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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廣網評開魯縣讓農民種地先交錢:“增補承包費”不能是筆糊涂賬
近日,有媒體報道,內蒙古開魯縣有鎮、村干部不顧此前簽訂的土地協議,阻止農戶下田耕種,要求種地要交錢。報道發出后,迅速引發關注和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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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開魯縣發布情況通報稱,“增補承包費”為開魯縣新增耕地高效利用試點工作采取的處置方式之一,即由村集體對新增耕地收取的有償使用費;關于農戶們的訴求,通報表示該村群眾已同意采取訴訟方式主張權益,解決矛盾問題;對報道中干涉春耕的鎮村干部,給予該鎮黨委副書記免職處理、黨內警告處分,對該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副主任分別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可能存在的其他違紀行為,正在開展調查。
一分耕耘,一分收獲。在報道中,農戶們承包土地是簽了合同的,且經過長達二十年的辛勤耕耘和巨大投入,才使得荒地變良田。如今,因土地現狀發生改變而讓村民“增補承包費”,任誰都會產生疑問。對此,村、鎮作為基層村民自治組織和政府部門,應該及時站出來,為村民作好政策解釋答疑工作,盡最大努力保障農戶利益。
但令人遺憾的是,鎮村干部采用了強勢、蠻橫的態度和手段,甚至用“解除合同”相威脅,有的人竟堂而皇之說出“110來又能咋地,上邊讓我斂錢我就斂錢”“我不懂法”等言辭。這些言論不僅與其公職身份嚴重不符,進一步加劇了與村民之間的矛盾,更透露出他們對依法行政和基層民眾正當權益的漠視。因此,在對涉事村鎮干部是否存在其他違紀行為繼續調查的同時,也有必要強化當地公職人員的為民服務意識和依法行政理念。
我們期待,隨著調查的深入,相關部門能夠給農戶、公眾一個更有理有據的交代:需不需要按照耕地性質“增補承包費”、政策依據和費用標準是什么、之前的合同是否還有法律效力、農民的利益如何保障等,這些問題都不能是一筆糊涂賬,需要跟村民和公眾仔細解釋清楚。
春耕不等人,農時貴如金。眼下谷雨已過,最要緊的是讓農戶們先把地種上。當地有關部門依法依規深入調查處理的同時,絕不能耽誤農時,必須保障好農民的利益,不讓他們一年的辛苦白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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