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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40余人遭同一男子隔空猥褻,卻無一人報案
不能說的秘密,為何又是必須說的話題?今天來關注一種侵害未成年人的新型犯罪——隔空猥褻。現實生活中二三十歲的成年人,在互聯網上搖身一變,偽裝成可以無話不談的貼心閨蜜,誘騙未成年人,索要他們身體隱私部位的照片和視頻。一旦孩子遭受侵害,將會是一個家庭的傷,更是社會的痛。
然而,在北京市海淀區檢察機關辦理的一起這樣的案件中,所有的被害人沒有一人報警,這是他們受到傷害后,不愿提及的秘密。但是,根據最高檢公布的數據和典型案例,這樣的犯罪并不是個案。如何嚴厲打擊這類犯罪?家長和孩子怎么做,才能避免再受到這樣的傷害?在充分保護被害人隱私的前提下,總臺央視記者對辦理這起案件的檢察官進行了采訪。
在民警和檢察官打電話勸說一名被害人家長配合取證的過程中,接電話的是一位母親,她知道自己孩子的遭遇后,沒有選擇報警,她甚至連孩子的父親都不敢告訴。這名母親希望這件事到此為止,永遠不要再被提及。
為了收集犯罪嫌疑人的罪證,讓他受到應有的懲罰,在充分保護這些被害人隱私前提下,民警和檢察官耐心地勸說家長,開展取證工作。
這名被母親藏起來的孩子,究竟有著什么樣的遭遇呢?事情還要從2022年8月說起。
當時一家互聯網平臺在后臺巡查時,發現一名男子舒某向未成年人索要身體隱私部位的照片和視頻,于是立刻向公安機關報案。
公安機關起獲了舒某的電腦和存儲設備,并在其中發現了40多名未成年人的私密照片和視頻。這些證據顯示,舒某索要照片、視頻的行為,已經長達3年之久。但在這三年里,卻沒有一名被害人報案。
這40多個孩子和他們的家長為什么不報案呢?當民警和檢察官走遍全國,找到了其中的一些被害人之后,終于有了答案。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助理田然:有很多孩子可能她到后來也不知道對方是犯罪行為,有一部分受害人是通過這種方式被迫繼續去提供自己的信息和照片,還有一部分家長意識到這可能是違法犯罪行為,但是他可能是出于這種涉及到孩子的隱私的羞恥感。
舒某與被害人的聊天記錄顯示,一旦對方將照片發給舒某,就正式落入了他的圈套。之后,舒某還會要求對方拍攝他指定的身體部位,或是他要求的動作。而一旦被害人猶豫或拒絕,舒某就會開始威脅對方。
面對這些威脅,只有10歲的孩子并不知道該怎么辦,他們不敢把自己的遭遇告訴父母,也害怕自己的私密照片被公布甚至傳播,他們只能繼續聽舒某的話,繼續完成舒某的下一個指令。也有一些孩子把經歷告訴了父母,或是父母主動發現了孩子的遭遇。但是,這些家長在震驚與憤怒之余,也僅僅是切斷了孩子與舒某的聯系,并沒有報警。
檢察機關認為,舒某利用網絡,誘騙40多名未成年人發送隱私部位的照片、視頻,甚至發送侮辱淫穢的語言,對兒童的人格尊嚴和心理健康造成了嚴重侵害。
2023年9月,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舒某犯猥褻兒童罪,向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情節惡劣,檢察機關建議頂格量刑
記者從檢察機關得到消息,舒某這起案件已經在今年3月上旬開庭審理,舒某犯罪情節惡劣,檢察機關建議按照這一罪名的量刑標準,頂格量刑有期徒刑15年。檢察官在辦理這起案件時,遇到的最大難題就是取證難。三年時間,40多名孩子受侵害,卻沒有一個孩子家長報警。但是,家長選擇沉默就真的能夠保護孩子嗎?這樣一類針對未成年人的新型網絡犯罪,我國的相關法律有哪些規定呢?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副教授郭旨龍:這些罪名原來的實施方式都是以物理性的接觸方式為主。現在隨著網絡技術的發達和普及,隔空就可以實施,不需要進行物理性的接觸,而是以網絡的方式進行溝通,讓被害人去實施相關的拍攝、錄制、上傳、傳播的行為。
法學專家認為,犯罪分子在網絡上對未成年人實施侵害,雖然不存在身體接觸,但是同樣會對兒童的人格尊嚴和心理健康造成嚴重侵害。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副教授郭旨龍:相當于將她的私密圖像控制在自己手里,對被害人發出各種難以反抗的指令和要求,這相當于在支配被害人采取一些她不愿意采取的行為,也就違反了她的主體性,侵犯了她的人格尊嚴。
法學專家認為,此類犯罪行為不但具有嚴重的危害性,而且隱蔽性極強,對于未成年人來說難以分辨。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副教授郭旨龍:不用實名,其次也不用露出自己的真容。第三他可以采用信息技術改變自己的樣貌,乃至改變聲音,通過深度偽裝的技術塑造自己完全與真實形象不同的社會形象。比如說他可以說自己是一名星探,就是在尋找小童星,對于兒童來說吸引力比較大的,或者他把自己塑造成科學家、藝術家,以這種身份去欺騙兒童。
法學專家提到,基于網絡實施的侵害行為,危害后果持續的時間會更長。由于網絡空間內的數據儲存機制,犯罪行為實施期間所產生的視聽資料,如裸照、裸聊視頻等,留存記錄相對簡便,一旦行為人在網絡空間中傳播這些視頻、圖片,不良影響將會被無限放大;而且,網絡數據資料快速復制后也難以從技術上予以根除。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照片視頻可以被復制,可以被保存,甚至可以被轉讓、買賣進入灰色市場,對于這些未成年人來講就掉入深淵里面,保存視頻等相關的方式,可以繼續勒索,繼續敲詐小朋友,甚至其家庭也會遭到滅頂之災,而且會演化成線下,必須要見這個壞人,必須要從事某些行為等等。
防范隔空侵害,如何織密守護網
在這起案件的辦理過程中,民警和檢察官用了一年的時間,奔赴全國各地,找到一個又一個被害的孩子,搜集到了舒某犯罪的關鍵證據。在完成了本案的審查起訴后,海淀檢察院的檢察官們,還專門梳理出了舒某一步步欺騙孩子的手段和套路,本想通過媒體告訴更多的家長和孩子,如何來防范這類犯罪。但是,經過認真考慮,我們欄目的記者和海淀檢察院的檢察官還是決定,這一段內容不在媒體平臺上進行傳播。大家都有一個共同的想法,這段本是好意的提醒,不能讓任何一個不懷好意的人看到和模仿。在光怪陸離的網絡世界,我們如何做,才能保護自己的孩子,這是一個既復雜也是我們必須認真對待的話題。
根據最高檢發布的數據,近年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總體呈上升態勢。2020年至2022年,檢察機關起訴涉嫌利用電信網絡侵害未成年人犯罪7761人。起訴“隔空猥褻”“線上聯系、線下性侵”等犯罪占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近六分之一。2023年,最高檢發布了關于“加強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綜合履職”的典型案例,在這類新型犯罪中,被害人多數都是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心理學家認為,10歲左右這個年齡段的孩子有著較強的交往需要和好奇心,因此更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并實施犯罪。
武漢大學心理學系教授喻豐:孩子有社會性的需求,網絡的便捷性可能會讓他有一些尋找社會性需求的渠道,在此基礎上他還需要私密。因為未成年人在發展自己社會性的時候,尤其要形成自我認同,我到底是一個什么樣子的人,這里面就會有很多的話他需要傾訴。
心理學家提到,網絡社交具有匿名性、神秘性,能夠帶給孩子們愉悅的感受。同時,這個年齡段的孩子又是單純、真誠的,他們很難識別出對方的真實身份和用意,極易被誘騙。
武漢大學心理學系教授喻豐:他就真的把對方當做一個朋友,而不會去思考關系的實質,可能是一個欺騙或者是誘導或者是利用的關系,我已經答應了別人的一個要求,我就只好滿足別人的下一個要求,我都已經這樣做了。第三件事情就是恐懼,孩子不知道向誰去訴說,更怕受到家人的責罰、社會的其他的一些異樣目光看待等等。
那么,面對孩子被侵害的遭遇,家長應該如何應對呢?檢察官到被害人家中取證時,親眼看見了家長們的真實反應。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李思瑤:我發現每一個家長知道自己孩子遭遇的時候,第一時間就是打罵小孩兒,這點讓我覺得很痛心。有一個小女孩兒,前面說到這個嫌疑人怎么去威脅她的時候,她都沒有哭,但是她說到,我知道這個事情,我告訴爸爸,爸爸打了我以后,眼淚唰地就下來了,然后她媽媽就在邊上說,說她爸爸從來沒有打過她,這是第一次打她。
心理學家認為,由于未成年人的心理發育還不健全,父母的責罵實際上是推責的表現,并不利于孩子的身心發展。除了專業的心理幫助,家長們可以通過共情和引導的方式來解決問題。
武漢大學心理學系教授喻豐:我不去責罵你所做的錯的事情,我積極關注你的情緒,我一直以站在你的角度上去思考你產生的這種情感,來去思考你為什么去做這件事情。家長也檢討自己的過失,然后也讓孩子同時認識到自己的問題,家長也應該告訴孩子,他已經妥善地處理好了,他已經尋求了法律的幫助,然后讓孩子形成一個對法律有依靠、不再害怕的感覺。
在這些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網絡平臺是不容忽視的存在。那么,網絡平臺是否存在監管漏洞呢?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陳永生:因為未成年人的認知能力不足,所以對未成年人網絡上的交流,平臺應該承擔更加嚴格的審查責任。譬如如果發現未成年人把自己的隱私信息發送給他人的話,我覺得平臺應該進行提醒,尤其是有些非常私密的圖片或者視頻發送給他人,或者暴露非常敏感的部位聊天的話,我覺得平臺有必要中斷信息的傳輸,甚至必要的話,來主動地向公安機關報案。
今年1月1日,《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正式施行。這是我國出臺的第一部專門性的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綜合立法。
《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網絡服務提供者發現未成年人私密信息或者未成年人通過網絡發布的個人信息中涉及私密信息的,應當及時提示,并采取停止傳輸等必要保護措施,防止信息擴散。網絡服務提供者通過未成年人私密信息發現未成年人可能遭受侵害的,應當立即采取必要措施保存有關記錄,并向公安機關報告。
法學專家認為,《條例》的出臺,不僅明確規定了網絡平臺的法律責任,還加以嚴厲約束。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這個時候法律有一個直接的規定,要求平臺有一個強制報告義務,要向公安機關去報案。這個時候平臺的責任在這里面出現了,多了一個主體避免這種行為的出現。
在舒某這起案件中,就是網絡平臺在后臺巡查時,發現了舒某向多名未成年人索要隱私圖片的行為,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案,這才讓舒某的犯罪行為浮出水面。
為了讓網絡平臺可以更早地發現侵害未成年人的端倪,《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還督促網絡服務提供者完善技術,對未成年人用戶實施更加周密的保護,減少對未成年人的網絡傷害。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李思瑤:是不是可以通過技術手段更早地去識別出這種風險,比如說除了第一時間就把賬戶給封禁,那是不是可以盡快地去向公安機關報案,是不是可以通過平臺了解到,比如說他參加了哪些群。那這些群里面是不是會有一些潛在的風險,做進一步的工作,進一步去篩查和預防這些事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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