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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四強搶劫案”再審開庭:辯護律師作無罪辯護,法院未當庭宣判
今年1月,備受外界關(guān)注的“李四強搶劫案”被廣東省高院指令再審。4月9日上午,廣東潮州市湘橋區(qū)人民法院對此案開庭審理。
澎湃新聞獲悉,庭審上,李四強的辯護律師為其作了無罪辯護。9日10時許,庭審結(jié)束,法院未當庭宣判。
據(jù)北京青年報此前報道,2005年,智力殘疾的安徽利辛人李四強失聯(lián),2007年,南京建鄴警方在進行流動人口普查時,發(fā)現(xiàn)了在南京打工的李四強。因身上有一張搶劫案在逃人員“劉西文”的身份證,李四強被抓,后以“劉西文”的身份被廣東汕頭龍湖區(qū)法院認定在汕頭犯下?lián)尳僮?,入獄服刑。
報道稱,服刑期間,監(jiān)獄的管教發(fā)現(xiàn)“劉西文”實為李四強,法院調(diào)查后,裁定李四強冒用“劉西文”身份參與了汕頭搶劫案,將判決中的“劉西文”更正為“李四強”,李四強繼續(xù)在獄中服刑。2016年,服刑完畢的李四強回到老家,家人們得知他的經(jīng)歷后,認為搶劫案案發(fā)時間段內(nèi),李四強在安徽利辛的村子里,不在廣東汕頭,于是決定幫他申訴。而李四強早在出獄兩個月后因病重不治去世。
2023年2月,針對此案,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外回應(yīng)稱,申訴人李奎星就其弟李四強犯搶劫罪申訴一案,該院已受理,正在審查中。2024年1月29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通報稱,該院依法對申訴人李奎星就原審被告人李四強犯搶劫罪申訴一案,進行了全面審查,認為該案符合再審條件,決定指令潮州市湘橋區(qū)人民法院進行再審。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李四強的哥哥李奎星表示,他們自2016年開始為此案申訴,已經(jīng)跑了8年,去過汕頭、廣州等地多次,如今終于盼到了再審,“是滿意的”。
李奎星說,這么多年,他們之所以堅持申訴,是因為所涉及的搶劫案案發(fā)時,李四強就在家,哪里都沒去,不可能犯罪,因此之前判決是錯誤的,應(yīng)該予以糾正,還李四強一個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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