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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警方端掉“地下錢莊”,抓捕6人
本來有正經的外貿生意,卻利用手中大量的資金流做起了“地下錢莊”,以周某為首的團伙為境內、外客戶提供非法換匯業務,涉案金額達4000余萬元。
北京市公安局經偵總隊18日通報,周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經營罪已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
以周某為首的團伙原本是做外貿生意的,平時有大宗商品交易且交易流水較大。周某等人利用自己手握大量資金流的優勢,與境外人員相互勾結,迅速在境內外各組建起一個資金池,形成“地下錢莊”,通過“對敲”方式為境內、外客戶提供非法換匯業務。
所謂“對敲”就是當境內有客戶需要兌換外匯時,團伙成員便利用他們在境內開設的關聯賬戶收取客戶的人民幣資金,隨后,境外的資金池就將對應匯率的外幣轉賬至客戶指定的境外賬戶。境外客戶想要換匯人民幣到境內的,就在境外收外幣,然后由境內的資金池支付相應的人民幣。
經警方調查,該團伙隱蔽性強、資金交易量大,涉案金額達4000余萬元,符合匯兌型錢莊特征。在掌握充分證據后,今年5月,北京市公安局經偵總隊會同海淀公安分局派員輾轉全國多個省市,將該團伙成員全部抓獲。
根據我國刑法及相關規定,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或者非法買賣外匯,擾亂金融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涉嫌非法經營犯罪。目前,6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經營罪均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
據記者了解,“地下錢莊”違反外匯管理規定,破壞經濟金融秩序,危害經濟安全與穩定。同時,這一犯罪行為還為貪污受賄、販毒賭博、電信詐騙等很多上游犯罪洗錢和提供轉移資金服務,導致巨額贓款外流,追贓挽損困難,危害深遠。
警方提示,廣大群眾對“地下錢莊”要保持高度警惕,強化反洗錢意識,不出租出借身份證、銀行卡,不使用自己的銀行賬戶替陌生人提取現金,以免淪為洗錢犯罪的幫兇。如有正常外匯需求,通過正規渠道兌換外匯。
來源:北京市公安局經偵總隊
責編:張適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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