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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住時還好,一到退租麻煩就來了!”退租定損到底誰說了算
在租房成為越來越多人居住選擇的當下,因退租產生的糾紛常讓人困擾不已。此前,江西上饒一房東在租客退房時,提著探照燈逐寸檢查房間,并索賠超萬元,“提燈定損”一時間引發熱議。不僅是房屋租賃,克扣押金、強制要求賠償等情況也出現在其他租賃關系中。公平、合理,才是租賃關系的基石,判斷損耗要符合一般交易習慣。
“租住時還好,一到退租麻煩就來了!”在重慶大學城上班的雪盛近日向記者反映,自己在附近租了一套房子,結果在退租時被房東以各種不合理的理由要求賠償2000余元。
在租房成為越來越多人居住選擇的當下,因退租產生的糾紛常讓人困擾不已。此前,江西上饒一房東在租客退房時,提著探照燈逐寸檢查房間,并索賠超萬元,“提燈定損”一時間引發熱議。
退租時,房屋損耗的判斷標準誰說了算?其他租賃關系中是否同樣存在克扣押金、強制要求賠償等情況?如何構建更加和諧的租賃關系?對此,記者展開了調查。
承租人無需為正常損耗買單
“墻上貼的海報粘掉了墻皮要賠1400元,少了涼席、床單還有我從沒見過的熱水壺,要賠800元。”雪盛告訴記者,協商后,自己向房東賠償1500元,才得以退租。
“租房時,中介、房東可能承諾得特別好。但最終扣不扣押金、扣多少,往往還是他們說了算。”一位有過類似經歷的租客無奈地說,退租定損時雙方很難平等協商。
不過,出租房屋時,房東認為自己也有難處。家住重慶紅旗河溝的馬先生說,自己有兩套房子出租,數任租戶中出現了好幾次租金被拖欠、房屋被改裝、退租時滿地垃圾的情況。“收了幾年的租金,結果還不夠重新裝修房子的費用。”
房屋在出租過程中產生損耗,究竟誰來擔責?北京德恒(重慶)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建表示,一大原則是,承租人無需為正常的損耗買單。“租賃物因正常使用受到的損耗是一種消耗,任何物品因使用都會有一定的磨損和消耗。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也就認可了這種損耗,并且租賃物因合理損耗而減少的價值實際上已經包含在租金中,所以承租人無需為正常的損耗買單。”
“損耗和損壞、損毀有明顯區別,損耗一般是指在正常使用條件下,產生了一些自然磨損,或者性能的下降。”重慶市渝中區市場監管局解放碑所副所長張載榮說,在租期比較長的情況下,椅子、沙發被坐壞了,電視老化了,如果不是由于使用不當,或者其他惡意、非正常因素造成的嚴重損耗,租戶不需要賠償。
判斷損耗要符合一般交易習慣
不僅是房屋租賃,克扣押金、強制要求賠償等情況也出現在其他租賃關系中。近日,一名大學生在視頻平臺反映稱,自己在某網絡租車平臺上租了一臺奧迪A6,歸還驗車時發現車輛大燈有微小劃痕,租車行拒絕退還押金,并在4S店表明可以花費2000多元恢復的情況下堅持更換大燈,要求自己承擔更換配件費、誤工費、折舊費等共計68800元。
類似“提燈定損”的做法也讓一些網約車司機苦不堪言。重慶市開州區的網約車司機劉佳林告訴記者:“如果租車開網約車,到期交車時,一些租賃公司也會百般挑剔,檢查出更多的車損,以扣取更多的押金。”
重慶工商大學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協同發展中心研究員莫遠明認為,“提燈定損”有違契約精神和公平原則,遇到糾紛時,當事人應秉持互相理解和包容的態度,妥善協商解決。
“損失的賠償形式可以是恢復原狀,或者按照出租方自行修復所支出的費用進行補償。但賠償要考慮經濟性,賠償過程要體現公平性、合理性與過錯的相當性。”莫遠明說。
莫遠明表示,租賃合同當中雙方可以對房屋使用、保管、驗收等方式作出約定。如果沒有約定,判斷損耗要符合一般交易和正常人的判斷習慣。比如,交付和驗收的標準是否統一:交付時有無仔細核查租賃物的每一處細節,如若沒有,不能在退租時額外強行要求。
公平合理是租賃關系的基石
“對于出租方在退租時克扣租金、導致矛盾激化的行為,我覺得更多需要社會公德的制約。漫長的維權過程,對于剛步入工作崗位的人來講既耗心力、又費財力。”剛剛大學畢業的陳忠說。
李建認為,面對出租方的不合理索賠要求,承租方不能盲目妥協,也不能輕易放棄自己的合法權益。出租方在確定損耗賠償時要考慮到實際情況和市場行情,不能隨意開價,如有糾紛可協商或請第三方機構進行評估。公平、合理,才是租賃關系的基石。
“盡管租房市場較為專業化、規范化了,但還是有一些人在靠定損或者扣押金等方法賺錢。”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之所以出現類似情況,除了合同細節等原因,還與租房市場供需匹配不足、信息不對稱等因素相關。
朱巍建議,房屋出租者、承租者要仔細驗房,如果因為損失定損、扣押金等產生了爭議難以解決,可向住建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反映,也可以向消協、調解機構等投訴,還可以通過司法渠道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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