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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涼山孟陽”因虛假廣告罪獲刑,媒體:賣慘營銷可休矣
“父母雙亡,自己只能輟學在家照顧弟弟妹妹,每天吃的是土豆……”據3月19日《成都商報》報道,2018年以來,一個名叫“涼山孟陽”的年輕女孩在網上迅速走紅,她的“悲慘遭遇”一度感動了眾多網友。實際上,這一切都是“擺拍”。近日,涼山昭覺縣人民法院對“涼山孟陽”“涼山阿澤”案一審宣判,8人因虛假廣告罪被判刑。其中“涼山孟陽”被判刑11個月,處罰金8萬元。
四川大涼山地區地理位置偏遠,自然條件惡劣,資源匱乏,一些愛心人士和公益組織常去那里開展幫扶,一些人從中嗅到了“商機”。“涼山孟陽”是當地最早走紅的網紅之一,其拍攝了不少“賣慘”視頻,吸引了數百萬“粉絲”,隨后開始直播帶貨,產品多為“涼山本地”的核桃、雪燕等農特產品,后來相關商品被爆出產地并非涼山。
幾年前,涼山州公安局便曾公布一起擺拍渲染涼山貧困,發布不實視頻博眼球、吸粉,從事網絡直播帶貨牟利的典型案件——“韓文團隊”打造了一名涼山小姑娘“阿佳”,稱其父親去世,沒見過母親,上不起學,身世凄慘。為達到視頻效果,團隊還采用滴眼藥水、掐孩子等手段,人為制造女孩流淚場面。很多網友在同情之余慷慨解囊,購買視頻中所謂的“涼山地區貧困村民銷售的自產蘋果”。
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通過故意擺拍貧困生活場景博取眼球、吸引關注,借機帶貨牟利,嚴重擾亂了網絡空間秩序,理應受到處罰。據警方披露,相關網紅團隊已形成“吸粉-引流-帶貨-變現”的產業化運作模式,以及“上游供貨商家-包裝引流團隊-虛假助農主播”的吸粉帶貨利益鏈條。這種利用和欺騙公眾善意的營銷套路,嚴重消費了公眾的慈善熱情,也對公眾愛心和社會信任造成了難以估量的傷害,其可能產生的反噬作用,令人不寒而栗。
“賣慘”營銷不能“罰酒三杯”。專業人士指出,擺拍“賣慘”騙流量的行為,違反《網絡安全法》和《互聯網直播服務管理規定》,如果視頻發布者有以此騙取粉絲打賞情節的,則應考慮其是否構成詐騙,并視詐騙金額采取治安處罰措施乃至刑事制裁措施。在四川首例“系列網紅直播帶貨案”中,涼山州昭覺縣人民法院以虛假廣告罪判處網紅趙某等人8至10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其背后的助農公司負責人張某獲刑3年2個月,“韓文團隊”策劃人也依法受到了“頂格懲罰”。這些判決彰顯了司法機關的態度,也震懾了一些潛在的想要通過類似方式牟利的人。
“賣慘”營銷背后的造假團隊被端,給不少網紅敲響了警鐘——別再打演戲騙人的主意,互聯網上這類行為的生存空間已然越來越小,甚至到了“人人喊打”之時。同時,這提示相關平臺,要加強審核把關而非隨意為流量推波助瀾,一旦發現有造假問題,應根據實際情況對相關賬號予以警告、停播等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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