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欒保群︱浙古本《陶庵夢憶》讀后
已經定下在江蘇文藝出版社出版的拙編《新校注陶庵夢憶》,出版方正在準備付印,好趕上參加今年1月書展的時候,突然得到一個好消息,浙江古籍出版社出版的路偉、鄭凌峰諸君所校的《陶庵夢憶·西湖夢尋》(以下簡稱“浙古本”)即將面世。我立刻請示編輯先生,能不能讓我看到這本書之后再付印?而出版方正在猶豫不決的時候,一個朋友已經把書寄到了。我激動地拆開包,先把“整理前言”拜讀一過,見參校諸本中,夢寐以求的“王見大本”(整理者稱“王乙本”,本文依本書之例稱“道光本”)赫然在內,而且還有意想不到的科學院圖書館藏的手鈔本(整理者稱“科圖本”)。眼下所能知道的各種版本盡收囊中,點校者縷敘版本源流,如數家珍,讓我頓有坐擁寶山之喜了。
我用了一晚上的時間把《陶庵夢憶》部分細讀一過,校勘者的精細功夫令人欽服,使我收益多多。所遺憾者,不能用“浙古本”的成果重新進行整理,以使拙注生色,只好用這篇《補記》把得到的收獲羅列出來,以謝讀者。
一
先說道光本。對道光本的看法我已經在本書前言中說明,出于摹想,期望雖多,但已經把它看成乾隆本的修訂本,并不企冀得到驚人的發現,但細讀校語之后,仍然有不能滿載而歸的小小失望。
道光本與乾隆本相比,自然有其優長之處,主要是對乾隆本一些錯字的糾正,現列舉如下:卷二《三世藏書》中的“吹煙”改為“吃煙”,卷四《嚴助廟》的 “上貢”改為“上供”,《牛首山打獵》中的“祖塋”改為“祖堂”,卷五《治沅堂》中的“欽宗”改為“徽宗”,“諸公”改為“朱公”,卷七《懸杪亭》中的“度索尋樟”改為“尋橦”。只是卷七《龐公池》“并無芥蒂”之“蒂”字,馬興榮本說是據道光本所改,而“浙古本”則未出校,不知孰是。較重要的是以下兩條,一是卷四《寧了》“一日夷人買去,驚死”改為“一日夷人買去,秦吉了曰:‘我漢禽,不入胡地。’遂驚死”。一是卷八《嫏嬛福地》中的“嗚呼陶庵張長公之壙”改為“有明陶庵張長公之壙”。以上共八處,這些我在注本中大多以 “妄測”出之(有些則在故宮出版社本《陶庵夢憶》中大膽“妄改”了),如今得到佳本印證,當然是喜不自勝了。
但我的“妄測”不止于此,在過去的注本中就疑卷一《天硯》之“不得硯丑”當是“不得妍丑”,卷七《松化石》之“瀟江”當是“清江”之類,本注本中又多添了不少。這多是因字形相近而致誤,遇到善本很容易得到印證的,可是“道光本”未能使我如愿以償,只好還戴著“妄測”的帽子。這當然不能“盜憎主人”似地責怪佳本,但失落之情總是難免的。
另外讓我想不到的是,道光本與乾隆本相比,竟增添了一些新的錯誤,蒙“浙古本”校出,舉例如下:卷四《世美堂燈》誤“櫝”為“牘”,卷五《治沅堂》誤“成都”作“城都”,《金山競渡》誤“鉦”為“釭”。另有無故而刪節者,如卷六《朱氏收藏》一則,刪去“以袖攫石、攫金銀,以賺田宅”十一字,《菊海》一則,乾隆本“肅余入,遍觀之,不敢以菊言,真菊海也。廠三面,砌壇三層,以菊之高下高下之”,不知何故,道光本竟簡化成“真菊海也,壇三層,以菊高下之”。兩相比照,讓人疑惑:難道乾隆本多出的那些字是王文誥一時好事而加進去的么?
又有雖不知孰對孰錯,感覺改后勝于改前的,如卷六《松棚》“勁竿”改為“勁幹”,《曹山》“顛翻”改為“顛播”,卷七《西湖香市》“廠外又棚,棚外又攤”改為“廠外又柵,柵外又攤”,《定海水操》“俯視”改“睨視”。但也有改后未必勝于改前的,如卷三《包涵所》“索性”改“率性”,卷四《嚴助廟》“鱘黃”改“鱗黃”,卷六《紹興燈景》中“小巷”改為“小街”,“市廛”改為“市前”,卷八《嫏嬛福地》“植黃山松數顆”改為“橫黃山松數顆”。
“道光本”《夢憶》道光本中特別需要指出的有兩條:
一,卷七《品山堂魚宕》最后一句“約吾昆弟,烹鮮劇飲,竟日方散”,其中“竟日”道光本作“竟三日”。竊以為道光本優勝,試想漁人撈捕多時,然后是“集舟分魚”,然后是“滿載而歸”,此時已經是什么時候,就是立刻約人劇飲,也談不上“竟日”了吧?無法把此校補入正文,實在遺憾,在此表出,以贖萬一。
二,卷六《齊景公墓花樽》,乾隆本“乾陽劉太公”改為“乾劉陽太公”,我一直認為是咸豐本的胡改,今天才知道,始作俑者乃是道光本,咸豐本是冤枉的。這就牽涉到一個問題,咸豐本的出版者究竟看到過道光本沒有?“乾劉陽太公”一語頗怪,很難有兩個本子不期而遇地撞到一起,所以我認為是咸豐本看到道光本之后而改的。如果此說成立,那么咸豐本對乾隆本的其他錯字的改正,也應該是參考了道光本的結果。
總結起來,除了可用咸豐本糾正者之外,道光本對乾隆本有糾而正之者,有未正反誤者,又有改后稍勝或未必勝于不改者,則譚復堂說的“《夢憶》以王見大本為最佳”,也只是相對于乾隆本和咸豐本而言。但這樣說并不是貶低道光本的價值,在版本校勘上,道光本的重要地位是無可替代的。
二
如果說道光本讓我有些小失望,那么科圖本帶給我的是大驚喜。此本與硯云本屬于同一系統,二本的篇數、次序完全一致,細讀“浙古本”校記,二本的文字也幾乎沒有差異,但一有差異就是要砍頭的“大事件”。我分成三條做一介紹,自然也是對本注本的補充。
一,卷一《鍾山》一則有“近閣下一座稍前,為?妃,是成祖生母”一句,科圖本“?妃”下多“韃女”二字。這“韃”字當然是犯忌的,雖然?妃為高麗人,但高麗先于明朝為滿洲所并,南侵的清軍中就有高麗人參加。但更值得琢磨的不在于此,而是由此“韃女”二字可以看出張岱對明成祖的態度。我讀《報恩寺塔》一篇,總覺得張岱對這以“功德”掩篡位之丑的報恩寺塔語帶譏諷。張岱對朱棣的出身,先點明不是嫡子,再點明是“韃女”——“夷狄犬羊”之種,顯然是有深意存焉。
二,卷四《兗州閱武》一篇,與硯云本和乾隆本對照,“扮敵人百馀騎”科圖本作“扮胡人百馀騎”,“敵騎突至”作“胡騎突至”,“內以狡童扮女三四十騎”作“內以狡童扮胡女三四十騎”,“所扮者皆其歌童外宅”作“胡兒胡女皆其歌童外宅”。這些都理當在正文內據以改正,但現在只能補記于此。另外,由這些“胡”字,可知此篇不會寫于張岱倉皇避仇之時,應該是閱武當年的實錄,或可以做為《夢憶》多篇作于明亡前之一證。
三,補遺四篇,科圖本篇篇都有“死罪”。好在這四篇集中在書末,改版問題不大。我現在改變本注本體例,不出校記,直接把科圖本的要緊字句校補硯云本,校補之處,硯云本中的原字句用圓括號改小字標識,補入的科圖本用方括號大字標識,再請編輯先生到科圖逐字核對。二本個別字間有出入,硯云本較勝的,就不再改動了。
由此看來,《夢憶》科圖本的發現是路偉諸君對張岱研究的一大貢獻,僅次于近年《石匱書》鈔本和《嫏嬛文集》沈復燦鈔本的發現。對于《夢憶》版本有興趣者,“浙古本”應該列于必收之冠。
“科圖本”《夢憶》三
用十余個版本逐字校勘,需要極細密的功夫和耐心,對兩本對讎就心勞目昏的我來說簡直難以想像。所以在當今浮躁之世,能做到“浙古本”這水平已經很令人吃驚,即使出現一些無關大體的誤校、漏校,頂多也就算個小疵吧。但做為一個讀者和受益者,為表感激之忱,也提兩點小建議,只當是曝芹之獻。
一是版本的選擇,鄙見以為“浙古本”所用版本太多,一些沒有價值的版本校勘起來不但浪費精力,還容易干擾校勘者的思路。僅舉一例:卷五《諸工》一則“嘉興臘竹王二之漆竹”,“臘竹王二”為工師諢名,本極明白,但“雁來紅”等坊間諸本無端補一“之”字,成了“嘉興之臘竹,王二之漆竹”,就大違本意了。“浙古本”采之,算是被陋本干擾的白璧之玷。順便說一下,類似于我所作的“妄測”,“浙古本”以小注出之,處理得很好,可是有的就用來改動原文了,如卷七《及時雨》“余山盜起”,便據平步青之說而改為“佘山”。竊以為平步青之說并不妥當,據注佘山遠在松江,距紹興大幾百里,就是有盜,紹興人也未必知道,怎么會擔心招惹上門呢?這余山,周作人疑是涂山,雖然未必準確,但與紹興較近這一點是不錯的。而且紹興西北四十馀里就有“西余山”,焉知與此“余山”沒有關系?所以平步青之說入注做參考可以,據改正文就稍嫌魯莽了。
二是已經辛苦校出的成果應該得到充分的利用,從手心中漏掉,實在可惜。如卷一《越俗掃墓》,“男女分兩截坐,不坐船”及“男女必用兩坐船”,其中“坐船”語意不清,讓人不明白這船究竟坐還是不坐。“浙古本”已經用科圖本、硯云本校出“坐船”為“座船”,而“座船”相當于專門載客之船,卻沒有在文本上取以代之,令人遺憾。又如卷八《龍山放燈》“一燈三之”,也是讓人不明所以,難道一個燈要用三個木架懸掛么?浙古本用科圖本、硯云本校出“一”字上有“架”字,“架一,燈三之”,一架上懸三燈,豁然明白,也是可惜沒有采用,結果標點時有失所據。
另外再說些題外話。
《夢憶》一書在文本上疑點頗多,我讀不通就生疑,生疑則妄測,不檢查自己的淺學,卻問責于書本,這應該不是好毛病。但愚者千慮,或有一得,所以雖然常見笑于高明,這毛病一時也難戒掉。“浙古本”已經把能找到的有價值的版本一網打盡,即使不加補改,眼下的成績就可以說把《夢憶》的版本校勘做“絕”了;——但我的很多妄測仍然不能解決。承蒙“浙古本”整理者的垂青,能把我的一些沒有得到版本印證的妄測收入其中,足見包容之廣,所以我在此冒昧說一句:由于《夢憶》的特殊情況,只靠“本校”是不可能做成最好版本的,除非找到張岱親訂的抄稿本,有多少版本也沒用。
或問:總不成只有迎合了你的妄測才算完美吧?那么我就舉本注本中兩個不大算是妄測,也容易為讀者諸公認可的例子:卷四《祁止祥癖》之“性命可傾,至寶是寶”,雖然理解吃力,但諸本無異辭,也少見有人置疑,各注本只是宛轉圓解;但我認為“至寶是寶”四字其實是“至寶是保”之訛,語出周密《齊東野語》,趙子固事也,與《西湖夢尋序》的“舊夢是保”正是同一句式。又卷五《爐峰月》之“陬牙橫梧”,現存各本亦無異辭;但它其實是“陬互橫牾”之誤,語出宋玉《高唐賦》也。
如果還認為不能說明問題,那么就再舉兩個純屬“妄測”的例子:卷六《仲叔古董》“得石璞三十斤,取日下水滌之”,“日下水”是什么水,多年前就請教過云南瑞麗玩石頭的朋友,都不知道這種講究,他們說的倒是近似于“取水日下滌之”。又卷七《山艇子》言石上之竹“不可一世,不敢以竹二之”,雖然我以竟陵派的澀法讀之,這“二”字也仍然費解,于是我妄測為“不敢以竹竹之”之訛。古人抄書好把相重的第二個字用兩點表示,輾轉數鈔之后,這兩個點就被誤為“二”了。“不敢以竹竹之”,就是不敢因其是竹而以竹待之,那么以什么待之呢?就是下面說的“金錯刀”、“黃山松”。
此類須用“他校”和“理校”才能解決的問題應該還有不少,只是我學問識見都很淺薄,加之年老氣衰,只能望而生嘆而已。于是而想到《噱社》中的一段,現顛倒如下:“老年(讀書)如以指頭掐字,掐得一個只是一個,掐得不著時只是白地。少年讀書如快刀切物,眼光逼注,皆在行墨空處,一過輒了。”既在前年喜讀沈復燦鈔本《嫏嬛文集》,今又喜讀“浙古本”,《夢憶》文本的最后完善,自當寄厚望于路偉諸君也。
按:此文原是《新校注陶庵夢憶》的“補記”,發表時稍做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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