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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單車上的小廣告稱代辦公積金提取?實為非法高利放貸,5人被抓
2023年12月18日下午1點半,上海市公安局黃浦分局的會議室里,警方正緊鑼密鼓地對一起案件展開調(diào)查。
有線索表明,一伙犯罪分子將自行制作的“提公積金”小廣告貼上了共享單車,再借由不同騎車人,將他們的犯罪勾當輻射到全市范圍。
到底是什么人在全市范圍肆無忌憚地作案,這一切又為什么會和公積金扯上關(guān)系?這還要從去年12月,市民徐阿姨突如其來的困擾開始說起。
2023年12月15日下午,徐阿姨新買了一輛電瓶車,卻接連幾天反復被人貼上小廣告,撕也撕不掉。
隔天下午,初入職場的小孟也來到黃浦公安分局經(jīng)偵支隊報案。小孟說自己偶然間看到共享單車上有著一則小廣告,上面寫著“提公積金當天拿錢”,出于好奇便掃碼咨詢。
聯(lián)系后,一個自稱周經(jīng)理的人號稱有“內(nèi)部渠道”,能讓小孟“當場拿錢”。于是在楊浦區(qū)一間隱秘的辦公室里,在對方的一通操作下,小孟果然當場收到了錢。但小孟回家一合計卻發(fā)現(xiàn),自己不僅交付了高額手續(xù)費,還親筆簽下了借條,壓下了自己的銀行卡。
警方深入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公積金管理部門從未委托他人代辦公積金提取業(yè)務(wù),對方所謂“內(nèi)部渠道”肯定是個幌子。
個人在提交提取公積金申請后,審批流程需要一定時間,因此小孟當場收到的錢,絕不會是自己的“公積金“,很可能是對方利用借貸形式發(fā)放貸款所產(chǎn)生的高額利息。
經(jīng)過三個多月的縝密偵查,警方仔細研判后確定,小孟和徐阿姨電瓶車上的小廣告都指向同一伙犯罪人員。從2022年初經(jīng)營至今,這個犯罪團伙非法經(jīng)營高利貸業(yè)務(wù),年化利率高達50%以上,涉案資金已達千萬元。
以房某和陳某為首的犯罪團伙,非法高利放貸,不僅影響社會經(jīng)濟秩序,還會衍生暴力追債等嚴重暴力犯罪行為。3月5日上午7點,黃浦警方兵分多路,同步展開抓捕。
37歲的房某此前是一名廚師。在房某看來,幫人代辦公積金提取就是一個無本生意,只要會忽悠,中間確實有利可圖。于是他和陳某一拍即合,集結(jié)了以前做廚師時的同事郭某、金某和劉某,每天在共享單車上張貼大量小廣告,以所謂的“內(nèi)部渠道”為幌子,“當天放款”為誘餌,誘導客戶上門咨詢。
申請人當場收到的資金,不過是郭某等人的墊資款,其中扣除了所謂的“高額手續(xù)費”。墊資后,郭某等人就會在申請人手機上代為操作提取公積金,壓下公積金提取到賬的銀行卡,到期時再去銀行提現(xiàn)。為了保證墊資款回收,他們會要求申請人當場簽下借條作為保底。房某等人沒有想到,正是這些借條,成為了定罪量刑的確鑿證據(jù)。
目前,5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經(jīng)營罪,已被黃浦警方依法采取刑事拘留。
(原標題為:《共享單車上這樣的二維碼不要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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