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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首套、二套房存量房貸利率批量下調,平均降幅0.5%左右
中國人民銀行今天發布公告,完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定價機制,允許滿足一定條件的存量房貸重新約定加點幅度,促進降低存量房貸利率。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同時發布倡議,各家商業銀行原則上應在2024年10月31日前對符合條件的存量房貸開展批量調整。對于加點幅度高于-30基點的存量房貸利率,將統一調整到不低于-30個基點,且不低于所在城市目前執行的新發放房貸加點下限(如有),使得利率水平靠近全國新發放房貸利率附近,預計平均降幅0.5個百分點左右。
為適應房地產市場供求關系的新變化,在批量調整和常態化調整階段,均不再區分首套、二套房(有房貸利率政策下限且區分首套、二套的城市除外),引導首套、二套存量房貸利率降至全國新發放房貸利率平均水平附近,減輕存量房貸借款人利息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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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24〕第11號
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9〕第16號自發布以來,對推動利率市場化改革、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適應房地產市場供求關系的新變化、人民群眾對優質住房的新期待,深化利率市場化改革,更好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維護借貸雙方合法權益,現就完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定價機制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借款人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時,可以選擇固定利率或浮動利率作為定價方式。合同約定為固定利率的,利率水平在合同期保持不變。合同約定為浮動利率的,利率以最近一個月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加點可為負值),加點幅度應體現市場供求、借款人風險溢價等因素。
二、固定利率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借款人可與銀行業金融機構協商,由銀行業金融機構新發放浮動利率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置換存量貸款。置換時,利率以最近一個月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加點幅度等于原合同利率水平與最近一個月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差值。
三、自2024年11月1日起,合同約定為浮動利率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借款人可與銀行業金融機構協商約定重定價周期。在利率重定價日,定價基準調整為最近一個月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利率重定價周期及調整方式應在貸款合同中明確。
四、自2024年11月1日起,浮動利率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與全國新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偏離達到一定幅度時,借款人可與銀行業金融機構協商,由銀行業金融機構新發放浮動利率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置換存量貸款。重新約定的加點幅度應體現市場供求、借款人風險溢價等因素變化,加點幅度不得低于置換貸款時所在城市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加點下限(如有)。
五、中國人民銀行各省級分行應指導各省級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根據轄區內各城市房地產市場形勢及當地政府調控要求,指導轄區內金融機構做好落實工作,規范市場競爭行為,維護市場秩序。
六、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切實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和咨詢服務,依法合規保障借款人合同權利和消費者合法權益,確保有關工作平穩有序進行。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9〕第16號同時廢止。此前相關規定與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為準。
中國人民銀行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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