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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高”首次將簽訂“陰陽合同”明確列舉為逃稅手段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布了《關于辦理危害稅收征管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其中,首次將簽訂“陰陽合同”作為逃稅的手段明確列舉。
澎湃新聞編輯 田佳旭 素材來源 央視新聞 綜合網絡
責任編輯:李蕊
校對:施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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