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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歲女孩去世25年后背負百萬貸款?法院執行牽出姐妹冒名案
一名在4歲時就夭折的女孩子,竟在死亡25年后“復活”,而且還背負“上百萬元”的銀行貸款,這是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法院的執行法官在對一起拖欠銀行貸款案進行執行時,發現的離奇事件。隨著調查的深入,法官發現案中有案。
女孩4歲離世,25年后卻背負百萬貸款
2023年1月,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法院受理了江津某銀行申請執行陳某某的公證借款案,執行金額為139萬元。法官助理羅建接到案件后,按照程序首先在法院的執行系統中發起了對被執行人陳某某的財產查詢。
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法院執行局法官助理 羅建:經過我們多次發起查詢,系統都提示陳某某的身份信息無法通過驗證,通常這種情況有兩種可能性,一種是被執行人的信息在錄入的時候,信息錄入錯誤,另外一種可能性是被執行人已經死亡了,公安機關將她的身份信息已經注銷了。
羅建反復核對被執行人身份信息,確認自己操作無誤,于是就到公安機關對陳某某的信息進行核實,公安機關查詢的結果,讓他大吃一驚。被執行人陳某某在1998年就已經去世了,已有25年,并且去世時只有4歲。
為解開這一謎團,法官助理羅建決定帶隊奔赴陳某某的戶籍所在地重慶市萬州區進行調查。
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法院執行局法官助理 羅建:根據公安機關向我們提供的情況,被執行人陳某某確實在1998年就已經去世了,但是在她去世以后,公安機關沒有及時將她的戶籍進行注銷。
根據警方提供的信息,被執行人陳某某1998年去世時只有4歲,但以她的名義到銀行貸款發生在2021年前后,這是怎么回事呢?
問題的核心就在于她死亡后,她的身份信息并沒有被公安機關及時注銷,反而是在2014年還為她辦出了一張身份證。
離世后不僅沒被銷戶反倒辦出身份證
公安機關的戶籍信息顯示,陳某某的身份信息是2021年底前后注銷的,注銷的原因是陳某某當時涉及了一起銀行合同詐騙案,警方調查時發現了陳某某的身份信息是被他人冒用的,當事人的真實身份是陳某。那么,涉案的陳某為什么要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她和被冒用的女孩又是什么關系呢?
執行法官立即傳喚陳某到法院說明情況。面對證據,陳某如實交代了自己騙領身份證,并使用騙領的身份證到銀行貸款的事實。
陳某交代,她的二伯2008年從奉節三峽移民到了萬州。移民時其二伯并沒有注銷已死亡女兒陳某某的戶口,而是繼續在領取補助。2014年,遇到人口普查,他就讓侄女陳某幫著去拍了身份證照片,到當地派出所補辦了一張照片是自己、名字為二伯家女兒陳某某的身份證,來應付檢查。
2021年左右,陳某卷入了當地一起涉案人數眾多的炒房合同詐騙案。陳某用自己的兩個身份證,先后在多家銀行開戶辦理銀行卡,然后將貸款給主犯何某和周某炒房使用,后者答應每購買辦理一套房子,給陳某5000元錢的好處費,本金和利息由他們負責償還。
2021年,何某和周某犯罪團伙因涉嫌合同詐騙罪,被警方抓獲,據了解,該團伙犯罪嫌疑人共200余名,目前,該案正在重慶市巴南區人民法院審理。何某和周某被抓后,陳某就再也沒拿到還貸的錢了。
也正是因為何某和周某這起在當地影響很大的合同詐騙案,重慶萬州區公安機關發現了陳某有兩張身份證,經查證屬實后,2021年注銷了她冒領的陳某某的身份證,并補錄了陳某某的死亡信息。
2024年3月,檢察機關對陳某提起公訴。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陳某使用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5張銀行卡,妨害信用卡管理,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另一方面,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法院以被執行人主體身份錯誤為由,依法駁回了江津某銀行的執行申請,并告知其可以直接起訴犯罪嫌疑人陳某來主張權利。據悉,涉事銀行已向江津區人民法院起訴陳某,要求其償還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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