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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鐘1塊錢!新能源車充電“占位費”被吐槽太貴,消費者建議完善提醒
本文圖片均為上觀新聞 圖
為了提高充電樁的“換位率”,近年來,部分新能源車企建設的充電站會向充電的車輛收取“超時占位費”。這本無可厚非,但最近,有上海市民向解放日報·上觀新聞“民聲直通車”反映,一些充電站在缺少提醒、不夠明示的情況下,暗搓搓向車主收取高昂的“占位費”。
占位費:1分鐘收1塊錢
市民蔡先生是一名出租車司機,8月初的一天凌晨,他在寶山區潘涇路377號樂動力體育館地面停車場選擇小鵬汽車的快充樁充電。他停好后,掃描充電樁上的二維碼,登錄聯聯充電Pro App,插好充電口便回車內等待。他記得,App上顯示充電可限免停車2小時,于是安心地玩起手機。凌晨4時許,估摸著“限免時間”臨近結束,蔡先生拔下充電頭,駛離停車位,訂單顯示他需要支付47.12元,其中29元是占位費。
什么是占位費?蔡先生趕忙翻看充電站點的介紹界面,才看到停車規則除了“充電限免,道閘減免”的說明之外,另附一行小字“充電結束后30分鐘內未及時拔槍并駛離車位,將按照1元/分鐘的標準收取占位費”。原來,他的車輛在凌晨3時46分就已充電結束,雖然停車費是限免的,但產生了“占位費”。“為何沒收到提醒挪車通知?并且,這里是郊區,充電停車位并不緊張。”他還認為占位費的收費標準公示得并不明顯,“如果我停一晚,停車費之外,豈不是要產生上百元的占位費?”
市民蔡先生在寶山區潘涇路377號某汽車品牌充電站充電,未看清楚關于占位費的收費說明,產生29元占位費。
據了解,“占位費”收取的初衷是為了在緊張的充電資源下,提高充電樁的利用率,避免妨礙其他車主的使用。記者梳理發現,收費標準因不同充電樁品牌和場所而異。有的品牌統一在充滿電后的一段時間內自動統計占位時長,有的則根據站內空閑率,動態調整收費價格。對此,有市民認為這是調節充電資源的有效手段,高額的占用費能勸退霸占停車位的行為。也有市民認為,占位費可以收,但不能亂收,需要充分告知和公示收費標準。
為何不明明白白公示?占位費有上限嗎?蔡先生與App客服聯系,對方稱該項收費是充電站企業運營行為。他又詢問了充電站品牌客服人員,對方回應現場充電站有占位費收取的說明,暗示是蔡先生沒有認真瀏覽。至于收費上限,內部有設定,只是沒有公開。
記者走訪:占位費提醒普遍不突出
根據上述市民的經歷,記者首先在地圖軟件搜索新能源充電站,發現大部分只會顯示停車場收費信息和車位空余,部分會顯示優惠信息,如充電滿若干分鐘或若干電量,可減免2小時停車費,鮮少有提醒“占位費”的說法。
記者線下走訪了多個品牌充電站,多數充電樁上只有安全注意事項和充電操作指南,并沒有公示占位費的收取標準。在蔡先生使用的充電站同品牌的其他點位,如金環商務花園地下車庫,記者看到碩大的二維碼的左下角,只小小地標注了占位費的收費詳情,且不是每個充電樁旁都有這樣的提示。
相關提示通常會出現在充電App上,但也不夠明顯。記者下載核查了多款主流充電站App,在聯聯充電Pro平臺,記者隨機翻看充電站點位信息,“停車規則”一欄被顯著顯示,“充電限免”的字眼也用橘黃色標注,但限免的具體規則卻用灰色的小一號字體呈現。在蔡先生停車的停車場,記者看到了限免規則中對于占位費的相關表述——“充電停止后請30分鐘內駛離充電車位否則將收取占位費,占位費不同于停車費,兩者獨立收取,停車費收取標準以場地為準。”又另附一行小字說明占位費收取標準為1元/分鐘。
在小桔充電App,部分充電站點將停車費和占位費被單獨區分開,并列明收費標準。如興業太古匯在“超時占用費”一欄特別標注0.26元/分鐘,單次封頂60元,費用由充電站收取。點開詳情后還可以看到更細化的分段收費說明,若干時段可免費占用。
“其實大多數充電樁都會收占位費,但明確標注出來的不多。為了避免產生這筆額外的費用,我通常都會預估好時間及時挪車。”一名車主告訴記者。
充電站在碩大的二維碼的左下角小小地標注了占位費的收費詳情。
市民建議完善收費及公示方式
當前,除了新能源汽車品牌會設立專有充電站,各類第三方充電站品牌也層出不窮。隨之也衍生了各類集納充電站站點信息的應用軟件,幫助用戶一站式搜索周邊充電站點信息。然而不同軟件之間信息披露詳略不一,新能源車主難免在了解不同品牌充電站的收費規則上存在信息誤差。
像蔡先生這樣對占位費收費詳情不明卻又沒收到提示的市民還有不少。市民于先生表示,8月20日他在南京西路1788廣場某品牌充電站充電,等待時不小心睡著,2個多小時后才離場。盡管該充電站提示充電可享受2個小時免費停車優惠,但離場時他被收取了15元停車費和90多元的占位費。因未被及時提醒收費,他感到不合理,向平臺申訴退款。記者也詢問了多名新能源車主。有的曾因疲勞或臨時辦公等情況,忘記在充滿電后挪車。也有部分車主因為充電設施中途故障導致占位費的產生。
同一個充電站,不同軟件之間信息披露詳略不一。
占位費是手段而非目的,本質不是罰款,更不能成為企業的變相盈利增收。因此,在收費同時,企業應當盡好足夠的告知義務,提醒用戶及時挪車駛離尤為必要。車主小張根據自己的體驗稱:“一些充電站充滿電后停車超過15分鐘會收到短信提醒或AI電話語音提示,這樣比較合適。”
《上海市公共停車場(庫)充電設施建設管理辦法》中明確:充電車輛在專用充電停車位充電完成后未能及時駛離的,充電運營商可以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則自主制定充電設施占用收費標準。占位車輛停車收費標準和充電設施占用收費標準應當在公共停車場(庫)出入口醒目處以及專用充電停車位處進行公示。為此,有市民建議,各個超充站一般是從商場租賃停車位進行改建,占位費標準可由商場管理方與之協商。有關部門可梳理當下主流充電站線上、線下關于占位費收取標準的公示情況,細化封頂價格等計費方式,核查提示告知方式,引導企業合理收取費用。
(原標題為《1分鐘1塊錢!新能源車“占位費”被吐槽太貴,上海市民建議完善收費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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