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女方患有抑郁癥,是否可以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
在中國的法律框架下,離婚案件中子女撫養權的判定遵循“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則,也就是說法院在作出判決時會綜合考慮所有相關因素,確保子女的最佳利益得到優先考慮。那么當一方患有抑郁癥的情況下能否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呢?
曾經就有一位當事人咨詢,她說她因為在婚姻中的壓力和矛盾導致自己患上了中度抑郁癥,偶爾發病但是能夠吃藥控制?,F在她沒辦法忍受,也怕繼續在這段婚姻中讓自己的抑郁程度加深,所以想要離婚,但是又放不下孩子,想要爭取孩子的撫養權,很擔心因為自己的抑郁癥影響自己爭取撫養權。
針對這種情況,首先,需要了解的是,法院在處理撫養權問題時,首要考慮的是孩子的最佳利益。盡管法律并未直接規定抑郁癥患者不能獲得孩子的撫養權,法官在審理過程中會綜合考慮眾多因素,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父母的健康狀況。
其次,抑郁癥作為一種常見的精神健康問題,其對個體的認知、情緒和行為功能可能造成負面影響。這些癥狀可能間接影響到患者作為母親的功能性,例如,嚴重的抑郁情緒可能導致患者在照顧孩子時出現困難,如持續的情緒低落、能量減少等,這些都可能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然而,如果抑郁癥得到了有效控制,并且患者能夠正常履行母親的職責,那么她的患病狀態不太可能成為剝奪撫養權的理由。
在司法實踐中,法院在處理此類案件時雖然會傾向于將撫養權判給精神狀態更為穩定的一方。但這并不意味著抑郁癥患者就無法獲得撫養權。每個案件的具體情況都有所不同,法院通常會要求心理健康專家的評估報告來做出更為公正的決定。
此外,隨著社會對于精神健康問題的理解和接受程度逐漸提高,為抑郁癥患者提供了更多的支持和資源,包括治療方法、社區支持團體等。這些資源的有效利用可以顯著提升患者的生活質量和育兒能力。因此,患有抑郁癥的母親在接受適當治療并得到專業支持的情況下,完全有可能有效地履行母親職責。
綜上所述,雖然女方的抑郁癥可能在離婚時對爭取撫養權產生一定影響,但最終的判決還是基于孩子的最佳利益。建議患病一方積極治療并通過法律途徑爭取自己的權益,同時確保能夠提供穩定和健康的環境給孩子。
本文為澎湃號作者或機構在澎湃新聞上傳并發布,僅代表該作者或機構觀點,不代表澎湃新聞的觀點或立場,澎湃新聞僅提供信息發布平臺。申請澎湃號請用電腦訪問http://renzheng.thepaper.cn。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