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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疾控延宕2年的招聘作廢,當地正壓減編外、精簡事業編
8月17日下午,河南省汝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就“汝州市疾控中心41名工作人員遭清退”作通報稱,經核實,汝州疾控中心在公開招聘過程中,存在招聘方案未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違規設置限制性指定性報考資格條件等問題,違反了人社部門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該次招聘方案無效,結果予以作廢。
汝州市衛健委介紹,2022年8月,汝州人才交流中心啟動公開招聘疾控中心工作人員工作,后因疫情等原因,招聘工作暫時擱置。2024年2月1日至7日,汝州人才交流中心對擬聘用人員共41人進行公示期間,有關部門陸續收到舉報,反映該招聘存在違規違紀問題。隨后,平頂山市紀委監委聯合汝州市紀委監委對該問題進行調查。目前,相關責任單位、責任領導、責任人已經受到了嚴肅的黨紀政務處分和組織處理。我們將從中深刻汲取教訓,舉一反三,引以為戒,在下步人員錄用工作中,切實強化紀律意識、規矩意識,嚴格依規依紀依法做好招聘工作,確保公開、公平、公正,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澎湃新聞注意到,2022年8月末,汝州人才交流中心網站、汝州電視臺等發布了《汝州市2022年公開招聘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員公告》,稱經市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員50名。
本次招聘要求提到了兩個“放寬”:要求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齡在35歲以下(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參與汝州市疫情防控一線且具有五年以上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工作經驗的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歲);要求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所學專業與擬招聘崗位專業相同或相近,參與汝州市疫情防控一線且具有五年以上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工作經驗的人員專業可適當放寬。
根據公告,本次公開招聘人員均為財政全額預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擬聘結果公示無異議后,由招聘單位填寫《汝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備案表》,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險、編制部門審核備案,辦理相關手續。初次就業的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聘用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公告還附上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咨詢電話。
其后的2023年2月,汝州市2022年公開招聘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先后發布了進入面試人員名單(73人)和進入體檢人員名單(48人)。
再到今年2月,上述招聘領導小組對2022年公開招聘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員第一批擬聘用人員予以公示,持續7天。
在第一批41名擬聘用人員中,符合年齡放寬條件即1987年之前出生的有5人。
直到最近,據海報新聞8月16日報道,爆料人楊先生介紹,此次入職的41人包含13名社會考生和28名該疾控中心原非在編職工考生。“我們被安排在汝州市疾控中心的各個科室工作,包括護理、檢驗、預防、臨床等。今年2月份入職,干到6月7日,單位的領導把我們叫到辦公室,口頭通知我們,這次考試作廢了,下周就不用來上班了。”
汝州所在的地級市——平頂山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工作人員接受海報新聞記者采訪時說,此次汝州市的招聘方案沒有上報,系當地自行組織、自行聘用。
另據大皖新聞報道,有當事人提供了一份蓋有汝州市衛健委印章、落款時間為2024年7月30日的《信訪事項處理意見書》圖片。這份材料稱,市疾控中心收到平頂山紀委關于此次招錄考試相關處理文件規定:汝州市在公開招聘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員過程中,存在為內部考生量身定做報考資格條件,未將招聘方案報經上級人社主管部門批準,擅自變更資格條件未向社會發布補充公告等多處違規違紀違法問題。
這份材料還提到了《汝州市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清理規范工作方案的通知》,并稱收到答復的兩人屬于臨時聘用人員,在清退范圍內,作清退處理。
值得關注的是,近兩年,汝州正大力壓減編外人員和精簡事業編。
澎湃新聞查詢時注意到,今年2月,汝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出通知,將《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的2024年重點工作任務予以分解并明確責任單位。其中在“拼盡全力化解債務”就提到,盤活變現國有資產。將行政事業單位、國有公司等單位名下的33億元國有資產,通過多種方式轉讓變現,轉化為償債資金(責任單位:市國資事務中心、財政局、機關事務管理局、各鄉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壓減編外人員。按照“補發欠薪、有序壓減、確保穩定”的原則,通過自愿離崗、社會分流、末位淘汰、直接清退等方式,每年壓減編外人員30%左右,三年內完成清理規范任務。加快推動婦幼保健院編外人員清理,為全市探索總結經驗(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衛生健康委、有關單位)。
而就在2023年11月,汝州市婦幼保健院曝出拖欠職工工資。當地回應稱,受出生人口下降、疫情沖擊等多種因素影響,汝州市婦幼保健院業務急劇下降,收入銳減,導致入不敷出,職工工資發放不及時,下一步,醫院將努力增加業務收入,盡早解決工資拖欠問題。
另據汝州市委編辦介紹,2023年以來,當地對全市事業單位進行整體重構重塑,進一步優化布局結構,統籌編制資源。汝州原則上不再保留編制5名以下的事業單位。除醫院、學校、幼兒園、各類功能區及所屬事業、鄉鎮(街道辦事處)所屬事業單位外,全市事業機構共精簡149個,精簡比例為47%。汝州將全市事業機構總量控制在合理、可持續范圍內,適當壓縮主要為機關提供支持保障的事業單位編制規模。除醫院、學校、幼兒園、各類功能區及所屬事業、鄉鎮(街道辦事處)所屬事業單位外,改革后,全市事業編制共精簡1053名,精簡比例為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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