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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維權周報|車輛類投訴增多,涉問界M9后座、奇瑞車窗等問題
近期,澎湃質量觀投訴平臺(https://tousu.thepaper.cn)收到車輛類投訴增多,涉及“新車”交付現場出故障退款遭拒、質保服務等問題。
其中,來自河北石家莊的車主趙先生反映,5月8日他和家人去鴻蒙智行授權用戶中心·石家莊國際汽車貿易園提新車問界M9。支付了延期質保費用并辦理臨牌后,和家人去驗車,準備提車。但驗車時,趙先生及其家人發現后座的調節電鍵沒有反應。經過現場工作人員一番檢查,也沒有恢復正常?!八麄児ぷ魅藛T說要等待廠家維修,不能提車。技術人員還說可能要把車體拆卸下來維修?!壁w先生表示他表示不能接受新車還沒出交付中心,就提一輛“故障車”,希望退車退款。
5月10日,澎湃新聞致電鴻蒙智行授權用戶中心·石家莊國際汽車貿易園負責車輛交付的工作人員,其回復稱,他們一直在積極跟進此事,與客戶溝通相關的解決方案,希望可以讓客戶滿意?!捌鋵嵅凰闶菄栏褚饬x上的故障。”前述工作人員解釋,電動車輛很多的功能都是通過芯片控制,可以通過技術升級解決此類問題。對于趙先生遇到的情況,車輛是否已維修好以及具體什么原因,需要由后臺技術人員予以解答。
已解決:
針對順豐速運、去哪兒網、拼多多等的數起投訴,經澎湃新聞介入后,雙方達成一致。
未回應:
針對北京龍威互動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中通快遞等的數起投訴,仍在協商處理中。
未達成一致:
近日,來自寧夏的任先生反映,2021年3月,他的小姑任女士看到一篇宣傳“優視盾智能多頻眼鏡”的推文后,帶她女兒在寧夏石嘴山市平羅縣護眼世家視力康復咨詢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平羅縣護眼世家)花5316元配置了這款宣稱“可以逐步降低度數”的近視防控功能眼鏡。
一年多后任女士帶孩子在醫院復查發現,孩子的右眼度數上漲了125度,并未達到推文中的宣傳效果。任先生認為“優視盾”品牌存在虛假宣傳,與平羅縣護眼世家協商未果后,已將平羅縣護眼世家以及生產商山東華視零度眼管家光學科技有限公司訴至平羅縣人民法院,案件將于5月10日開庭審理。
5月6日下午,澎湃新聞就此事致電平羅縣護眼世家,接線人員表示自己只是平羅縣護眼世家的法定代表人,并不清楚公眾號上的宣傳推文。就前述任先生一事,這位接線人員稱自己常年不在店內,并不了解,后續會由律師對接處理相關開庭事宜。
同日下午,澎湃新聞致電優視盾護眼產品運營中心公眾號賬號主體山東華視零度眼管家光學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青島健睦視力保健有限公司),記者表明媒體身份之后,接線人員直接掛斷電話。
截至目前,雙方尚未就賠償一事達成一致。
一周維權速報:
1.車窗升降器壞了不能享整車終身質保服務?奇瑞:屬“特殊件”
近日,來自江西新余的車主李先生向澎湃質量觀投訴平臺反映,他2020年3月買了一輛奇瑞小螞蟻汽車,1年后因奇瑞新能源螞蟻家族系列汽車質保政策升級,其車輛可享受整車終身質保服務。然而今年4月,他的車車窗升降器發生故障,無法正常使用,他要求質保,卻被告知車窗升降器屬于“特殊件”,無法享受質保服務。
5月3日,澎湃新聞記者致電李先生購車的新余市眾鑫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該公司售后工作人員解釋稱,4S店已經和奇瑞新能源核實過,車窗升降器確實屬于“特殊件”,保修期為3年或6萬公里,不在終身質保服務的范圍內,而且李先生的車已經超過的規定保修期,所以沒辦法提供質保服務。
同日,奇瑞新能源汽車技術有限公司的客服人員也回應澎湃新聞稱,“特殊件”包括門鎖、開關、報警系統等,車窗升降器也屬于“特殊件”,不能享受終身質保服務。但對于為何終身質保服務協議中沒有關于“特殊件”的相關說明,客服人員表示會向上級反映此事。
2.車主稱買車險遇“李鬼”平安,買了“交通安全統籌”退款無果
近日,譚先生反映,2月22日,名為“高級客服經理小方”的推銷人員添加其微信,發來抬頭為“平安汽車投保方案”的報價表,稱有周年慶活動,算下來(交強險費用、商業總費用、代收車船稅)共7061元,返還紅包859元,只需實際付款6211元。且推銷人員自稱是“中國平安”,但譚先生購買后卻發現是“平安云尚”,兩家公司毫無關系。購買的也不是保險,而叫“交通安全統籌服務”,隨后,譚先生要求退款一直無果。
5月11日,“平安云尚”客服熱線人員向澎湃新聞表示,他們和平安保險不是一家公司,也沒有任何關系。對銷售員自稱是“中國平安”一事不知情,會將采訪需求轉達給公司。
澎湃新聞的報道發布次日(5月12日),一名自稱“平安云尚工作人員”的女士聯系記者稱,公司和中國平安沒有任何關系,應該是下面合作的業務人員說的,查實后會取消合作,“因為他們也給我們造成了麻煩”。其記錄了向澎湃新聞投訴的三名消費者的信息,核實后表示譚先生的費用已退,另外兩人的也會盡快處理。
5月12日17時,消費者張先生表示自己仍未獲退費,“他們要我撤銷相關投訴,我沒同意”。
一周消費警示:
中消協揭網購寵物消費套路:不同環節通過不同平臺處理規避管理
中消協5月9日發布第一季度投訴熱點顯示,隨著寵物消費者群體的不斷擴大,寵物經濟近幾年呈現快速增長趨勢,不良商家通過欺騙等營銷手段套路消費者的現象也層出不窮。
一是寵物“領養”實為捆綁銷售。經營者打著公益“領養”的幌子售賣寵物,消費者“領養”后才發現后續面臨一系列捆綁消費以及高額違約金等陷阱。二是網購寵物單次交易不同環節通過不同平臺處理來規避平臺管理。如在短視頻等社交平臺展示寵物,在微信等通訊平臺溝通,在支付寶等支付平臺付款。三是網購寵物貨不對板,消費者實際收到的寵物品種與經營者宣傳不一致等。
中消協提醒,消費者通過網絡渠道購買寵物時,盡量選擇交易全過程在同一個平臺內處理的商家,并要求商家提供品種、健康狀況等證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不得利用格式條款并借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消費者遇到“免費領養”寵物套路或騙局時,可向商家所在地消協組織或行政部門投訴、舉報,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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