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家庭生活中丈夫的這些行為可能觸犯法律
一、家暴
家庭暴力實施者要為自己的行為承擔相應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責任。嚴重的家庭暴力甚至可能會構成刑法中規定的侮辱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等罪名。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第(三)項 實施家庭暴力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條 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不照顧患病妻子
夫妻之間的相互扶持、患難與共不僅是道德上的義務,更受法律的約束。如出現對于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為構成遺棄罪。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家庭成員之間發生傷害行為等暴力犯罪,還有可能構成虐待罪或者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等其他罪名。
法律鏈接:
遺棄罪僅是家事暴力犯罪中的一種,司法實踐中還存在其他家事暴力犯罪,例如因家暴構成的虐待罪或者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規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對遺棄罪和其量刑標準進行了明確規定,“即對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三、強迫發生關系
在妻子已經提出離婚并進入法律程序,包括調解程序,這時丈夫使用暴力強行和妻子發生關系的,可以構成強奸罪;處于長期分居的婚內不穩定狀態過程中,丈夫使用暴力強行和妻子發生關系的,可以構成強奸罪;
法律鏈接:
《刑法》第236條的規定,強奸罪是指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違背婦女的意志,強行與其發生性行為。是否違背婦女意志是關鍵所在,法律上并沒有專門把丈夫排除在強奸罪的犯罪主體之外。強奸罪的客體為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即性自主權。妻子首先是具有自由人格的人,然后才是附有特別義務的配偶,結婚證書不是丈夫強奸妻子的許可證。雙方自愿是夫妻性生活前提條件,如果丈夫違背妻子的意志,強行與其發生性行為,同樣構成強奸,應當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2021年,民法典正式實施,其中關于婚姻自由、夫妻財產、離婚過錯的一系列規定掀開了婦女權益保障的新篇章。與此相應,有關的法律制度也需要及時進行修改以做好銜接。
尊重婦女、保障婦女權益是社會文明的重要標志。要堅持在發展中保障婦女權益,靠發展改善婦女民生,實現婦女事業和經濟社會同步發展;要不斷完善法律法規,消除針對婦女的偏見、歧視、暴力,讓性別平等真正成為全社會共同遵循的行為規范和價值標準。
現在,社會輿論和法律法規已經為維護婦女權益創造了良好的外部環境,但是,廣大女性朋友在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時,也要學會拿起法律武器,與侵權行為做斗爭,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本文為澎湃號作者或機構在澎湃新聞上傳并發布,僅代表該作者或機構觀點,不代表澎湃新聞的觀點或立場,澎湃新聞僅提供信息發布平臺。申請澎湃號請用電腦訪問http://renzheng.thepaper.cn。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