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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靜如談清遺民的情感與精神史
潘靜如(章靜繪)
1912年清帝退位,民國誕生,同時也產(chǎn)生了大量遺民。與之前歷朝遺民不同,清遺民面臨著道德和價值之源的干涸,經(jīng)歷著從“遺民”到“棄民”的角色轉變,他們由此成為國家“脫節(jié)的部分”。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學研究所副研究員潘靜如最近出版的新書《末代士人的身份、角色與命運:清遺民文學研究》,從這一士人群體的文學書寫入手,揭示他們在不同政治生態(tài)下的情感、體察與因應。在接受《上海書評》的專訪時,他指出:相比忠清,清遺民對逝去的時間、變遷的人事有更多感喟;與其說他們“遺于清”,不如說他們“遺于同光”——一個定格了他們的生活和存在的同光。“同光”并不多么美好,因此這樣的情感要從正、反兩面看:正面看,是權勢轉移問題;反面看,則是由各種時事、生態(tài)所引發(fā)。
《末代士人的身份、角色與命運:清遺民文學研究》,潘靜如著,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大有,2024年4月版
您在書中沒有對“清遺民”做出明確的定義,這是出于什么考慮?與宋遺民、明遺民相比,清遺民最大的不同是什么?
潘靜如:對,怎么定義“清遺民”,是我斟酌了很久的問題。雖然緒論中正面給出了屬于本書討論范圍的三種情況,但那算不上明確定義。之所以如此,包含兩個方面的考慮:第一是站在研究者角度,我不希望因為追求準確性而做過于約化、排他化的處理,這容易把真實生活中的復雜性抹掉。這是研究者的失責或失察。比如緒論中明確提及孫雄,“相比于論定他的遺民身份,我們更應該去呈現(xiàn)出他的‘遺民發(fā)生史’”,就是這種思考的一個體現(xiàn)。第二站在研究對象的角度,不明確定義也有它的合理性,甚至必然性。緒論中舉及時人李詳、胡先骕、黃維翰關于易代之際士大夫的分類,李詳、黃維翰兩人本身就是清遺民,可是連他們都或語焉不詳,或說得支離瑣碎。這就是說,關于清遺民,所謂確定性存不存在還是個問題。不僅清遺民本身如此,旁觀者也是如此。我可以舉一個書里沒提到的例子。胡嗣瑗是一位清遺民,他在讀完商衍瀛《丁巳聞見錄》之后,評道:“辛亥國變,舊臣多避居青島,大學士、軍機大臣、尚侍、督撫、監(jiān)司及院部庶僚咸備,時人通號之為遺老。實則與恭邸發(fā)謀定議,向張忠武聯(lián)盟者,不過數(shù)人,后均為袁世凱密加偵防,其姓名固的的在人耳目。今統(tǒng)書曰諸遺老,一似居青島者皆與其事,未免含混。”(《胡嗣瑗日記》,186頁)“時人通號之為遺老”一語,見得時人認識含混。我們不能無視或忽略“時人”的認知,它既是“遺老”生存環(huán)境之一部分,也是“遺老”指涉、內涵的來源或賦予者之一。而且這也影響到清遺民自家的言說,比如商衍瀛寫《丁巳聞見錄》,居然就(在胡嗣瑗看來)糊涂到直接用“諸遺老”這個詞。這些關隘,環(huán)環(huán)相扣。清遺民與宋、明遺民的不同體現(xiàn)在很多方面,但最大的不同,并非來自主體,應當說是語境的轉變,或者說是整個社會、文明的翻轉。遺民是帝制時代的產(chǎn)物,“不仕新朝”“不事二主”是其特點,可是沒法往中華民國上套(盡管有些清遺民是這么做的)。更要命的是,中華民國從形態(tài)到理念,還會反作用于清遺民;這使他們很不得勁,連“自我崇高化”都不是很有底,讀他們的詩文能直觀感受到這些。
您是通過文學角度切入遺民生活的,特別是詩社雅集的作品。結社雅集對于遺民意味著什么?是在新社會尋找“想象的政治主體”的身份認同,還是傳統(tǒng)知識人文化生活習慣的延續(xù)?
潘靜如:當初我的想法很簡單,就是針對著名清遺民個體(其犖犖大者,如陳三立、王國維)的研究,積累太厚了,當下還在持續(xù)推進,且都是學術界最優(yōu)秀、最一流的學者在做,我不覺得自己有多大本事,能做出新見,至少非常難。所以,退而求其次,想去研究不那么出名的清遺民。盡管有例外,但總體上“不那么出名”是有原因的,這就需要借重“群像”來增加分量或厚重度。順理成章,結社雅集就進入我的視野。現(xiàn)在看,結社雅集的意義,要超出我的設想,它不是提供了更多的研究對象以增加厚重度這么簡單。結社雅集肯定仍是傳統(tǒng)知識人文化生活習慣的延續(xù)。古人談論結社雅集,有時會追溯到金谷、蘭亭之會,甚至搬出《詩經(jīng)》“呦呦鹿鳴,食野之蘋。我有嘉賓,鼓瑟吹笙”來,把它的源頭說得更早。雅集的歷史也許可以這么“攀附”一下,可是說到詩詞結社,嚴格講,唐宋時期都較罕見,初具端倪而已,再早一點的像東晉末“白蓮社”之類是宗教修習團體,更不可漫加攀附。據(jù)我所知,如果按照后世詩社的一般標準,最早的典范性的詩社應當從宋遺民開始算起,即元代初年他們所結的“月泉吟社”“汐社”。這是因為宋代早先的豫章詩社、許昌詩社、臨川詩社、昆山詩社之類,都是“就地取名”,很不講究,不像后世詩社那樣取一個有著特別寓意、顯示特別旨趣的名字(更講究的還有社旨、社約及花名冊)。而宋遺民的“月泉吟社”“汐社”是滿足這個特點的。這樣看來,“遺民”與結社居然天生就有割不斷的聯(lián)系。總之,當我們說“結社雅集是文人士大夫的一種生活方式”時,主要還是元代以后特別是明清兩代的事。可是,仔細一算,它也有六百多年的歷史,非常悠久。因此,結社雅集雖是一種外在表現(xiàn),也有“內化”傾向:文人士大夫湊在一起,不結社就仿佛缺了點什么;即便不大張旗鼓地結社,到?jīng)鲲L瑟瑟、杜門不出的隆冬臘月,總還要搞一些“消寒會”之類的名目。清遺民結社雅集當然還是在這個譜系上。但也正如您剛才說的,在民國這一社會、文化丕變的場域里,清遺民的結社確有尋求“身份認同”的功能。盡管明末文人的一些結社也有“此疆彼界”、區(qū)分爾我的功能,但那是士大夫階層內部意氣、宗旨、政見分化的表現(xiàn),清遺民之結社,則是在新社會里尋求小共同體的舒適區(qū),所以我書里才說,“用文學一點的話來說,這是失去了文化家園者彼此之間互相依偎、互相取暖之所在”。
您在書中提到:“各類遺民文學,詩詞唱和構成了清遺民的日常生活,意義非常。這樣的唱和活動與唱和文本,自然都是‘表演’,但不能忘了,它們是實實在在的日常生活,清遺民毫無表演包袱,在此意義上,唱和詩詞幾乎堪稱清遺民的‘本體’。”從詩作的內容看,這種懷舊似乎介于表演與真情流露之間。我們該如何看待這種曖昧與模糊?這種曖昧與模糊究竟是文學性的還是政治性的?
潘靜如:這個問題實在太重要、太關鍵了,但想要準確把握,并且很好地解答,我覺得自己做不到,只能勉強招架。我想,首先是回到“表演”這個概念,在社會學意義上,它不是貶義詞,是一種中性描述。我們都擅長這個,不僅清遺民如此;而且不見得是刻意揣摩、苦心孤詣學來的,也許它是“社會性”的一部分。但具體到清遺民身上,我們確實就需要做出更多的剖析。語言或文本有一定的曖昧性、模糊性,這個不分階級、不分語種,是一種哲學意義上的存在。在諸多文體中,一般而言,詩歌又比文章更含混。大約一個世紀前,“新批評”崛起,瑞恰茲就說,詩歌陳述是一種非科學的感情的敘述,即偽陳述。可是瑞恰茲又強調,它有“詩的真實”。所以,闡釋詩歌、窺探本心,就成了既棘手、又誘人的活。寫作本書時我對這些問題有一定的預見,但又沒有十分的自信,所以在指出清遺民的“表演”成分時,又強調這種“表演”是實實在在的生活,他們并不太有表演的包袱。我這有點不負責任,全身而退的意思,哈哈。但既然您提到了這個問題,就說明它起到了效果,提醒讀者跟我一起注意它、思考它。
曖昧與模糊既可以是文學性的,也可以是政治性的,但二者頗有分際。文學性的曖昧、模糊可能來自作者的舉棋不定,但大部分情況是受語言文字、文體及其表達的限制;而政治性的曖昧、模糊,作者通常是有意識的。所以,要論定偏于文學性還是政治性,針對具體作品、具體作者的討論,似乎才更有效。比如,陳衍這位著名詩論家,年輩上與陳三立、鄭孝胥等相當,也是好友,他就一點也沒有遺老情懷,甚至對此頗為反感,所以當清遺民章梫贈他的詩有“生年同在周秦際”之句時,他急忙表示這個極不貼切。贈詩而已,一般人受了也就受了,但陳衍政治意識上的“高度自覺”,使他容不下半點兒曖昧模糊。反過來,這是章梫這類清遺老脫口而出的話,大概是表示易代,帶有文學上的曖昧模糊,未必是在政治上有意把中華民國比喻為無道之“秦”。這種籠統(tǒng)含混,在在可見。總體上,基于我個人的體會,我會說,我跟您的看法一致,那就是清遺民唱和詩詞里的自我形象,“介于表演與真情流露之間”。他們的哀傷、難過可以是真實的,但不見得是眷念清王朝使然,也許倒是因為有感于“自我”之孤危、邊緣。這也是為什么,第一章末尾,我特地強調,讀清遺民詩歌不宜過分強調“清亡”或“忠君”維度,而應注意晚清就已開啟、清亡后加速進行的“權勢轉移”。這就關乎士大夫階層自我的存在與意義了。在這個維度上,他們的情感是異常真實的。
民國建立后,清遺民面對的不再是一姓之王朝,而是現(xiàn)代民族國家,而且他們很多人都生活在租界這樣民族主義、帝國主義、現(xiàn)代化叢集的地方,傳統(tǒng)遺民的民族大義觀念在那時顯得格格不入。他們如何對待自己身份認同與生活境遇之間的糾結和矛盾?
潘靜如:我們先不論他們是如何看待自己的,就“現(xiàn)代化”這一點來看,旁觀者就不能理解乃至鄙視他們。我書中舉了新文人吳稚暉、舊文人江瀚批評他們的例子,盡管我注意力別有所在,指出清遺民喜歡租界,未必是看重現(xiàn)代化的便利,倒主要是圖租界里的“清靜”與“包容”,但就事論事,我認為吳稚暉、江瀚他們的批評還是很有力的。首先要承認,置身租界,意味著鼎革之際他們終止了自己的仕途,從舊道德來說,已經(jīng)是較好地盡了“臣子”本分。但問題是,需不需要一天到晚扮“苦相”?租界里度假似的“守節(jié)”,有什么特別值得傲人的呢?我不太相信一個人的理想信念與行為是可以完全分開而不相妨的。這里有一個“度”的問題,而人容易墮殆,不知不覺間這個“度”就超過了閾值,剩下的就是自己騙自己,“表演”味更濃一些。我們只需看一下現(xiàn)實生活,就會明白這一點。所以,即便拋開新文化人的意識形態(tài)、文明理念,清遺民這種生存狀態(tài)也不能像很多明遺民那樣,引起旁觀者或后來者的“動容”。
清遺民如何看待自己,確實,他們有很多矛盾、糾結之處,也就是您提到的民族主義、帝國主義諸問題。涉及到這類問題時,總體上,他們與新文化人或新青年的立場沒有什么明顯或根本的不同,比如他們都將租界的“治外法權”視為國家之恥,也關注巴黎和會的結果;順便說一句,后來參與偽滿的清遺民,除鄭孝胥、羅振玉、金梁等人之外,很多追隨溥儀的清遺民有著相當不小的道德壓力,陳曾壽就有“他年史筆誰能諒”之句。藏身租界時,他們是中華民國“脫節(jié)的部分”,不能決定國家、民族的走向,所以身份認同與生活境遇之間的糾結和矛盾,雖然存在,畢竟是軟性的,與日常生活不構成嚴重沖突。但當日常生活受帝國主義影響時,他們這方面的情感就發(fā)露得更真切,像一戰(zhàn)時被迫從青島倉皇逃竄的周馥、張人駿等都是例子。
您著作第三、第四章聚焦生活于偽滿洲國和“兩京”淪陷區(qū)的遺民,這種政權更迭帶來的反復的政治變遷,他們尋求自我安頓比其他人更難。袁金鎧、夏孫桐等人的心態(tài),似乎可以為代表。不過我們以后見之明看,宋、明滅亡后,殉國者不少,而清滅亡后,似乎殉國者極少;清遺民中做漢奸的比較多,您是怎么看的?
潘靜如:在政治或社會的劇烈變革中,自我安頓一向是個難題。您提到的袁金鎧、夏孫桐,是兩個迥然不同的類型。袁金鎧在書中被我冠以“另類遺民”,有好幾個原因:第一個就是他跟張勛一樣,都是北洋政權的軍政要員,然后又以實際行為“效忠”清室,而被清室認可;第二個就是秀才出身的他,“圣賢豪杰”情懷居然比大多數(shù)我們所熟知的清遺民更濃厚;第三個就是他格外強調自己“遼沈人”的身份,也與一般清遺民不同。除此之外,他還格外有“政見”。這么多因素交織在一起,自然使他的心態(tài)很特別。至于夏孫桐,就“不仕新朝”這一點而論,他算是地道的清遺民。抗日戰(zhàn)爭全面爆發(fā)后,他既不違“君臣”之分,又有意與偽滿拉開距離,修辭上作的“示范”很精彩,某種意義上,這是被“逼”出來的。可見,不少清遺民精神世界也遵循“民族國家”是鐵門檻的邏輯。
清亡時有哪些人殉難,羅正鈞《辛亥殉節(jié)錄》、吳慶坻《辛亥殉難記》、馮恕《庚子辛亥忠烈像贊》、金梁《增輯辛亥殉難記》做過些記錄。以士大夫群體的數(shù)量而言,比之宋、明兩代,清亡時的殉國者確實不夠看,特別是清遺民還老喜歡強調清王朝養(yǎng)士三百年的“深仁厚澤”。大概就是出于這些原因,于式枚修《清史稿》、金梁寫《清遺逸傳》,才想方設法地“挽尊”,說什么“古之忠臣,本不必人人強死”。但我感覺,他們的思路好像不夠開闊;要知道,這多少還與清室遜政完成了政權的和平交接有關系。南宋、南明小朝廷抵抗了好些年月,而清代呢?武昌起義爆發(fā)四個月后,清室就下詔遜政,溥儀上下也都留在紫禁城里受中華民國的優(yōu)待。面對這種情況,如果不死于與革命者的交手,后面就不知從何“殉”起了。
至于您說“清遺民中做漢奸的比較多”,可能需要一點修正或細化。這個問題是這樣的,清遺民需要簡單分為兩類:一類是參與偽滿小朝廷的復辟活動,毫無疑問這些清遺民都是“漢奸”,另一類是不參與偽滿小朝廷。就另一類而言,他們絕少甚至沒有做漢奸的,比如陳三立、夏孫桐、張爾田、俞陛云、陳夔龍、夏敬觀等;假如陳寶琛等人還活著,他們也會做出完全相同的選擇。相反,清室遜政時,搖身一變成為中華民國官員的這批前清官僚——我們常說的“北洋政客”,在1937年北京淪陷以后,往往又搖身一變成為偽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偽北平政務委員會的官僚,比如董康、王克敏、王揖唐、朱深、齊燮元、江朝宗、高凌霨等;汪偽政權下的廖恩燾、李宣倜并屬此類。這樣看來,鼎革時不受舊道德制約的北洋政客,后來也容易不買愛國主義的賬,而淪為“漢奸”,至少此類政客有一定比例。
1949年后,大部分遺民已去世,無論文化精神及其載體,都不可避免地走向消亡。從您描述的許寶蘅的個案看,他的詩文也有很多“表演”的成分,這似乎是一種慣性了?
潘靜如:任何一種文化精神,都離不開“載體”。人是一種“載體”,詩文也是一種“載體”。許寶蘅的詩文被認為也有“表演”成分,我猜,大概與詞語、意象的轉變過于巨大有一定關系。原先清遺民詩文里充斥的堯年、夏正、殷頑、周遺、漢臘、鼎湖、攀髯、首陽薇、義熙甲子之類的詞語、意象,逐漸減少或絕跡,取而代之的是“百廢俱興無棄利,多方科技展新知”等表達。后者鮮活、生猛,與前者之間頗為懸殊,就容易引起讀者的注意,覺得轉變好像有點大。這種感覺是有道理的。但也不能忘了,人很復雜,好多事說不清楚。許寶蘅本人被聘為中央文史館館員以后,有積極融入新時代、發(fā)揮余熱的追求,這是沒有疑問的。比如,他詩文集中還有一首寄調《八聲甘州》贊美人造衛(wèi)星的詞,我的書里沒有引及,這首詞是這樣的:“昔嘗聞、少皓命重黎,絕地與天道。歷沉沉億載,茫茫下土,升陟途窮。驀地一丸晶魄,昆耀走長空。日繞寰球轉,掣電流虹。//瞬息扶搖直上,恁憑茲巧,歷費煞神工。杞天荒突破,造化與同功。想原來、青云有路,任嫦娥、飛向廣寒宮。看三箭、奇勛待奏,壓倒西風。”(《許寶蘅先生文稿》,98-99頁。原文標點頗有問題,這里重新標點)你看,藝術上新舊意象的融合是不是就好多了?不會給人敷衍的感覺。最后一句“壓倒西風”的嵌入,尤能讓人會心一笑。清遺民的文字功夫,端是了得。
與此同時,就像我在書中提到的,許寶蘅的集李(商隱)組詩《庚寅以后雜詩》寫了1950年溥儀被押解回國至1959年溥儀被特赦回京的事,可見他也一直關注“舊主”。人們通常會認為,悄悄地關注溥儀大概是真心的,而置身于特定政治氛圍里的大合唱跡近“表演”。我過去也這樣認為,現(xiàn)在倒不這么簡單地看。就許寶蘅而言,他長期受儒學熏陶,“忠君”這種道德律令自然也懸在腦海里,考慮到他1945年7月還在溥儀面前信誓旦旦地表示自己永遠“效忠”,結果一轉眼就拋諸腦后,就像很多事沒發(fā)生過一樣。你想想,別人怎么看?潛在或預期的后世讀者怎么看?古人有“不欺暗室”之說,那么“忠君”道德律令也會對他施加持久影響,不見得小于外界的政治壓力。我們很難說,是道德律令,還是政治壓力,更擅長教人“表演”。還可以補充的是,許寶蘅寫定的《巢云簃詩稿》,最后一首題為《絕句(二首)》。編集次第顯示,寫作時間不晚于1960年,極大概率是他本人去世的1961年。《絕句(二首)》第一首說:“管寧皂帽遼東返,蔡女胡笳絕塞歸。多少羈人留異域,何時得見漢官儀。”(《許寶蘅先生文稿》,64頁)仔細品味,這似乎是一個曾供職偽滿的清遺民的口吻。不用說,別集的最后一首詩,往往承擔某種儀式感。所以,你看許寶蘅晚年詩,是一團矛盾。作為讀者兼研究者,很容易犯迷糊,搞不懂何者為“表演”。這也是人的復雜之處。
本書以遺民的詩文作為基本材料,不過對這些遺民在那時的具體政治活動的討論卻較少,有時候文字是表達,而行動是另一回事。如林庚白說:“遜清遺老,什九貌為忠孝,而以民國法網(wǎng)之寬,得恣所欲言。在北洋軍閥時代,以一身出入于清室與民國者,又指不勝屈。‘笑罵由他,好官自為’,此輩遺老,亦庶幾矣。”您覺得該如何處理遺民的文字與行動兩者之間的關系?
潘靜如:您說的實際觸及兩個問題。我先回答后一個問題,即如何處理遺民的文字與行動的關系。說來很巧,2018年我有一篇題叫《清遺民話語系統(tǒng)與清遺民現(xiàn)象——以“貞元朝士”為例》的文章,發(fā)表在《文藝理論研究》雜志上。“貞元朝士”這個詞或意象來自劉禹錫《聽舊宮中樂人穆氏唱歌》一詩:“曾隨織女渡天河,記得云間第一歌。休唱貞元供奉曲,當時朝士已無多。”這個詞在清遺民(及非清遺民)的詩文里頻繁出現(xiàn),我當時作了很多分析,這里就不展開了。我之所以仔細辨析“貞元朝士”的意蘊,就在于它與對清遺民的理解和認識大有關系,最重要的是,這涉及“行動意愿”的問題。民國初期的確有不少“遜清遺老”參與復辟,但從清遺民的龐大群體看,實際參與者為數(shù)并不多,目的也不純粹,真正熱心、“生死以之”的尤其少。由此,我們可以看到,隱藏在“貞元朝士”這一典故之后的,除了忠清思想而外,更多的是對逝去的時間、變遷的人事的感喟,也是對作為“文治符號”的同光的想慕,恰是這些意蘊或感情才構成了清遺民日常精神世界的主體,才是更普遍存在于清遺民的意識之中的。這些意蘊或感情與忠清思想不無糾葛,但嚴格講,完全在不同的層面上發(fā)生。所以,我立論說,作為“遺民”,與其說他們“遺于清”,不如說他們“遺于同光”——一個定格了他們的生活和存在的同光。其實“同光”并不多么美好,這樣的情感要從正、反兩面看:正面看,是權勢轉移問題,涉及士階層的自我理想、自我價值;反面看,則是由各種時事、生態(tài)所引發(fā)。
您的另一個引而不發(fā)或者只問了一半的問題是,我的研究以遺民的詩文作為基本材料,對這些遺民的具體政治活動卻討論得較少。這是我有意識的選擇。我的想法是,關注丁巳復辟、偽滿等政治活動,足夠幸運的話,也許會把一兩個歷史細節(jié)弄得更清楚,但這既不是我擅長的,也不是我在意的,我更在意清遺民的生存狀態(tài)與精神世界,詩文無疑是介入此類研究的絕佳材料,再輔以日記、信札等材料,相關判斷、分析、結論就可以夯得更牢靠一些。您既然談到詩文作為基本材料的問題,我也想借機說幾句我的研究理念。我很清楚我們文學研究者近些年學科方面的擔憂,但我想,并不是只有詩學宗尚、審美等問題才是文學研究,這個范圍太窄,未必是對文學領地的保護,反而可能限制文學及其研究該有的價值。文學有社會性。社會性不是空洞存在,最終往往直抵世態(tài)人心,仍是文學最核心的東西。而且,即便把詩文放到社會、歷史語境里,探討特定群體的情感與精神史,你其實仍然時時、處處在做“文學研究”,比如針對某一隱喻、某一典故、某一修辭、某一文學傳統(tǒng)的發(fā)微,只不過不一定會把它當作研究的“終點”。這種研究方式,跟一般的史學研究有很大區(qū)別。說到底,還是《孟子》里說的“以意逆志”“知人論世”,這是我們讀“詩”的固有傳統(tǒng)。
正因為我以詩文為中心,來探討清遺民的情感與精神史,有讀者說,你是不是對遺老之流投有過多的同情、偏袒?這也是沒有的;細心的話,可以看到我書中有不少無情揭示。假如將一部近現(xiàn)代史里形形色色的人細分為若干個群體,我對清遺民群體之“不幸”遭遇所抱有的同情程度應該排不進前五。研究清遺民應當有“了解之同情”,但不必過分偏袒,那就有點矯情或情緒化。這倒不是說失了研究者的客觀立場,而是說,將近現(xiàn)代史里某一群體的不幸遭遇過分放大以至于對他們一味偏袒,有可能源自研究者自身的視野狹隘,對近現(xiàn)代中國的體認還不夠厚重、不夠真切。事實上,戊戌政變以后,近現(xiàn)代史就進入了失控的波譎云詭的過程,就像一個修羅場。除了那些無恥的“巨奸”“屠夫”之外,大部分身處其間的蕓蕓眾生都是很不幸的;讀近現(xiàn)代史尤其是人物傳記、回憶錄之類,我有時會生出陳世驤先生讀《天龍八部》后的感慨:“無人不冤,有情皆孽。”這是一種文學化的表達,當然很不精確。顯然,我不是說因為所有人都受苦受難,所以任何人的苦難都不值得一提。我想說的是,相比于局部的情緒化的偏袒,我們要沉淀出一種整體上的“悲憫”,這樣才有可能注意到種種苦難之間的因緣或聯(lián)系,凝聚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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