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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出租屋產生“天價電費”,被薅羊毛三年多竟因多了根電線
家中電費暴漲!最多時是鄰居家的近十倍!近日,家住四川南路44弄的李先生就遇到了這樣的怪事。
外地來滬務工的李先生,從2021年3月起就和妻子一起租住在四川南路44弄小區,一間僅16平方的出租房內,平時主要是用于晚上落腳休息。
本文圖片均為“新聞坊”微信公眾號 圖
李先生和妻子平時十分節約,除了照明的電燈之外,家中電器也僅有一個小冰箱、一個熱水器、一個電磁爐以及一臺電扇等一些最基本的家用電器,甚至連空調也沒有,就算做到這樣“極致的節儉”,李先生家的電費卻依然是高得離譜。居住在此的三年半里,平均每月250元,最多的一個月高達484元。
和鄰居的電費對比一下,更讓李先生“殟塞”。李先生告訴坊記,樓下的鄰居每個月電費就十幾元,而自己家這三年半以來,只有一個月電費為50幾元,而這一個月卻是,家里用電量最高的時候。
李先生:2022年4月的時候,我們倆人一直在家里沒出門,白天晚上都在家里,還一直看電視,但那一個月電費才58.5元。
夫妻二人白天都在外務工,只有晚上才回家休息,最多再做一頓晚飯。為何會產生“天價電費”?
為了搞清楚原因。李先生也曾多次向有關部門求助。
李先生:我多次給物業、電力公司打電話,最少不下10次,但他們查線路一直也查不出問題,電表最少也檢測兩次,都說沒問題。
直到上個月初,因為租住的房子要動遷,即將要搬離的李先生,又找來電力公司工作人員,再次檢查了線路,這次總算找到了電費奇高的原因。
李先生:9月3日下午4點多,電力公司工作人員在電表箱內,找到了一根連接著弄堂口電動自行車充電站的電線。
李先生說,當他看到電力公司工作人員拉出電表下方所隱藏的線頭后,立即聯系了小區物業,并通過測試,確定了充電樁與自家電表之間的關聯。
電動自行車充電站的電源線,卻接到了居民家的電表上。李先生大呼,這明明就是偷電,這到底是有意為之?還是另有原因呢?
根據充電站配電箱上的電話,坊記聯系上了“丁丁充電站”的負責人,這位負責人表示,這個充電站并非自己初裝,而是中途才接管運營維保的。
坊記從丁丁充電站工作人員處了解到,該公司大約是在2021年2月接手該充電站的運營工作,而李先生則是在2021年3月搬進該小區。也就是說,在該公司經營充電站的這段時間里,充電站的電費是由李先生承擔的。
坊記在現場發現,電動自行車在充電站充電,每次都需支付1~3元不等的費用,也就是說在過去三年半的時間里 ,雖然沒有支付過電費,但卻一直有充電收入進賬。
遇到這樣“只進不出”的好事,充電站的運營方不知情?是裝糊涂?還是真糊涂呢?
對此,丁丁充電站負責人說,當時那一片的充電站都是從居委或物業接的電,有些是不需要付電費的,只需要給他們幾張免費使用的充電卡就行了。
“掃碼投幣”的經營性充電站電費為何要由居委、物業買單?
黃浦區外灘街道管理辦副主任楊杰:公共充電站的運營也是有成本的,但前期街道沒有支出這個運維費用,所以就用電費來抵扣了。2022年末已經規范管理了,現在所有的項目都是獨立安裝電表,由運營方來支付電費。
對于線路錯接一事,是否存在“偷電”的嫌疑,黃浦區外灘街道管理辦副主任楊杰說:充電站是2020年底的時候為了便民服務而建的,原計劃是把線接到街道的一個便民服務點里,但因為施工隊伍的失誤,造成這個線誤接到了居民家的電表上。我覺得如果是因為施工人員失誤造成的,就不能說是偷電行為。
造成“烏龍”的原因搞清楚了,李先生被薅的“羊毛”能要回來嗎?
坊記了解到,“丁丁充電站”的運營方上周已在屬地社區民警的調解下,同意支付給了李先生5500元用于補償這三年來的電費損失。
但李先生對此賠償方案并不認可,他認為在過去這三年半的時間里,他一共是支付了9500元的電費,期中80%的費用該由這家充電站的運營方來承擔。
對于雙方電費補償的分歧,外灘街道的工作人員表示,后續將再搭平臺協商,爭取取得李先生的諒解。
黃浦區外灘街道管理辦副主任楊杰:近期,我們也對這些前期項目進行進一步的梳理、排查,針對一些存在的不合理或不合規的點位,也會進行調整。
(原標題為《太離譜! 最高相差近10倍! 滬一租戶被“薅羊毛”三年多, 竟然是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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