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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建議開放線上渠道查詢銀行卡境外提現額度,外匯局回應
近日,有網民在中國政府網建議完善境外提取現金相關制度,包括“取消超額后次年暫停境外取款的‘懲罰性’措施”以及“開放線上渠道查詢個人境外取款額度”。對此,國家外匯管理局(簡稱“國家外匯局”)已作出回應。
2017年12月,國家外匯局發布《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規范銀行卡境外大額提取現金交易的通知》,規范銀行卡境外大額提取現金交易,完善跨境反洗錢監管。該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實施。
根據該通知,一是個人持境內銀行卡在境外提取現金,本人名下銀行卡(含附屬卡)合計每個自然年度不得超過等值10萬元人民幣;二是將人民幣卡、外幣卡境外提取現金每卡每日額度統一為等值1萬元人民幣;三是個人持境內銀行卡境外提取現金超過年度額度的,本年及次年將被暫停持境內銀行卡在境外提取現金;四是個人不得通過借用他人銀行卡或出借本人銀行卡等方式規避或協助規避境外提取現金管理。
上述網友在留言中指出,10萬元人民幣的年度額度平均到每個月只有不到8500元,很難滿足長期在境外工作群體的需要,且因沒有線上查詢渠道,故這類群體不能及時掌握剩余額度情況,很容易超額,直接影響次年提現。對此,該網友提出建議:一是取消超額后次年暫停境外取款的“懲罰性”措施,個人名下銀行卡提現超當年額度后,不影響次年提現;二是開放線上渠道查詢個人境外取款額度,以便于普通人查詢,避免不知情的違法。
4月2日,中國政府網刊發國家外匯局回復稱,銀行卡是個人出境旅游和商務等活動的重要支付工具,國家外匯局持續推進銀行卡跨境交易便利化,除對賭博、無交易背景轉賬支付、難以區分經常或資本交易性質等少數交易進行禁止或限制性支付外,對個人在境外刷卡正常消費無任何限制,且不納入個人年度便利化購匯額度(等值5萬美元)管理。除銀行卡外,目前外匯政策還支持個人使用移動支付、跨境匯款、攜帶外幣現鈔出境等多種方式進行境外交易,充分保障真實合規個人跨境支付便利。為完善銀行卡跨境使用的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逃稅監管,國家外匯局對個人持境內銀行卡(本人名下銀行卡,含附屬卡)在境外提取現金設置年度累計等值10萬元人民幣額度,超過年度額度的,本年及次年將被暫停持境內銀行卡在境外提取現金。
國家外匯局強調,這一規定,一方面能夠有效滿足個人在境外的零星和小金額消費等現金支出需求。根據境內銀行卡境外提取現金數據統計,近年來個人持卡年度累計提取現金均值遠低于等值10萬元人民幣。另一方面也有利于防范不法分子通過銀行卡境外提現渠道從事違法違規交易。
而針對“開放線上渠道查詢個人境外取款額度”的建議,國家外匯局表示,由于銀行卡交易信息包含個人身份證件、銀行卡卡號、交易金額、交易時間、交易地點等敏感信息,與個人權益密切相關,國家外匯局將認真研究并審慎進行安全性評估。下一步,國家外匯局將堅持統籌便利化和防風險原則,進一步完善銀行卡境外交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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