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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人車如何上路?杭州為智能網聯車輛測試與應用立法
澎湃新聞(www.6773257.com)4月25日從杭州市人大常委會召開的新聞發布會獲悉,為配合5月起實施的《杭州市智能網聯車輛測試與應用促進條例》,該市將全國率先開放全市域城區中3474平方公里作為智能網聯車輛測試應用區域,并將道路基礎設施智能化建設納入城市道路規劃,推進改造升級。
2023年10月23日,杭州,智能網聯車停靠在余杭良渚古城遺址公園里的游覽車停靠站點待客。視覺中國 資料圖
杭州是全國首個為智能網聯車輛上路立法的省會城市,也是全國首個為低速無人車立法的城市。根據《條例》,智能網聯車輛包括智能網聯汽車和功能型無人車。前者指搭載車載傳感器、控制器、執行器等裝置,融合通信與網絡技術,可與人、車、路、云端等實現智能信息交換,具備復雜環境感知、智能決策、協同控制等功能的汽車。后者指搭載傳感器、控制器、執行器等裝置,融合通信與網絡技術,采用無駕駛艙設計,具備自動行駛功能,用于物流、巡檢、零售、環衛等特定用途的輪式設備。
杭州智能網聯和新能源汽車產業鏈去年實現產值2798.6億元,已形成從上游芯片、算法、底盤、制動、傳動,到中游乘用車、商用車、云平臺、地圖,再到下游運營服務、基礎設施的完整產業鏈。
據介紹,智能網聯車輛取得市場準入前,自動駕駛功能應進行必要的道路測試和示范應用。因智能網聯車輛的自動駕駛特性一定程度上超出以有人駕駛為基礎的法律規范體系,有必要制定規范、促進測試與應用活動的規則。
《條例》從監督管理體制、測試和應用區域劃定、測試和應用主體條件、測試和應用活動管理、安全和應急管理、網絡安全和數據安全等方面作出規定。如明確智能網聯車輛道路測試、創新應用實行分級管理,遵循從低風險到高風險、從簡單類型到復雜類型的原則,確保風險可控。
智能網聯車輛不配備駕駛人或隨行安全員的,在道路測試、創新應用期間發生不適合自動駕駛的狀況、車輛故障或其他影響交通安全的情況時,測試主體、應用主體應立即采取遠程接管、開啟危險警示裝置、行駛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等措施,降低運行風險。
智能網聯車輛發生道路交通安全違法情形,配備駕駛人或安全員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依法對駕駛人或安全員進行處理;不配備駕駛人、安全員的,可依法對車輛所有人或管理人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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