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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史”的誘惑
一年一度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獎勵計劃即將公布。作為中國學術界的一件大事,其結果如何不僅讓所有申請者翹首以待、如坐針氈,而且也讓他們的師友、同事乃至親朋牽掛于心,因為對所有學術從業者、特別是大學里的“青椒”(青年教師)而言,其計劃能否獲得國社科的資助,也即這一最高政府獎勵學術機構的認可,至關重要,甚至性命攸關。近年一些高校出現的幾次與之相關的事件,便是例證。對此讀者已經頗為了解,此處毋需贅言。
由政府出面成立基金資助學術的發展,自然是近現代歷史上才出現的現象。環顧當今世界,不少國家都設立了類似的政府資助機構。中國除了國家社會科學基金以外,還有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據說競爭同樣十分激烈,因為能否獲得資助,對于從事自然科學研究的人員而言,依然甚至更加至關重要。本人不才,無法對國家出面資助科學研究的這一整體現象,做出全面、綜合的評價。本文的寫作,僅想從筆者長期從事的學術史研究的角度出發,對國社科基金的申請和發放對歷史研究和其他人文學科的影響,做一點觀察和評論,供方家讀者參考和討論。
筆者以為,雖然政府資助學術是一個近代以來的現象,但像我們所見、所知的許多政策措施一樣,其制定和實行又常常能反映某種歷史的沉淀。依筆者管見,近年國社科的申請、核準和效應,顯現了中國傳統文明的特色,我姑且將之稱之為“‘正史’的誘惑”。
如所周知,中國文明以其對歷史的重視聞名于世。這一傳統也讓現今的國人十分自豪,因為綿延不絕的史書寫作,特別是二十四部“正史”的存在,是支撐中國文明長期延續這一說法的有力依據。的確,與其他古代文明相比,中國自周代開始乃至更早,便出現了紀錄歷史的官職人員——“史”,可以說是在世上絕無僅有。當然,那時“史”的職責廣泛,并不以紀錄人的言行為唯一。但毫無疑問,“史”所保存下來的紀錄中,人(主要是上層人物)的行為占據了頗大的比例。相傳由孔子所編而流傳至今的五經,其中《尚書》和《春秋》便應該是出自“史”之手;這兩部“經”也被視作中國所存最早的歷史紀錄抑或“史書”,因為其中的內容,為我們了解古代中國的歷史,提供了彌足珍貴的重要信息。
說到“史”這一古代官吏,那么就不能不提司馬遷,因為他是我們所知古代的“史”中最著名的一位。司馬遷所著的《史記》,顧名思義,就是他和其父司馬談作為一名“史”為履行他們的職責而寫就的紀錄。當然,我們記得司馬遷,并不是僅僅因為他執行了一項官方的任務,而是因為他有“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的雄心,并為此目的甘愿讓其書“藏之名山,副在京師,俟后世圣人君子”。換言之,司馬遷之讓人懷念,正是因為他有創新之意——作為一名世襲的太史,他所承襲的官定職責本來是觀察和記錄天象,而他偏要“究天人之際”,將其書寫的內容從天上拉到了人間,以求“成一家之言”。但也正因如此,他的《史記》給后世留下了不少可歌可泣的人物事跡,如伯夷、叔齊、荊軻、項羽等便是。不過,經歷了李陵之禍的司馬遷,深知他若追求創新,或許會影響《史記》的傳承,因此書成之后,準備將其“藏之名山”,只是將副本留在了京師。更值得一提的是,他用了“俟”(等待、期待、再等候)這個字來表達他的愿望——倘若他的《史記》不被當時人所認可,那么他希望最終會有“后世圣人君子”賞識他的所成。
司馬遷的事例表明,古代中國雖然設立了“史”這一官吏來治史,但其歷史書寫的傳統卻并不為之所限。事實上,司馬遷所崇敬的孔子,就對魯國史官所記錄之《春秋》,做了“屬詞”和“比事”的改造。同樣左丘明所撰之《左傳》,也為原來干澀的記錄,增添不少生動的故事。在司馬遷之后,他的“成一家之言”的精神,仍然有不少仿效者。如名列“前四史”之一的陳壽《三國志》,便采取了尊蜀漢而貶曹魏的立場,盡管他所處的晉朝,為曹魏的舊臣所創。
從魏晉南北朝開始直至唐、宋兩代,中國的歷史書寫尋著兩條軌道并行發展:一方面由政府成立修史機構、配備史家蒐集史料、撰寫史書,另一方面又持續了之前的私家修史傳統。比如唐朝李延壽所撰之《南史》和《北史》和宋朝歐陽修之重修《五代史》和《唐書》,均是例子。而司馬光編修《資治通鑒》的成就,更是成了中國史學史上的一件盛事。歐陽修和司馬光的史書編修,均有得力的助手,但他們的個人作為,也十分突出。
或許是上述歷史書寫的“官、私”兩途,日漸明顯,于是有人對此加以區分,“正史”的稱呼于是乎在《隋書·經籍志》中首先出現,將司馬遷所創、后人又加以發揚光大的紀傳體史書,列為“正史”。不過雖然出現了這一稱呼,但并沒有獨尊一家的意思,因為直到清初史家所編之《明史·藝文志》,仍然將紀傳和編年的史書,并稱為“正史”。把自司馬遷的《史記》到《明史》的二十四部紀傳體的史書,正式命名為“正史”,是乾隆年間編纂《四庫全書總目》的時候才發生的事情。
雖然“正史”的正式出現相對晚近,但其所含之義及清代以來對之付諸實踐所產生的影響,則又十分廣大深遠。我們可以對“正史”這個詞語,稍做一點語源學的分析。如上所述,“史”在古代的原義是一個官職,而在此后的數世紀中,“史”逐漸帶有了史書的意思,與“書”相類。因此唐代即有多部以“書”命名的史書,如《梁書》、《北齊書》和《隋書》,但又有《南史》和《北史》。而那時劉知幾寫作《史通》,他所用的“史”便是史書的意思。到了宋代及之后,“史”逐漸取代了“書”而給史書命名。由此看來,“正史”這一名稱的出現相對較晚,也情有可原,因為用“史”這一詞來統一稱呼史書,是宋代之后才有的做法。
但與“史”字相比,“正”字及其所含之義,則有相當長的歷史。查閱漢語詞典,“正”的第一義是“當中、不偏”,在《周禮》中就已經出現,而其“端正”的意思,則見于《論語》,如“席不正不坐”。“正”當然有“正確”的意思,《漢書》就有例子可循,而“正”作為“標準、準則”的意思,則不僅見于《漢書》,而且在《商君書》中便已出現。對于歷史記載而言,“正”這一字最早用來指稱一年之始,也即“正月”;《尚書》就有“月正元日,舜格于文祖”。之后,“王正月”的用法,頗為常見,指的是君王登基之后,將某月(一般是春季)定為一年之始。《春秋》里常出現這樣的記載,《公羊傳》對此的解釋是:“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統也。”因此,“正”與“不正”,反映了和取決于一種政治的決策。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簡單理解清代以來使用的“正史”,指的是一部標準的、正確的史書的意思,而一部史書何以成為“正史”,最終是一種政府的行為。比如“二十四史”的定名和刻印,便是一例,因為最早將這二十四部史書一起付印的版本,為乾隆年間官刻的武英殿本。武英殿刻書始自明代,清朝將之承襲,是康熙以來朝廷刻印所謂“欽定”或“御纂”等書籍的主要機構。順便要提一下的還有“二十五史”的說法,那是北洋軍閥統治時期,總統徐世昌下令,將柯劭忞所著的《新元史》,也列為一部“正史”。所以“正史”之“正”與否,并非由學界認定,而是反映了官方的立場。
編寫一部標準、正確的史書或作品,事先得到政府的資助、事后受到官方的肯定,或許是不少人文和社科研究者心有所愿的。國社科基金設立以來,特別是其重大項目的招標,申請者趨之若鶩,便充分說明了其吸引力。再遠一點說,官修歷史在唐代正式成為制度以來,應聘者亦眾。唐代史家劉知幾曾有這樣生動的描述,他說唐代設立的史館,“西京則與鸞渚為鄰,東都則與鳳池相接,而館宇華麗,酒饌豐厚,得廁其流者,實一時之美事”。史館修撰的史書,自然是以能成為“正史”為目標的。比如那時修成的《隋書》和《周書》,由唐代大官魏征和令狐德棻領銜,兩人都是當時聲望顯赫的重臣,此后兩書也的確成了“正史”之一。
唐代所開始的由宰相級別的人物領銜,出面召集史家在史館修史,之后延續為一個傳統,成為中國史學史上的一大特色,也影響了周邊鄰國的歷史編纂實踐。譬如后晉所修的《舊唐書》,元朝的《宋史》和明朝的《元史》等“正史”,均由當朝宰相兼修,都是為人熟知的例子。不過饒有趣味的是,這些“正史”的成就,雖然卷帙浩繁,但在書成之后即引發了不少批評,當代學者對它們的評價也不高。事實上,在上述這些官方歷史修成之前后,往往很快激發了私家修史的熱潮。而有趣的是,這些私家所修的歷史,大都意圖糾正這些“正史”之誤。宋代歐陽修重修《五代史》和《唐書》,便是著例,而明清兩代私家修史之盛,其糾正官修史書的熱情,更勝于宋代。從今天的眼光回視過去,“二十四史”中所獲聲譽較高的,還是包括司馬遷《史記》在內的“前四史”,也即史館修史成為傳統之前的史書。司馬光的《資治通鑒》和朱熹的《資治通鑒綱目》雖然是私家修史,并沒列入“正史“行列,但從其對后世的影響來看,也遠大于史館編修的多部所謂“正史”。其實劉知幾本人雖然描繪了官方出面建立史館修史的“盛況”,他本人也有親身經歷,但卻對之多有批評,評價甚低。據他所記,唐代史館建立之后不久,因為其人員工作質量極差,“居其職而闕其才者”很多,“史臣拜職,多取外司”了,也即仰賴史館之外的人才了。總之,由官方出面主持修史,在劉知幾眼里,讓人追逐名利,“爵賞既行,則攘袂爭受,遂使是非無準,真偽相雜,生則厚誣當時,死則致惑來代”,因此其弊甚多。
除了追逐名利有害研究質量之外,筆者還可以從史學發展的學理角度,討論一下追求“正史”之“正”的利弊。“正”既然有正確、標準的意思,儼然是歷史研究和書寫的一個目的,因為誰不想自己的著作,成為某個領域的“標準”讀物?但值得注意的是,“正”也有不偏不斜、合乎常理、循規蹈矩的意思,從史料的整理和解讀而言,這一含義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毫無疑問,如果學術研究的目的只是為了整理史料、整合信息,那么這一做法并未大錯。瀏覽一下國社科資助的歷史研究計劃,有不少(重點)項目均以整理史料為目的,如同古代“正史”的編纂,首先需要“左史記言、右史記事”,編寫日志、時政記,然后到編修實錄和國史,為后人寫作“正史”做準備。不過,這些工作無疑十分重要,卻又顯然不是現代學術研究的最終目的。換言之,推進現代學術的方式,并不在于爭取近百萬乃至數百萬的資助,編寫出一部多卷本的“通史”或相關資料的整理,讓其主編者名利雙收,享受一下古代大官領銜編纂一部“正史”、留名青史的榮耀。
我們推進學術研究,其真正目的是突破常規、獨辟蹊徑、致力于別出心裁,以求創新。現代的歷史書寫不僅是為了“編書”,更是為了“著作”(“著”是撰述的意思,而“作”與之同義——借用孔子所謂“述而不作”,“作”是為了創造,不是為了“述”舊事而已)。現代漢語稱撰寫了作品的人為“著者”或“作者”,也明確點明了其中創造的意思。
我們強調歷史研究中的“著作”、突出原創,可以回顧一下現代歷史書寫的基本形式。自十九世紀下半葉歷史研究走向職業化以后,歷史研究的方法和歷史書寫的體裁也逐漸變得系統化。到了該世紀末,德國的恩斯特·伯倫漢寫作了《史學方法論》、法國史家朗格諾瓦、瑟諾博司合作了的《史學原論》,影響深遠,既反映又推動了那時歷史學的職業化進程。法國史家朗格諾瓦、瑟諾博司在《史學原論》書中,不僅討論了歷史研究的方法,而且還指出了歷史書寫的體裁,分“通史”(general history)和“專著”(monograph)兩種——后者的撰寫,基于作者對某一專題的深入研究,其目的是為了挑戰舊說,建立新論,因此就無法循規蹈矩,以綜合論述為目的。與之相對,“通史”的寫作則大致是為了整理、歸納和陳述已有的論述,其敘述盡量做到平衡和公正。不過編寫“通史”,雖然耗費時日、洋洋大觀,但因其只是“述而不作”,所以并無法展現編者及其參與者原創的研究。一言以蔽之,“通史”只是“編書”,而非“著作”。
現代學術進步的真諦,在于鼓勵學者不斷質疑舊說,挑戰傳統,然后提出和建立有創造性乃至革命性的論點。為此目的,撰寫專著(monograph)顯然是更為合適和值得提倡的形式。順便一提的是,西文中的“monograph”一詞,包括了著作和論文兩種體裁。在科學研究的領域,論文的發表已經遠重于撰寫專書,便是一例。文史研究自有其敘述的傳統需要,因此著書仍然頗為常見,但專著和通史之差,不能混同。事實上,近代以來歷史研究走向職業化的標志之一就是專業史學刊物的建立,比如1859年德意志史家所編的《歷史雜志》就成了一個標桿,后繼者按時間順序有《法國歷史評論》、《英國歷史評論》、日本的《史學雜志》和《美國歷史評論》。所以職業史家從事研究,其成果也同樣經常采取論文的形式。
那么,對于近代職業史家而言,編書抑或編纂大部頭“正史”,是否同樣具有某種誘惑呢?答案也似乎是肯定的。一個比較有名的例子就是在十九世紀末、“日不落”英帝國稱霸世界的時候,剛剛就任劍橋大學欽定教授的喬治·阿克頓受劍橋大學出版社的委托,出面主編多達十四卷的《劍橋近代史》(Cambridge Modern History)。在西方史學史上,此書可以稱得上一部“正史”。阿克頓為此花費了大量精力,希圖通過此書的編纂,闡明歐洲的崛起,從而論證西方自由民主思想的凱旋。可惜的是,雖然阿克頓克盡其主編之責,此書的第一卷在他去世之前,未能出版。美國著名思想史家格翠德·西莫法伯為阿克頓寫了一個傳記,提到了他如何主編《劍橋近代史》。但她并不將之視為阿克頓的主要成就,反而不無惋惜地寫道,阿克頓的思想學問,應該用來撰寫一部規模小一點但富有原創性的專著:“《劍橋近代史》與其說是阿克頓的最大成就,還不如視其為妨礙了他真正研究的阻礙物(deterrent)。”因此,如果說《劍橋近代史》是一部“正史”,那么其學術地位是毀譽參半的。在此之后,劍橋大學出版社仍然出版不同的多卷本史書,如《劍橋中國史》,但讀者應該注意到,該書的內容并不像“正史”那樣面面俱到,而是試圖為中國史研究領域的出色學者,提供一個給他們展示其研究的園地,所以其章節內容,與專題論文并無大不同。
寫作專著、重視原創,與編書相比,自然難度更大,因為編書往往是集大成的工作,以展現已有的成果為主,而開創性的、富有新意的研究,則常有不被學界認可的可能。上述司馬遷有意將其“一家之言”,甘愿“藏之名山”,便是一例。現代學術史上,類似的例子還有不少。譬如海登·懷特的《元史學》,于1973年出版,在之后的二十多年中,一直在史學界被視作“異端邪說”而不受待見。阿爾弗雷德·克勞斯比寫作了《哥倫布大交換》之后,其出版道路十分曲折,到處碰壁,最后于1972年由一家普通的商業出版社出版。相似的經歷還有黃仁宇的《萬歷十五年》,其英文書稿完成之后,沒有出版社愿意接受。黃只能將之寫成中文,先在中國出版,此后才出了英文版。但這些著作,在今天名聞遐邇,成了歷史學乃至整個人文社科領域的經典作品,不斷再版,以饗讀者。所以,一個人的學術生命和一部學術著作的成功與否,常常并不取決于同人是否認可或者資助是否豐厚。相反,從業者或許應該具有“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的胸懷, 不為暫時的挫折和失敗而沮喪動搖。總之,有幸成為一時的“正史”或許榮耀,但如同司馬遷所言,真正的學問尚“俟后世圣人君子”的認同為準,不知看官以為然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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