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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表長期自轉業主要求退還3年多收的水費,福州水司:退115元
近日,家住福州市的張先生向澎湃質量觀投訴平臺(https://tousu.thepaper.cn)反映,家里水表長期在無人用水時自轉,因此產生了多余的水費。張先生向福州市自來水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福州水司”)反映后,對方提出退回115元的解決方案。張先生不認可,“我家水表安裝了近九年,115元不足以抵扣這多年來多收的水費”。
對此,福州水司回應稱,消費者家中水表自轉是因為裝修水管時出現了“倒U型管”,容易存儲空氣,而無法排出的空氣會導致水表指針異常轉動,“目前只能按照張先生提出異議前水費波動較大的三個抄表周期退還”。
張先生家2023年2月-5月水費賬單與2024年2月-5月水費賬單對比圖
消費者投訴:
張先生介紹,2023年8月,他無意間發現自家水表在不用水的情況下也會自己轉動,8月13日他向福州水司反映了異常情況。當月14日和15日,福州水司先后派抄表員和技術部門人員到張先生家了解情況。
經工作人員現場核查,確定張先生家中水表抄碼無誤,但確實存在水表自轉現象,原因是存儲在水管中的空氣引發。對此, 8月16日福州水司派人上門為張先生家免費安裝了單向止水閥,順利地解決了水表自轉的問題。
對于此前由于水表自轉多收的水費,福州水司按照每月平均水量17噸,退回張先生6月-8月的部分用水費。張先生對這一處理方案表示不能接受,“家里水表安裝了近9年,從裝上到2023年8月中,一直有水表自轉問題,僅退回3個月的水費太少了”。
“這些年我家平均每月水費90元左右,今年6月和7月水費更是超過了100元。裝了單向閥后,正常居住的情況下,每月平均水費70元左右,這么多年交了不少冤枉錢?!睆埾壬J為,福州水司應該按照每月平均用水量17噸退回三年多收的水費,并要求檢測由于自轉導致多收了多少水費。
企業回應:
接到張先生投訴后,澎湃新聞致電福州水司,相關工作人員回復稱,張先生家中水表自轉,是因為其在鋪設水管時用到了“倒U型管”,這部分水管的拐角容易存儲空氣,無法排出的空氣,在用水時引起的水壓不斷變化過程中,空氣壓力也會隨之變化,從而導致在不用水時,水表指針也會異常轉動,呈現出緩慢轉動或者正反交替轉動?!鞍惭b單向閥后,可緩解該情況”。
對于張先生提出的賠償方案,福州水司不予認可。工作人員稱,張先生提出的賠償時間跨度周期太長,先前公司也從未有這樣的賠償方案。
該工作人員表示,“倒U型管”引起的水表自轉具有偶發性。在張先生家長期有人居住的情況下,由此產生的水量難以測量,所以福州水司只能以安裝單向閥后的2023年12月-2024年1月兩個月的平均水量17噸,作為退款佐證,對張先生提出異議前出現水費波動較大的三個抄表周期進行退還。
工作人員還提到,如果可以對自轉水量進行確切計量,如毛坯房出現該問題,則可以全部退還水費。如果張先生仍對水表計量有疑義,根據《福建省城鄉供水條例》第五十九條“用戶或者供水單位對注冊水表讀數有異議,提出送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檢定的,供水單位應當負責提供替換水表,另一方應當予以配合。送檢注冊水表經檢定,符合國家標準的,檢驗費和更換費用由提出異議方承擔;不符合國家標準的,由供水單位承擔并負責更換注冊水表。對發生異議前最近一個抄表周期的用水量,由供水單位根據檢定結果計算用水量后追收或者退還水費”的規定,張先生可前往公司辦理水表校準,公司將根據校準結果對爭議發生前最近一個抄表周期的用水量進行處理。
對此,張先生稱不同意上述方案,堅持要求福州水司退還三年多收的水費,雙方目前仍未達成一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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