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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別“城管”?多地撤銷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釋放哪些信號
近日,由內蒙古赤峰市城市運行管理服務中心發布在赤峰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的一則《注銷公告》引發關注。《注銷公告》顯示,根據《赤峰市機構改革方案》和《赤峰市機構改革實施意見》文件要求,撤銷赤峰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赤峰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注銷后,由赤峰市城市運行管理服務中心承接其資產和債權債務,并負責處理各項遺留問題。
目前,赤峰市住建局官網已查詢不到該《注銷公告》,澎湃新聞記者致電赤峰市城市運行管理服務中心,接電人員向記者確認“撤銷赤峰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消息屬實。
“取消城管”系誤讀
赤峰市并非首個對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進行調整的城市。
6月10日,廣西北海市政府官網發布《關于停止使用北海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工作證的公告》,根據該《公告》,將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的住房和城鄉建設、自然資源、交通運輸、生態環境、工業和信息化、旅游文體廣電、商務、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領域行政執法職責劃歸相關主管部門承擔,不再保留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6月25日,甘肅省張掖市甘州區政府官網發布《甘州區城市管理局關于撤銷張掖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及更名的公告》,將張掖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承擔的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職能劃入甘州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撤銷張掖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并將甘州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更名為甘州區城市管理局。
一系列對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的調整,引起了是否會“取消城管”的討論。對此,北海市當地工作人員曾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北海市“取消城管”系誤讀,原來由北海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管理的人員被重新拆分到其他各領域、單位。
“需要明確的是,各地不是撤銷‘城管’,而是‘城管執法局’或‘綜合執法局’等執法部門的拆分和重組。考慮到城市管理的需要,城管部門將長期存在,不會撤銷。”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馬亮在接受澎湃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
城市綜合執法面臨改革
過去,為改變多頭執法、權限不清、重復處罰等問題,各地開始逐步探索綜合執法。
此次被撤銷的北海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成立于2019年,彼時,根據《北海市機構改革方案》,將住房和城鄉建設、自然資源、交通運輸、生態環境、工業和信息化、旅游文體廣電、商務、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11個領域的行政執法職責整合,組建市綜合行政執法局,作為市政府的工作部門。
馬亮表示,城市綜合行政執法部門是過去不少城市探索的改革舉措,但是近些年來其成效并不明顯,所以改革勢在必行。總體來說,呈現兩個方向的改革,一方面是從綜合到專業,將整合到城管部門的執法力量拆分到各個職能部門,凸顯執法的專業性;另一方面是執法資源下沉,強化基層執法能力,使基層可以看得見和管得住。
張掖將市級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承擔的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職能,劃入區一級的甘州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正是執法資源下沉的表現。
“每個地區因地制宜,并沒有統一的方式。”上海交通大學安泰經濟與管理學院、中國發展研究院副研究員鐘輝勇對澎湃新聞記者表示,可以重點關注各地調整方式的差異以及每個地區資產和債權債務、以及各項遺留問題如何妥善處理,“找到調整成本低、效果好的調整方式,未來還可以推廣。”
馬亮認為,撤銷城市綜合執法部門,說明綜合模式在部分城市行不通或水土不服,需要加以調整,更好因地制宜。“不是所有城市都要如此改革,比如超特大城市依然可以探索該模式。”
強調政府服務
記者注意到,張掖將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承擔的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職能劃入甘州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后,同時將甘州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更名為甘州區城市管理局。赤峰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注銷后,則由赤峰市城市運行管理服務中心承接其資產和債權債務,并負責處理各項遺留問題。
從名稱上看,都淡化了“執法”,強調了“管理”、“服務”。鐘輝勇認為,這說明未來更多是從管理的角度,更強調人性化的管理思路。這對改善當地營商環境,凸顯地方政府的服務職能都會有幫助。
“執法處罰不是目的,而是實現城市管理的手段,不能本末倒置。所以,名稱上弱化執法而強調管理和服務,意味著要回歸城市治理的本源。”馬亮說。
不過,馬亮強調,在推進改革的過程中,應注意避免推倒重來、另起爐灶,而是要充分吸收原來綜合執法改革的經驗教訓,在繼承的基礎上創新。與此同時,也要注意人員科學分流,編制資源優化配置,實現機構改革的高效協同推進。
鐘輝勇建議,要防止簡單“一刀切”的做法。未來的城市管理,可以越來越多借助大數據和人工智能等手段,精簡成本,提升城市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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