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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房產新規:10月1日起滿足條件的購房人可申請落戶
澎湃新聞記者 王選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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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市風光 新華社記者 姜克紅 攝
8月19日,廈門市政府發布《關于調整房產落戶政策的通知》,明確在廈門市行政區域內擁有合法房產,并已取得不動產權屬證書且房產用途登記為住宅,同時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房產所有權份額合計超過50%(不含)的,可申請將戶口遷入房產所在地址。
通知還提出,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請將戶口一并遷入房產所在地址。該通知自今年10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為5年。
責任編輯:崔烜
圖片編輯:蔣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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