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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貓咬傷業主,小區物業被判擔責50%
近日,江蘇張某被小區流浪貓咬傷,要求物業賠償被拒后起訴。法院認為物業有義務保障業主人身安全,但非流浪貓飼養人,不應苛責。最終,法院判物業公司承擔50%賠償責任。
澎湃新聞編輯:周妍 實習生:賴宛婷 素材來源:江蘇城市頻道
責任編輯:周琦
校對:施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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