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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詐騙近千萬元揮霍殆盡,只享有使用權的公房能法拍嗎?
老賴只享有使用權的公有居住房屋,可以通過司法拍賣變更承租人戶名嗎?
9月18日,澎湃新聞記者從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一中院”)獲悉,該法院執行局此前執行了這樣一起案件。
詐騙970多萬元,到案后只剩房產
早些年,阿芙從香港來到上海,想要在上海購置房產,好友老李便向阿芙介紹了自己的再婚妻子芳姐。在芳姐的花言巧語下,阿芙簽訂了所謂的“購房合同”并先后支付了970多萬元“房款”。
芳姐偽造了房產證和房屋鑰匙交給阿芙。阿芙遲遲見不到房,便拿著鑰匙來到房屋所在小區,才發現自己的鑰匙是假的。老李和芳姐也已消失不見,阿芙立即報案。
后來芳姐和老李被抓捕歸案。上海一中院”判決芳姐和老李構成詐騙罪,芳姐和老李也被判了刑。案件涉及的財產刑很快進入到執行階段。兩人到案時交代,詐騙來的錢用于買房、還借款、支付傭人費用等,早已揮霍殆盡。上海一中院執行局經查實,唯一可供執行的就是兩人各自名下的房產。
法院先是執行到了老李名下的一套共有房屋,最終按照房屋份額拿回了130余萬元,但遠遠不足以彌補阿芙的損失。剩下可供執行的財產只有芳姐名下的一套位于淮海路的房屋。
上海一中院執行局了解到這套房是公有居住房屋,芳姐對該房屋只享有使用權。“管理公房至今,我們還未曾發生過使用權房屋拍賣的案例,通過司法拍賣變更承租人戶名沒有政策依據。”在函詢房屋出租方后,上海一中院執行局收到了上述回復,只好中止了對這套房屋的評估拍賣工作。之后,執行法官先后采取了執行租金、將房屋交給被害人強制管理等措施,但終究效果不佳。
“法官,淮海路的房屋可以拍賣了嗎?”被害人阿芙給執行局的信中寫道,“案子判決這么久了,我的錢什么時候能拿回來……”房屋遲遲無法進行拍賣,阿芙先后寄來十幾封信件了解執行進展,催促法院盡快執行。
出獄后又當老賴
為積極落實上海高院“終本清倉”“交叉執行”工作的決策部署,針對這類財產性質特殊、處置復雜困難的執行老案,上海一中院執行局通過內部交叉執行的方式更換資深承辦法官、整合執行力量、加強部門間協作,不斷推進終本老案的執行。
2023年6月,上海一中院執行局副局長張華松一行走訪了公房出租方,當天還邀請了房屋管理部門對這套房屋能否拍賣進行會商。
“通過調查,我們發現這套房屋并不是芳姐的祖屋,也就不是原始調配取得的公有住房承租權。”張華松在會上說,“這套房屋是芳姐用詐騙所得通過差價交換購入,屬于法院追贓范圍,為最大程度追贓挽損,希望你們能夠協助法院處置這套房屋。”
經過討論,多方達成共識:芳姐用贓款購買的這套公房使用權,可以拍賣。如果拍賣成交,公房出租方等部門將協助法院辦理房屋承租權戶名的變更手續,這將極大推動這起執行案件的進展。
2023年7月中旬,法官張華松、拍賣輔助機構、公證處工作人員來到空關狀態的淮海路房屋,準備進行拍賣前的評估與物品清點工作。這次現場執行,法官邀請了被害人阿芙一起參加。
然而,剛到門口,大家發現,一周前張貼的拍賣公告不見了,房門鎖也換了。張華松試著敲響了房門。房門開了,是老李,“聽說你們要拍賣這套房,我看到拍賣公告后很生氣,我把公告全部撕下來了。”
張華松當場嚴正告訴老李:“我們已經啟動對該房屋的拍賣并張貼拍賣公告,現要求你七天內將房屋內物品全部搬出。逾期本院將采取罰款、拘留等強制措施,并可能追究你拒不履行判決的刑事責任。”
然而老李當場表示:“這是我的房,我不可能搬的。”隨即“砰”地一聲關上了房門。為了避免矛盾激化,張華松決定先回去商量對策。一周后老李并沒有搬離這套房屋,并在溝通中表明了其將繼續對抗執行的態度。
為了確保房屋順利上拍,張華松聯系到供水和供電公司,經過溝通請其協助對淮海路這套房屋停止供水供電,并再次告知老李對抗執行的法律后果。然而,老李不以為然。斷水斷電后,白天,他就外出溜達,在外就餐;晚上,要么就在房屋里將就,要么就去附近親戚家借宿。
上海一中院執行局研判后認為,淮海路的這套房屋是用贓款購入,屬于刑事追繳范圍,老李占用該房屋于法無據,而老李經法院多次告知其必須搬離這套房屋,拒不遷出,已嚴重妨礙執行,考慮到其年齡較大、基礎疾病比較嚴重,不便于采取拘留措施,可先與公安溝通,以涉嫌拒執罪移送公安,爭取在偵查階段做通其工作。后公安機關決定對老李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立案偵查。
2023年11月,老李因涉嫌拒執罪,被公安機關帶走。他在看守所度過了難忘的一夜,終于在拒執罪立案偵查的威懾下轉變了想法。他給張華松打來了電話:“張法官,我已經認識到對抗法院執行的后果了,我愿意配合法院完成這套房屋的司法拍賣。”
清空后的房屋終于順利上拍,并最終以350余萬元的價格成交。鑒于老李配合執行搬離了房屋,后公安機關解除了老李的取保候審措施并撤銷了刑案。不久,阿芙便收到了執行案款。經查本案已無財產可供執行,上海一中院遂終結了本案執行。
(文中所涉人名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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