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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權劉詩詩商家未道歉被公告,法院判其賠償經濟損失6萬元
公開信息顯示,近日,因佛山市南海區升笙貿易商行及其經營者余某某未履行致歉義務,劉詩施(劉詩詩)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判決兩被告公開道歉,并賠償經濟損失6萬元。
澎湃新聞記者·編輯 仇依楠 素材來源 綜合網絡
責任編輯:李蕊
校對:張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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