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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上評|結婚登記不再需要戶口簿:重申婚姻自由原則
日前,民政部起草的《婚姻登記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正在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修訂,是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都不再需要戶口簿,也取消了過去對登記的地域管轄規定。
事實上,這個規定可以視為對社會意見的回應。此前曾有網民留言,認為身份證和戶口簿具有同等效力,為何還要提供戶口簿?對此,民政部社會事務司答復稱,網民的建議我們將予以關注。確實,在信息互聯互通的今天,大多數個人業務通過身份證辦理就足夠了,婚姻登記自然也沒必要疊床架屋。
有人擔心,不審查戶口簿,會不會導致有人隱瞞婚姻的情況?但其實早在2012年,民政部就宣布已實現婚姻登記信息全國聯網目標,實現了在線婚姻登記和婚姻登記信息全國聯網審查。從技術層面看,取消審查戶口簿是可行的,這對于結婚登記辦理來說,當然是個減負和便利的舉措。
不過,“不必再拿戶口簿”不只是方便這么簡單,還是對“婚姻自由”原則的重申,賦予人們更多的自主權。即便“婚姻自由”早在1950年新中國第一部婚姻法中就被明確記載,但不可否認的是,由于戶口簿的存在,客觀上賦予了家庭成員一定的話語權,存在家庭干預婚姻的可能。
比如子女的戶口依然和父母在一起,如果父母拿著戶口簿,那么子女結婚,就必然要過父母這一關;反過來也一樣,一些子女干涉老人的再婚,采取的手段也大多是“收走戶口簿”。那么現在把戶口簿的必要性去除,諸如因為“拿不到戶口本”而不能結婚的情況,自然就不存在了。
而且網民也對這一規定寄寓別樣的期待:這會不會是“天價彩禮”的一個解法?不少天價彩禮的案例,都是由于家庭橫亙在其中,父母或長輩對彩禮“有要求”,年輕人即便不同意,也不得不卷入這種糾纏。
那么現在拿了身份證就能登記,父母就少了一個“拿捏”子女的手段。自然地,子女在婚姻中的自主權大增,家長對天價彩禮的要求不再有“強制力”,天價彩禮現象,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緩解。
與此同時,在新聞的評論區,也能看到一種很微妙的情緒,很多網友擔憂,“懵懵懂懂的小年輕沒有戶口簿隨便和別人結婚了怎么辦”“這樣不懂事的孩子偷偷就去把婚結了”,這樣的評論非常普遍。
這種評論本身,體現了一種根深蒂固的想法——婚姻是需要家庭來“把關”的,這正是干涉婚姻自由的一種潛在力量,也是《征求意見稿》希望打破的一種社會習慣。
就此而言,《征求意見稿》幾乎完全拆除了婚姻登記的門檻,其實也是個提醒:婚姻終究是人生大事,每個人都必須為自己的選擇負責,現在權利完全交給了個人,你更要慎重。也許與很多網民的擔憂相反,新規恰恰是鼓勵年輕人勇敢地追求愛情,也慎重地看待人生。
當然,很多婚姻問題終究生長在復雜的社會語境之中,恐怕很難因為出臺了一個新規定就迅速轉變。但無論如何,程序上的變更,必然會影響思維習慣和行為模式,筑牢一些常識:婚姻終究是個人的事,它應該純粹、簡單,建立在兩情相悅的感情之上,而不用過多受其他因素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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