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非法收受財物折合超11億元,華融國際原總經理白天輝一審被判死刑
央視新聞客戶端
字號
2024年5月28日,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中國華融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原總經理白天輝受賄一案,對被告人白天輝以受賄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白天輝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經審理查明:2014年至2018年,被告人白天輝利用擔任華融(香港)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業務拓展三部負責人、總經理、投資銀行部董事總經理、中國華融國際控股有限公司資本運營總監、總經理助理、董事、副總經理、總經理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在項目收購、企業融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1.08億余元。
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白天輝的行為構成受賄罪。白天輝受賄犯罪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應當判處死刑。雖然白天輝揭發他人重大犯罪行為,并提供偵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線索,均經查證屬實,具有重大立功表現,但綜合其所犯受賄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責任編輯:鄭景昕
澎湃新聞報料:021-962866
澎湃新聞,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1
收藏
我要舉報
查看更多
澎湃矩陣
新聞報料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
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