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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新規:涉及網暴治理、住房公積金、社保繳費基數調整等
8月即將到來,有一些新規即將實施。
治理網絡暴力信息
我國第一部關于公平競爭審查的行政法規
住房公積金個人證明事項“亮碼可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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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新規
著力打破地區封鎖和行業壟斷,制定政策不得含有這些內容!
《公平競爭審查條例》將于2024年8月1日起施行。作為我國第一部關于公平競爭審查的行政法規,條例從4個方面明確了19項政策措施不得包含的內容,建立了涵蓋經營主體生命全周期、經營全鏈條的審查標準體系。起草單位起草政策措施應該按照怎樣的審查標準?政策措施不得含有哪些內容?一起來看:
不得含有下列限制或者變相限制市場準入和退出的內容:
對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以外的行業、領域、業務等違法設置審批程序;
違法設置或者授予特許經營權;
限定經營、購買或者使用特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以下統稱商品);
設置不合理或者歧視性的準入、退出條件;
其他限制或者變相限制市場準入和退出的內容。
不得含有下列限制商品、要素自由流動的內容:
限制外地或者進口商品、要素進入本地市場,或者阻礙本地經營者遷出,商品、要素輸出;
排斥、限制、強制或者變相強制外地經營者在本地投資經營或者設立分支機構;
排斥、限制或者變相限制外地經營者參加本地政府采購、招標投標;
對外地或者進口商品、要素設置歧視性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價格或者補貼;
在資質標準、監管執法等方面對外地經營者在本地投資經營設置歧視性要求;
其他限制商品、要素自由流動的內容。
沒有法律、行政法規依據或者未經國務院批準,不得含有下列影響生產經營成本的內容:
給予特定經營者稅收優惠;
給予特定經營者選擇性、差異化的財政獎勵或者補貼;
給予特定經營者要素獲取、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社會保險費等方面的優惠;
其他影響生產經營成本的內容。
不得含有下列影響生產經營行為的內容:
強制或者變相強制經營者實施壟斷行為,或者為經營者實施壟斷行為提供便利條件;
超越法定權限制定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為特定經營者提供優惠價格;
違法干預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商品、要素的價格水平;
其他影響生產經營行為的內容。
四部門出臺規定治理網絡暴力信息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聯合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公布的《網絡暴力信息治理規定》,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規定》從明確網絡信息內容管理主體責任、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規范網絡暴力信息和賬號處置、強化用戶權益保護、加強監督管理、明確法律責任等方面,為加強網絡暴力信息治理提供有力支撐。
加強用戶權益保護:《規定》提出了多項要求,包括建立網絡暴力信息防護功能、完善私信規則、告知用戶采取防護措施、及時保存證據以及及時受理處理投訴、舉報等 。特別強調了對未成年人的保護,要求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優先處理涉及未成年人的網絡暴力信息投訴、舉報,并提供相應的保護救助服務。
明確監督管理機制:《規定》明確了網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對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的網絡暴力信息治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建立信息共享、會商通報、取證調證、案件督辦等工作機制,以協同治理網絡暴力信息。
網絡暴力必究:違反《規定》的行為,將依法受到處罰,包括但不限于警告、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改正以及罰款等 。對組織、煽動制作、復制、發布、傳播網絡暴力信息或利用網絡暴力事件實施惡意營銷炒作的組織和個人,將依法從重處罰。
明確網絡暴力的法律界定:《規定》中所稱的網絡暴力信息,是指通過網絡發布的含有侮辱謾罵、造謠誹謗、煽動仇恨、威逼脅迫、侵犯隱私等內容的違法和不良信息 。而依法檢舉揭發他人違法犯罪或實施輿論監督的行為,則不適用于本規定。
《藥品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適用規則》發布施行
國家藥監局發布的《藥品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適用規則》,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2012年印發的《藥品和醫療器械行政處罰裁量適用規則》(國食藥監法〔2012〕306號)同時廢止。《裁量規則》共六章五十四條,重點在四個方面對藥品監管行政處罰裁量工作進行了完善。
一是完善了裁量情形。
進一步細化了從重、從輕、不予、免于處罰和情節嚴重的情形,對《行政處罰法》規定的初次違法、危害后果輕微,結合藥品監管實際,明確了具體含義、認定情形、判定的主要因素,回應了各級藥品監管部門、基層執法人員和企業等各方面的高度關注。
二是規范了裁量程序。
強化了裁量遵循依法、全面、客觀取證原則,應充分聽取當事人陳述和申辯,強調了依法舉行聽證、進行集體討論、說明裁量理由等程序。
三是明確了裁量基準制定的原則。
進一步完善了各地藥品處罰裁量基準的制定程序和規則,對制定裁量基準的原則、要求和程序作出規范,充實了罰款額度的確定、處罰到人的范圍和違法所得的計算等內容。
四是強化了裁量監督。
要求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落實執法責任制和過錯責任追究制,建立健全行政處罰裁量監督機制,推進典型案例指導,及時糾正違法或明顯不當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或行為,持續規范行政處罰裁量權的行使。
住房公積金個人證明事項“亮碼可辦”
《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整合住房公積金個人證明事項推動“亮碼可辦”工作的通知》發布,自2024年8月起,全面實行住房公積金個人證明事項“亮碼可辦”。
《通知》提出,依托全國住房公積金小程序和全國住房公積金監管服務平臺,在住房公積金繳存人申請開具職工繳存證明、異地貸款繳存使用證明、貸款結清證明等個人證明時,向其提供實時在線開具、后臺自動查驗等服務,以統一“電子碼”代替原有3項紙質證明。
規范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指數行為
國家發展改革委近日發布《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指數行為管理辦法》(下稱《管理辦法》),自8月11日起施行。《管理辦法》遵循規范行為、優化服務的原則,圍繞價格指數編制、發布和信息披露、運行維護、評估、轉讓和終止等各種行為,提出了系統規范要求。
其中,明確規定價格指數行為主體應獨立于價格指數所反映的商品或服務市場的直接利益相關方,要充分披露價格指數行為主體的基本情況、指數編制方案、指數最新值的簡要計算基礎和過程、自我評估結果,編制方案應包括價格信息采集點的選擇標準、使用主觀判斷的條件及優先級等。同時,強調價格主管部門可對價格指數行為開展合規性審查,對不合規行為采取懲戒措施。
私募證券基金最低存續規模降至500萬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發布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運作指引》,于2024年8月1日起施行。《運作指引》共42條,覆蓋了私募證券基金的募集、投資、運作等各環節,突出問題導向、風險導向,科學設置差異化規范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運作指引》將最低存續規模降低至500萬元,明確長期低于500萬元規模的基金應當停止申購。提出雙25%的組合投資要求,即單只私募證券基金投資同一資產不超過基金規模的25%,同一私募機構管理的全部私募證券基金投資于同一資產比例不超過該資產的25%。
地方新規
甘肅:《甘肅省反家庭暴力條例》實施
《甘肅省反家庭暴力條例》8月1日起施行,鼓勵成人院校的教育培訓加入反家庭暴力內容,鼓勵用人單位將反家庭暴力納入員工行為規范。
《條例》堅持問題導向,更具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為避免家庭暴力受害者求助無門,提出了首接責任制;為發揮法律援助制度優勢,維護家庭暴力受害者合法權益,提出了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減收或者免收司法鑒定費用,緩收、減收或者免收訴訟費用;為避免人身安全保護令“有令不行”,增加了定期回訪的內容。
北京:調整社保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
7月31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醫療保障局、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聯合發布《關于統一2024年度各項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的通告》,明確從2024年7月起,凡在本市參保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的月繳費基數上限為35283元,下限為6821元。
新疆:14項違法情形可不予行政處罰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衛生健康委不予行政處罰事項清單(2024年版)》8月1日起施行,規定對14項違法情形,不予行政處罰,但要對當事人給予批評教育,加強指導,開展“回頭看”督促其整改。違法情形包括傳染病防控監督、消毒產品衛生監督、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等6方面。
云南:消防安全違法行為“輕微不罰
《云南省消防安全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清單(試行)》8月1日起施行,制定“輕微不罰”“非主觀過錯不罰”和“初違不罰”三大類共22+N項不予行政處罰的消防安全違法行為,明確具體適用條件和整改時限。
以上的新規您都了解清楚了嗎?
這么重要的消息趕快轉發給更多的小伙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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