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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瓶裝水別留車內!杭州消防做實驗提醒:變“放大鏡”有火患危險
澎湃新聞記者鐘常宇 通訊員 林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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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陽光暴曬下,留在車內的帶水塑料瓶、香水、花鏡、充電寶有可能成為火源——杭州消防通過模擬實驗提醒司機不要將這些物品留在車內,并盡量將車停在停車場或樹蔭下,避免長時間暴曬。
7月23日下午2時許,杭州室外溫度40℃。試驗現場,杭州蕭山區瓜瀝消防救援站消防員準備了一輛密閉的實驗車,往車內噴了3罐降溫噴霧。待現場人員退到安全距離,兩位“全副武裝”的消防員上前,端著火把伸進車窗,“砰”的一聲,前后擋風玻璃炸飛,后備廂車蓋被氣浪掀起,車內出現明火。
消防員解釋,噴霧罐體內有丁烷、丙烷、異丁烷和酒精,都是易燃易爆物質,使用期間遇明火、熱源非常危險,市民選購降溫噴霧時要仔細閱讀產品說明,特別留意安全提示、使用警示等信息。
打火機、礦泉水放在被曬的車中也有危險。實驗中,消防員將一個打火機放在試驗車前擋風玻璃下。4分鐘后,打火機附近的溫度升到79℃;半小時后,打火機表面出現裂紋。消防員又將一瓶水放在車內,陽光通過瓶內水的折射,焦點匯聚在一張紙巾上,測溫槍顯示此處的溫度明顯高于周邊。消防員解釋,打火機中的丁烷高溫下極易膨脹,遇明火立即爆炸。礦泉水瓶在陽光下變成“放大鏡”,會將光源、熱量集中在一點,焦點溫度升高,時間長了,輕則加快車輛內飾老化,重則引起車輛自燃。
責任編輯:謝春雷
校對:丁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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