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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車“以舊換新”,要克服哪些障礙?
新能源汽車“以舊換新”政策今年密集出臺。3月7日,國務院發布了《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4月26日,商務部、財政部等七部門印發《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提出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個人消費者如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的燃油乘用車,或報廢2018年4月30日及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且購買納入工信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可獲補貼1萬元。
以舊換新可追溯到2009年的“家電下鄉”。如今,新能源汽車也被寄予厚望。這項政策在拉動消費、促進技術升級、降低碳排放等方面會起到何種效果,將取決于多個因素,包括政府支持的力度、基礎設施的完善以及消費者的接受程度。
作為中國新能源汽車保有量最高的城市之一,以及重要的新能源汽車生產和消費中心,北京對這項工作如何推進,是其他城市的重要參考。研究員通過對北京市新能源車企負責人、車主及參與新能源汽車產業規劃的人士的交流,探討該政策的前景和潛在影響。
政策的雙重目標
可“以舊換新”的包括純電動、插電式混動(含增程)和燃料電池汽車。公安部數據顯示,全國新能源汽車保有量2017年底為154萬輛,2018年底升至為261萬輛。北京在2017年底新能源汽車保有量為17萬輛,一年后則為22.5萬輛。
據了解,北京汽車報廢更新的補貼政策執行國家政策,對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乘用車或2018年4月30日(含當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新車的,補貼1萬元。研究員從北京市有關部門了解到,當前的以舊換新政策將插電式混合動力車視同新能源汽車,享受相應補貼政策。
接近北京市經信局的人士稱,這次新能源汽車“以舊換新”,從地方政府角度看,目的更傾向于刺激消費,但從國家層面看,既要鼓勵消費者更新舊車,也要推廣更節能降碳的車型。
受土地出讓金收入放緩影響,地方財政處于緊平衡狀態,是否會有額外財力支持“以舊換新”政策?前述《細則》明確,汽車以舊換新補貼資金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總體按6:4比例共擔,并分地區確定具體分擔比例。其中,對東部省份按5:5比例分擔,對中部省份按6:4比例分擔,對西部省份按7:3比例分擔。地方負擔的部分,由省級財政部門牽頭負責落實到位。但也有地方發改委相關人士向研究員表示,現在地方財政穩“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資、保運轉)比例較大,對汽車“以舊換新”能否提供足夠配套資金,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
政策效果或因適用人群而異
有北京新能源車主表示,車主決定置換新能源汽車,會考慮補貼金額的吸引力,這對不同價格的車型也有不同。價格在10萬元左右或更低的新能源汽車,8000-10000元的補貼占比顯著,“以舊換新”對這類車主更有吸引力。對20萬元以上更高價位的新能源汽車,若補貼金額能達到3到5萬元,即大約10%的補貼比例,才能吸引消費者考慮換車。
另外,也有車主對研究員表示,在購買新能源汽車之時,車牌配額政策是重要考慮因素。即便存在財政補貼,車牌限制仍可能成為消費者購買新車的障礙。全國乘用車市場信息聯席會秘書長崔東樹介紹,在北京等限牌城市,擁有燃油車的車主,如果想換購新能源車,必須放棄5位的燃油車號牌,更換成6位的新能源車號牌,“很多人都不愿意,因此遲遲不愿換新能源車。建議藍牌、綠牌進行合并。”
崔東樹表示,北京如果要想達到政策效果,需要企業和經銷商助力,加大刺激力度。
擴大充電基礎設施的覆蓋范圍
前述接近經信局的人士提出,在政府側,建設充足和方便的基礎設施(特別是充電設施)是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關鍵。
此前,澎湃城市報告指出,北京的新能源充電設施分布存在結構性問題。他建議,在最新的北京市汽車產業規劃可提出,充電設施建設的具體目標,即在高速公路和城市主干道上建設高效能的充電站,類似加油站,以及在居民區內500米范圍內應有可用的充電設施,以此減少公眾對電動車續航能力的顧慮。
其次,他指出,目前新能源電動車的維修保養服務與傳統燃油車不同,需要專門的場地、技術和人員。這包括設有絕緣安全設施的場地,配備充電和電池管理設施,掌握電池技術和電動系統維護的專業技術,以及接受高壓安全操作和電動車特定技術培訓的專業人員。由此,政府和企業需加強相應的能力建設,以支持新能源汽車的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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