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社論】收購商品房作保障房:去庫存新思路
統籌消化存量房產和優化增量住房,出現一條新的解題思路:收購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房。
近日,杭州臨安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公告稱,經區政府研究決定,擬在區范圍內收購一批商品住房用作公共租賃住房。云南大理也發布政策,鼓勵收購存量房作為保障房或人才房。
這不僅僅是地方層面的創新。去年初,央行印發通知,推出1000億元租賃住房貸款支持計劃,主要用于支持向重慶等8個試點城市發放租賃住房購房貸款。今年初發布的《關于金融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展的意見》明確,對于企業或事業單位批量購買存量閑置房用作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鼓勵商業銀行發放住房租賃團體購房貸款。
臨安和大理等地的新政,標志著收購商品房用作保障房的思路和做法,得到了更多地方的響應,正從試點城市擴容到其他區域。該模式之所以得到地方歡迎,主要是因為它有著多重顯而易見的優勢。
一方面,有助于減輕商品房的庫存壓力。這與最近全國多座城市全面取消限購,形成了政策上的組合拳。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緩解各類保障性住房建設的資金壓力,為保障房供應帶來新的增量。
隨著我國房地產市場供求關系發生重大變化,推動商品房去庫存已成為當務之急。各地都在積極想辦法、出政策,包括取消限購、推動“以舊換新”、降低貸款利率、取消“公攤面積”計價等各種促進住房消費的舉措。收購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房,實際是在此基礎上的一種新探索。這對于那些去庫存壓力大,同時保障房供應也存在短板的地方來說,尤其具有針對性。
可以預見的是,在去庫存壓力于一定時期內仍將客觀存在,以及一些地方面臨較大財政壓力的背景下,這種將消化存量房產與優化增量住房統籌結合的嘗試,將會在更多地方展開。
從實踐來看,既要肯定這種嘗試的價值,也有一些現實問題需要注意。首先,不宜過高估計收購商品房用作保障房之于去庫存的效果。畢竟,一般的商品房成本都遠高于保障房,即便拋開收購成本不說,保障房需求與商品房庫存規模也相差懸殊,通過這種方式消化庫存,更多只能是“錦上添花”。因此,需要合理引導各方預期。
其次,要根據各地的市場情況,制定合理的收購標準。以臨安區的政策為例,收購房源需滿足的兩大條件之一是單套建筑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在很多網友看來,當前市場上的商品房中,有多少這樣的小戶型,是一個問題。若標準太低,恐怕不容易找到足夠的收購房源;若標準太高,又涉及公平和成本問題。如何做好取舍和平衡,考驗政策實施中的智慧。
此外,關于如何確定合理的回購價,是否會影響被收購小區整體的居住品質等,也需要以完善的實施細則來加以指導和規范。
總體來看,面對普遍性的商品房庫存壓力,需要拿出更多富有創造性的舉措,積極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回購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房作為選擇之一,不妨在因地制宜的基礎上且試且行。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