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主播被指暗示化妝品“防癌”騙老人治病錢:賬號已封,律師稱或涉詐騙
“求求你,別再騙我媽的救命錢了。”近日,一網友發(fā)布多則視頻稱,她為給母親治癌已負債20萬元,但母親卻將買藥錢全部拿來買某百萬級視頻主播售賣的“防癌”化妝品。
目前,這個擁有105.5萬粉絲的涉事視頻賬戶已被封禁。律師分析認為,涉事主播可能構成“虛假廣告”行為,涉嫌違反《廣告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嚴重情況下甚至可構成《刑法》中的詐騙罪,涉事直播平臺也可能存在監(jiān)管缺失責任。
4月19日,自稱是化妝品檢測師的網友“翻滾吧花花”發(fā)視頻稱,自己的母親去年查出得了肺癌,她花了一年的時間,負債20萬元才湊出了母親的手術費,“白天在公司上班,晚上還去送外賣”,但母親的身體卻越來越差,問了親屬才得知,母親將她省下來的買藥錢拿去買了宣稱“含有膠原蛋白肽成分”“可防癌的護膚品”。“我一開始還覺得很奇怪,我媽這輩子都沒用過護膚品,直到我打開了你的直播間。” “翻滾吧花花”在視頻中說道。
涉嫌賣“防癌”化妝品賬號已被封禁
“讓你的家庭再也碰不到這個字,兩個點、一個廣、三個口、一個大山的山。”在“翻滾吧花花”截取的視頻中,涉事主播張某并未直接說出“癌”這一字眼,但暗示產品可防癌,評論區(qū)也齊刷刷地打出了“癌”字。直播間左上角,寫有一行“幸好有了膠原蛋白我們一家人才能整整齊齊的在一起”的小字。
視頻中,“翻滾吧花花”還演示并指出,張某在直播間用酒精檢測膠原蛋白肽含量的操作是無稽之談,測出來所謂的“魚膠”只是添加進去的增稠劑——黃原膠。其還稱,她查閱相關資料后也并未發(fā)現有任何數據顯示膠原蛋白肽可治癌。
在4月16日和4月23日“翻滾吧花花”發(fā)布的視頻中,均截取了多段張某在直播間的“洗腦”話術,主要觀看受眾都是老年人。
“你知道梅艷芳、姚貝娜是怎么離開的嗎?她們要有膠原蛋白肽就好了。”“你們拍的是什么?是你的下半輩子。”張某宣稱自己不賺“喪良心的錢”,稱產品是“虧錢”上架,“這樣的東西,每個人虧300-500塊錢。”他還告訴觀看者要懷有感恩之心,并稱自己是在普度眾生,傳遞正能量。
不過,在“翻滾吧花花”和其他網友截取的多段視頻中,聲稱虧錢賣貨的張某卻喜提勞斯萊斯庫里南和法拉利跑車,還住豪宅。
“翻滾吧花花”發(fā)布的視頻中均對直播間、主播和產品作打碼處理,但有網友指出,涉事品牌為曼泊妮(Manboni),主播張某是自稱該品牌創(chuàng)始人的“張啟”。
涉事視頻賬號“張啟·曼泊妮品牌創(chuàng)始人”擁有105.5萬粉絲。經曝光后,該賬號很快就被封禁,平臺客服此前回復媒體稱,已接到相關舉報,但具體賬號為何封禁無法查詢。
就此事,澎湃新聞嘗試聯系上述涉事主播,暫無法取得聯系。
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官網顯示,從2022年5月至2024年3月,共有8個曼泊妮品牌商標申請登記,申請人均為王圓圓,注冊地點為廣州市白云區(qū)。商標使用范圍較為廣泛,包括食用燕窩、蒟蒻果凍等食品;肥皂、面部和身體用化妝品等等。
截至發(fā)稿,澎湃新聞多次致電曼泊妮商標代理公司廣州市恒之鑫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但電話未能接通。
4月23日,澎湃新聞致電曼泊妮多款含肽護膚品的備案生產企業(yè)“廣東重生藥業(yè)有限公司”,但接線工作人員稱他們只是代工廠,并不負責品牌宣傳,對曼泊妮和張啟的情況并不了解,隨后便掛斷了電話。澎湃新聞后續(xù)多次嘗試聯系該生產企業(yè),但電話均無人接聽。
澎湃新聞還致電廣東重生藥業(yè)科技有限公司注冊所在的廣州市花都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接線人員表示不對接媒體,也不了解此事,已記錄前述品牌名字和情況,將反饋給對接的同事進行調查。廣州市市場監(jiān)管局工作人員隨后回電稱,暫不了解前述情況,待負責的同事了解具體情況后再回復記者。
4月24日,澎湃新聞多次致電曼泊妮品牌注冊所在地的廣州市白云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但電話始終無人接聽。
律師:情況嚴重可構成詐騙罪
“通過營銷防癌護膚品詐騙財物,不僅侵害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甚至還會延誤正常診療,危害生命健康安全。”就前述情況,北京市中聞(長沙)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凱分析認為,如果涉事主播張某在直播間宣傳的產品確實沒有經過臨床試驗數據支持其防癌功效,而又被包裝成具有防癌功效,那么該行為可能構成“虛假廣告”行為,涉嫌違反《廣告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嚴重情況下甚至可構成《刑法》中的詐騙罪。
同時,如果平臺未能有效地履行監(jiān)管責任,導致違法行為得以傳播和持續(xù)存在,就可能存在監(jiān)管缺失責任。“網絡直播平臺對規(guī)范主播行為應負有的監(jiān)管責任,平臺應當對網紅賬號和廣告宣傳內容進行審核和管理,以保障用戶的合法權益和信息真實性。”劉凱說。
根據《廣告法》規(guī)定,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發(fā)布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其廣告經營者、廣告發(fā)布者、廣告代言人應當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guī)定,如果消費者因經營者利用虛假廣告或者其他虛假宣傳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廣告經營者、發(fā)布者發(fā)布虛假廣告的,消費者還可以請求行政主管部門予以懲處。
劉凱表示,同時,主播張某如果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虛假宣傳防癌護膚品功能等手段,向老年人高價銷售護膚品,騙取財物的,情況嚴重者可能涉嫌構成詐騙罪,公安機關可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如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將面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還可能面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guī)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不過,執(zhí)行的具體數額標準,由各地結合本地區(qū)經濟社會發(fā)展狀況,在前款規(guī)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
根據廣東省普通詐騙立案量刑標準,針對一類地區(qū):廣州、深圳、東莞、佛山、珠海、中山,即6000元、10萬元、50萬元分別對應“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此外,《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條也規(guī)定,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fā)布者違反國家規(guī)定,利用廣告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宣傳,情節(jié)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利用廣告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宣傳,情節(jié)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yè)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yè)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