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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統一,維護難,統一店招要再聽聽商戶意見
郁斐 設計
近日,“包子鋪老板的店招審批申請近10次未能辦下店招”的新聞被媒體紛紛轉載,沿街商家的營商環境問題再次獲得輿論關注。
上海市從2020年啟動戶外招牌特色道路的評選。上海市綠化和市容管理局表示,希望以此引導品質化、特色化的店招,避免“千街一面”。但是,“簡單統一”的店招整治現象(即統一底板顏色、材質以及樣式)仍然存在于上海的街頭巷尾。
實行簡單統一的店招后,商家受到了哪些影響?統一后的店招是否就納入了“規范管理”,并能保證安全、權責清晰?
在調研歷史風貌地段店招問題后,2024年5月中旬,澎湃研究所研究員走訪了店招審批較為“寬松”的非歷史風貌地段5條道路的8家沿街商家,了解店招整治的后續影響。
店招整治是“統一”還是多樣化?
歷史風貌街區的三類店招統一模式也可延續到非歷史街區地段:統一底板(燈箱)、不統一底板以及可選色底板。統一底板還分為底板連接型和底板斷開型。
根據《上海市城市管理精細化“十四五”規劃》,截至“十四五”期末,戶外招牌特色道路應達到300條,評選辦法規定每條評選上的道路商家“不少于30家”。按此估算,全上海至少有0.9萬塊店招店牌屬于“特色化、品質化”之列。
但實際進行整治的店招數量不止于此。自2018年起,上海開始實施“美麗街區”工程,第一輪完工的352個美麗街區整治了3.5 萬塊店招,平均一個美麗街區整治了100塊店招。按這個進度推算,第二輪整治(2021年至今)每年完成100個美麗街區,到第二輪美麗街區完成時,將有6.5萬塊店招完成整治。
在這幾類中,審美上最被輿論詬病的是統一底板。同時,統一底板式整治的店招數量也多。在調研的5條整治過店招的城市道路(虹口飛虹路和臨平路、楊浦黃興路和錦西路,以及徐匯大木橋路)中,每條道路都存在至少一排統一底板(材質、樣式及顏色)的店招。
是否統一底板,還和它所處的地段有關。澎湃研究所研究員觀察到,統一店招的店鋪基本是住宅建筑(包括工人新村/老公房以及商品房住宅)底商,或是沿街門面房。
這些店鋪基本遠離大型商圈,是居民家門口的服務業,包括服裝店、美甲店、窗簾布藝店、花店、咖啡店、飯店、蔬菜店和水果店等,并未形成街區品牌形象;而且它們不是主要道路,也絕非歷史風貌保護建筑,在道路體系、商圈能級體系中的重要性都不高。因此在財政轉移支付中,可能被分配到的補貼處于較低水平。一家虹口支路沿線商家的話佐證了這一點。“主要道路邊上的店招就稍微有所不同(更多元),如果按照那個設計就挺好,但是我們不是?!?/p>
統一底板(包括材質、顏色和樣式)的案例。以下圖片無說明均來自澎湃研究所研究員呂正音。
2024年上半年完成的“簡單統一”店招。
主要道路上讓支路商家覺得“還不錯”的店招整治。
店招整治對商家經營的影響
從商家角度看,店招整治是否提升了店招安全和質量?而這種變化又在經營上給商家帶來什么影響 ?
總體而言,大部分店招整改對商家經營影響不明顯,但確實有一部分商家感受到店招統一導致的負面影響。
2024年初,上海內環內某道路沿線開展了統一背景底板、店招變薄變小的店招整治。
但商家對店招統一方案有所質疑,包括“電線、空調外機露出不好看也不安全”,以及存在質量問題,“影響經營”。
首先,“不覆蓋屋檐”的店招設計,造成了“雨水滲漏問題”,而且“防水做再好也沒用”。店招整治兩個月后,“雨水就漏進燈箱,造成店招短路”“晚上亮不起來”。
需要防潮防霉的電子電器維修店、布藝窗簾店認為,過窄的檐下空間會讓雨水飄進商家店面,“布會發霉”“電子器件會損壞”。
其次,店招統一設計難以符合商家個性化經營和品牌塑造需求。不同商家根據自己業態和資金,有不同的門面設置要求。但設計方案往往追求面貌統一。例如,服裝店、美甲店等有審美偏好、服務注重客戶體驗的店鋪認為:“原來的裝修,門面和內部裝修風格統一,政府更新完以后,內部裝修和外部裝修沒有連貫性”,門面材質不如自己裝修的好,無法“吸引顧客到來,建立品牌形象”。
此外,因店招整治施工造成店家沒店招或不營業,也造成商家流水損失。一家服裝店表示,施工期間“起碼少一個月流水,還會有意外導致進度緩慢”。
整治過程的三方互動,商家話語權處弱勢
店招整治一般聘請設計公司設計改造方案,涉及商家、基層政府和設計師三方協商、互動。然而很多時候,協商環境對商家來說并不友好,商家話語權“被迫缺失”。協商改動的設計方案,時常不能令商家滿意。
一家2024年初經歷店招整改的虹口商家表示,店招整治曾將方案效果圖給商家查看過,商家提出了防水方面的意見。但最后施工時,既沒有采納意見做好防水,真實情況和效果圖也存在“較大差距”,“沒有考慮遮蓋空調外機、外露電線或管道”,“很不美觀”。
缺少告知、協商不足的類似行為發生在各個環節,比如確定施工時間、最終設計方案、簽訂協議。商家反映,施工前街道負責人在讓他們簽署“同意改造”的承諾書的時候,有意無意使用誤導的“原拆原建”的字眼,并沒有告知全部信息,而是使用“其他商家都簽了” 之類模糊說法。
在設計師、街道和商家的三方互動中,商家往往只有極力反對和爭取,甚至撥打12345,才可能達到較滿意的結果。
在一條有設計師參與的戶外招牌特色道路上,一家沿街有三個門面的服裝店老板對店招更新所使用的材質是否符合該店的“品牌風格”有疑問。他告訴澎湃研究所研究員說:“一開始區綠容局負責人讓我問設計師,但我只看到公告牌上的裝飾公司名字,并不能找到(設計師)電話號碼。最終在極力要求下問施工負責人要到了電話,發現設計師也不同意用這個材質。使用這個材質,完全由區負責人決定。我最后的解決辦法是撥打12345投訴。”
然而,店主認為投訴12345也“治標不治本”,只是“暫時性的”?!敖值罆Q一批人”施工,商家也要“做生意”,不可能“一直忙著投訴”。
維修檢測責任是否厘清
按澎湃研究所研究員對店招管理政策的調研和梳理,據2021年《上海市戶外招牌設置管理辦法》和2022年出臺的《上海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上海對店招實施“許可+告知承諾”制度,并強調提高店招備案率指標。這意味著政府希望將盡可能多的店招,納入統一規范管理框架,并明確店鋪的主體責任。
特別是2021年以前,未實施該制度,店招多未納入管理,特別是被統一整治更新的店招存在設置人是政府還是店家的爭議。因此為了“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杜絕店招無人持續維護的隱患”,管理部門希望推進備案,“厘清設置人責任和義務”。
并非所有符合備案制度條件的商家都備案了。市綠容局提供數據顯示,全市的店招備案率總體為65%,約有35%需要備案的商家未備案。細分到每個區,備案率也略有差異,有的達到70%-80%,有的在30%。
為何有些商家不愿備案?對于自行設置過店招、但沒有符合現行規范的商家來說,備案意味著有可能再花錢整改。經過統一整治過的商家也有不愿簽署“告知承諾書”備案的。告知承諾書是政府組織店招整治后,交由商家簽署的文件,希望商家簽署“同意店招整治一年以后將設置人主體責任移交回經營主體” 。
商家不簽署告知承諾書,是因為不想讓(設置人)主體責任回到自己身上。澎湃研究所研究員調研過的8家店招整治過的商家中,3家不愿簽署,理由是:“政府整治的店招應該政府來維修”“當時沒簽,現在也不應該簽”。
另外,有的商家在簽署告知承諾書后覺得“被忽悠”了。上述2024年整治店招的支路沿線商家中有2家表達“信息沒有充分傳達”“沒想到漏水等問題需要自己花錢處理”。
根據市容法規規定,政府應該為簽署告知承諾書的商家承擔一年保修期內的設置人責任,并為整治過但未簽署承諾書的商家承擔設置人責任,承擔店家的檢測、維護費用。
但在街鎮實施中,政府是否有能力承擔這些責任?商家對此有所疑問。
某店主曾就漏水等安全隱患想找店招整治工程的施工單位,然而公開的告示一欄是“空白”或“只有名稱沒有電話”,“找不到負責人”。最后,不得不由店家自己“在店招底部開洞來排水”。這家店主強調,這一漏水問題還是店招被統一更新后才出現的,不僅政府沒有履責,還增加了其實際維護投入。
簡單統一整治的方案,或可一時“整齊”,但會出現兩類問題:一是設計公司和施工方 “低價競標”,設計方案“簡單統一”了事,出現眾多問題;二是之前文章提到管理部門提出應秉持“自愿”原則,但調研發現,相當部分商家接受整治并非完全“自愿”,導致后期不愿簽署告知承諾書承接責任。兩者疊合,或可導致后續發生問題多但政府、商家都不愿履責的情況。
店招整治統一主要依靠區里財政轉移支付和少量市級補貼,若財政補貼不足,則政府無力長期履責;而后續日常檢測、維修費用、損失若干月的流水,以及維權精力投入等,比商家自行設置店招時更多,對商家的正常經營產生若干負面影響。
居住區沿街的商家的價值不僅在于繳納稅額、經濟能級,還在于為居民提供高性價比的家門口服務。街鎮政府履責難,對“拆除和簡單統一”的行為應該保持審慎態度,同時還應該探索釋放自下而上的市場力量,讓市場主體自發設置規范化店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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