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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說國家賠償|年均審結兩千余件,劉忠林案獲賠金額創新高
澎湃新聞記者 孔家興 王亞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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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上午,吉林省遼源中級人民法院作出決定,曾因故意殺人罪入獄的劉忠林獲得國家賠償460萬元,包含羈押9217天(約25.2年)人身自由賠償金2624448.58元(284.74元/天),精神損害撫慰金1975551.42元。
劉忠林案刷新了國家賠償案件判決的兩項紀錄:他是公開報道中羈押時間最長、獲得國家賠償金額最高的蒙冤者。
歷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及人民法院報報道顯示:1995年至2017年11月,全國法院共審結國家賠償案件54527件,年均超2500件。
責任編輯:呂妍
校對:施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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