱷魚等等,則滿足了我對“著衣動物”的激情,同時,他畫植物時的馬虎和因循,則強化了我自己的弱點。接下來就是比阿特麗克斯·波特的書,其美永駐。
顯然,這段時日——六七八歲的光景——我基本上活在自己的想象之中;或者至少可以說,這些歲月里的想象經驗,在今日之我看來,比別的任何事物都重要。因而,在諾曼底度過的那個假日,也就無足掛齒了(雖然仍記憶猶新);倘若把那個假日從過去切除,我依然是現在的我。不過,想象(imagination)一詞太過含混,我必須做幾點澄清。想象或指空想的世界(the world of reverie),白日夢,一廂情愿的幻想(wishfulfilling fantasy)。這我就太了解了。我常想象著自己,剪了一幅好圖。不過,我必須堅持,這是與發明動物王國截然不同的舉動。動物王國(Animal-Land)根本不是(這個意義上的)幻想(fantasy)。我可不是住在里面的一個人物。我是其創造者,不是獲準入境者。發明(invention)與空想(reverie)本質不同;要是有人看不出其間差別,那是因為他們對于二者,全無體驗。誰體驗過它們,誰就會理解我。在白日夢中,我將自己訓練成一個蠢蛋;而為動物王國繪制地圖編寫歷史,我將自己訓練成一個小說家。切記,是小說家,不是詩人。我所發明的世界,(對我而言)充滿了趣味、喧嚷、幽默及人物;可是,其中并無詩歌,也沒有浪漫傳奇。它甚至平庸得出奇。因而,如果我在第三種意義上使用想象一詞,這也是三義之中最高遠的一個,那么,這個發明出來的世界就不是想象的。不過,某些別的經驗卻是想象的,我現在想努力記述它們。記述這類經驗,雖然特拉赫恩和華茲華斯做得更好,可是每個人必須講述自己的故事。
首先是對一段記憶之記憶(the memory of a memory)。一個夏日,站在繁花似錦的一棵醋栗藤旁,心中突然升起了那段記憶,記起來在老屋里,一大早,哥哥帶著他的玩具花園(toy garden)來嬰兒房。這段記憶無端而來,仿佛不是幾年前的事,而是幾百年前。很難找到強有力的文字,來形容心頭掠過的感受(sensation);彌爾頓筆下伊甸園的“無限的幸福”(全取“無限”一詞之古義),差可近之。當然,那是一絲渴欲(a sensation of desire);可是,渴欲什么?肯定不是渴欲布滿苔蘚的餅干盒,甚至也不是渴欲昨日重現(盡管為之魂牽夢繞)。“寤寐求之”——尚不知曉我到底在渴欲什么,渴欲本身就已消逝,整個那一瞥(the whole glimpse)消失不見。世界又變得平淡無奇,或因方才停止的對憧憬之憧憬(a longing for longing)而擾攘不安。雖然只是那么一瞬間,可在某種意義上,任何別的事情與之相比,都無足輕重。
第二次瞥見(the second glimpse)則來自《松鼠納特金的故事》(Squirrel Nutkin)。僅僅來自它,雖然波特的書,我全都愛。其余的書,只是娛樂;這本書則給人當頭一棒,它是個麻煩(trouble)。它給我的麻煩,我只能形容為“秋意”(the Idea of Autumn)。說有人會迷戀一個季節,聽上去雖奇奇怪怪,可這差不多還就是實情;而且,跟從前一樣,這體驗也是一種強烈渴欲。我重回此書,不是為滿足渴欲(這不可能——一個人如何能坐擁秋天?),而是喚醒它。在這體驗中,也有著同樣的驚奇(surprise),同樣感到其重要無法估量。它跟普通生活甚至普通快樂,大不一樣;恰如人們可能會說的那樣,是“另一維度”的某種東西。
《泰格納爾哀歌》之譯者朗費羅第三次瞥見(the third glimpse)來自詩歌。我曾對朗費羅朗費羅(Henry Wadsworth Langfellow,1807—1882),美國19世紀最著名的詩人。的《歐拉夫王》(Saga of King Olaf)情有獨鐘:鐘情其娓娓道來,深入淺出,鐘情其音調鏗鏘。也就在那時——跟這些樂趣頗不相同,有點像遠樓上的歌聲——偶爾閑翻此書,發現了《泰格納爾哀歌》的無韻譯文,其中寫道:
我聽見一個聲音在叫喊,
“漂亮的巴爾德爾
死了,死了——”
我對巴爾德爾一無所知;可是瞬時間,我被提升到遼闊的北方天空,我在欲求著某種無可名狀的東西(除了說它冰冷、廣闊、嚴酷、蒼白、遼遠外)。這欲求之強,幾近成病。接著,一如別的時候,我發覺自己在同時既放棄這一渴欲卻又期望重回其中。
讀者諸君若在這三樁軼事里找不到絲毫興趣,大可不必再讀本書,因為在某種意義上,我生命的核心故事不是別的。至于仍打算往下讀的讀者,我只會重申一下這三種體驗的共同品質:它關乎一種未滿足的渴欲(unsatisfied desire),這一渴欲本身比任何別的滿足更為可欲(desirable)。我稱之為悅慕(joy)。這是個專門術語(a technical term),必須與幸福(Happiness)與快樂(Pleasure)明確區分開來。(我所說的)悅慕,與幸福及快樂二者之共通之處,其實有一個,而且只有一個:任何人只要體驗過它,就還想再體驗一次。除了這一事實,就悅慕之品質而論,幾乎最好稱之為某一特定種類的不幸或悲傷(a particular kind of unhappiness or grief)。可那正是我想要的。我拿不準,任何人嘗過悅慕滋味,假如悅慕與快樂都在他的掌控之中,會不會用塵世的一切快樂來換取它。只不過,悅慕從未在我們的掌控之中,而快樂往往則是。
我一點都拿不準,方才所談之事,到底是發生在我現在必須去談的巨大變故之前還是之后。一天晚上,我病了,因頭疼和牙疼而啼哭,為母親沒來看我而傷心。那是因為她也病了;而且奇怪的是,她房間里有許多醫生,人聲嘈雜,出出進進,房門開了又閉閉了又開。這種情況持續了好幾個小時。接著,父親來到我的房間,滿臉淚痕,想向我受驚的心靈傳遞從未想過的事情。母親患的絕癥,絕癥自行其道;手術(那時手術就在病人房間里做),康復跡象,病魔卷土重來,病痛變本加厲,死亡。父親從這場變故中,從未完全回過神來。
跟長輩相比,孩子們所受折磨一點不輕(我想),只是不一樣而已。對于我們這兩個孩子,母親辭世之前,其實就有了喪親之痛。當她慢慢退出我們的生活,落入護士和嗎啡之手,神志不清,當我們變得像個外人,變得礙手礙腳,當房子里充滿了怪味、喧嚷和不祥的悄悄話時,我們就漸漸失去了她。這就有了兩個進一步的結果,其一特別的惡,其一特別的善。它讓我們既與父親分隔,又與母親分隔。常言道,共同悲傷會讓人更加親近;當共此悲傷的人年齡懸隔之時,我則很難相信,它常會有此果效。假如我可以信賴自己的親身經歷,那么,眼見大人們的悲苦及恐懼,在孩子們心里的效果就只是嚇呆(paralysing)和疏遠(alienating)。這或許是我們的錯。假如我們這兩個孩子再乖一些,那時,我們或許能減輕父親所受的折磨。我們當然沒有這樣。他的神經從來就不是最堅強的那種,他的情感總是失去控制。焦慮之下,他脾氣反復無常;說話粗野,行事不公。因而,由于命運出奇地殘酷,這幾個月里,這個不幸的男人,要是他知道的話,其實不只失去妻子,而且失去了兒子。我們弟兄二人,為使生活差可忍受,越來越相依為命,越來越排外;我們只信賴彼此。我料想,我們(或者說我無論如何)當時已學會跟他撒謊。曾經使得這座房屋成其為家的每樣東西,都光景不再;除了我們彼此。我們一天天地愈加親密(這是其善果)——在冰冷的世界,兩個嚇壞了的刺猬依偎在一起,彼此取暖。
童年之悲傷,因別的苦痛(miseries)而變得復雜。那時,我被領到臥室,母親躺在那里,死了;他們說,讓我“去看她”,而我即刻認識到,實際上是“去看它”。大人們稱之為“失形”(disfigurement)的東西,母親沒有。可是,死亡本身就是整個失形。時至今日,我還是不知道,當人們口稱遺體美麗,是什么意思。相比于最可愛的死者,最丑陋的生者也是個美麗天使。至于棺木、鮮花、靈車、葬禮,接下來的這些全部行頭,我的反應只是反感(horror)。我甚至給一位舅媽,大講一通喪服之荒唐。那說話神氣,在絕大多數大人看來,既全無心肝又少年老成。要知道,那可是我們親愛的安妮舅媽呀,舅舅的加拿大妻室,幾乎和母親本人一樣通情達理,一樣陽光。從那時起,我就對葬禮之小題大做(fuss)和循規蹈矩(flummery)感到厭惡。由此厭惡入手,或許會追溯至我身上的某樣東西——雖然我現在會認為它是缺陷,但卻從未完全克服。這就是反感一切公眾行為,反感一切集體事務,對儀式的土包子式抵觸。
一些人(但不是我)會以為,母親辭世是個機緣,誘發了我的首次宗教經驗。就在宣布她的病情無望之時,我記起了我曾被教導說,誠心禱告會得應允。于是,我靠意志力,讓自己樹立牢固信念:為母親康復禱告會如愿以償;如我所想,牢固信念是樹立了。當她還是離我而去之時,我就換個陣地,力圖使自己相信會有神跡。有趣的是,除了失望本身,我的失望再沒產生任何結果。神跡并未發生。不過,不管用的事情,我已經習慣了,于是就再沒多想過它。現在想來,真相就在于,我當時自以為有的那個信念,本身太過非宗教(irreligious),因而不會產生任何宗教革命(religious revolution)。我接近神或我對神的觀念,沒有愛,沒有敬畏,甚至沒有懼怕。在我心中的神跡畫面里,祂之出現,既非救世主,也非審判者,而只是一個魔法師;我想,當祂做了我祈求于祂的事,祂就會——這么說吧,利利索索走人。我從未想過,我懇請的這種非同一般的接觸(tremendous contact),其后果,可不止是恢復原樣。我想,這種“信仰”常常誕生在兒童身上,其失望在宗教上無足輕重;那些所信的事情,即便如兒童所構想的那樣,如愿以償,這些事也沒有宗教份量。
隨著母親離世,一切現成的幸福(settled happiness),一切平靜又可靠的東西,都從我生活中消失了。生活中還會有許多歡笑,許多快樂,還有悅慕的多次刺痛(many stabs of Joy);卻再也沒了以前的安全感。生活如今成了海洋和島嶼,大陸已像亞特蘭蒂斯一樣沉沒了。
(本文選自《驚喜之旅》,C. S. 路易斯 著 鄧軍海 譯 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2018年10月版本文為澎湃號作者或機構在澎湃新聞上傳并發布,僅代表該作者或機構觀點,不代表澎湃新聞的觀點或立場,澎湃新聞僅提供信息發布平臺。申請澎湃號請用電腦訪問http://renzheng.thepaper.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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