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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調查|玉雕真假羅生門:男子指機構兩次鑒定矛盾,機構稱證書可能造假
近日,來自蘇州的王先生向澎湃質量觀投訴平臺(https://tousu.thepaper.cn)反映,2021年8月上旬,他在蘇州十全街一家叫“聚玉堂”(當時用名)的商鋪以14萬元的價格購入一塊“和田玉”玉雕,并收到商家提供的珠寶鑒定證書。該證書顯示系由國家珠寶玉石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實驗室有限公司蘇州分公司(即“珠寶國檢集團蘇州實驗室”)出具,經檢測見和田玉子料特征。兩年后,他將所購玉雕再送往前述鑒定機構進行檢測,卻收到結果相反的鑒定結果——未見和田玉子料特征。
2023年9月4日,王先生向蘇州姑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投訴此事。
針對上述情況,3月1日,珠寶國檢集團蘇州實驗室客服告訴澎湃新聞記者,根據證書編號,上述兩份鑒定證書均出自他們公司。但3月7日,涉事機構負責人張先生稱,目前市面上有許多造假的鑒定證書,僅憑證書編號或二維碼等查詢方式無法判定證書本身的真假,只有線下將鑒定物件與證書一并帶到公司或同一集團子公司進行判斷才有效。而對于王先生反饋的相關事宜,其表示此事涉及顧客隱私,不便進行答復。
澎湃新聞對比發現,王先生的兩份鑒定書,掃描二維碼后均能查到檢測結果,但買玉器時商家給的證書未蓋機構章,后來檢測得到的證書蓋有檢測機構的檢驗檢測專用章。
王先生稱同塊玉雕被同一機構先后鑒定為“一真一假”
消費者:同一機構檢測同一塊和田玉,鑒定結果前后矛盾
王先生介紹,玉石價值一般相對較高,因此大多數珠寶行業內的交易,都需要有鑒定檢驗機構對玉石的客觀鑒定資料作為交易基礎。基于此,在購入該玉雕時,王先生要求“聚玉堂”出示相關鑒定證書。一個月后,商家向王先生提供了一份鑒定證書(下稱鑒定書1),該證書顯示的檢測日期為2021年9月29日,其內容顯示“33. 786g”的“白,棕黃”和田玉掛件“見和田玉子料特征”。
王先生稱,他身邊同為玉石愛好者的朋友們對該證書的權威性表示認同,這也讓他更加相信自己所購的玉雕價值不菲。但在之后的某次聚餐上,一位好友向他透露了珠寶鑒定證書的“可操控性”,他遂對該玉雕的真假心生疑慮。2023年2月下旬,他自行到珠寶國檢集團蘇州實驗室自費鑒定。
“因為不放心,我特地找了這家公司的負責人張先生來鑒定。”據他回憶,從送檢到開具證書大約需要一周時間,在等待證書的這一周內,張先生向他口頭表示該玉雕并非“真玉”。第二份鑒定證書(下稱鑒定書2)顯示,檢測日期為2023年2月27日,其鑒定結果最終顯示:“39.668g(帶珠鏈)”的“白,棕黃”和田玉掛件“未見和田玉子料特征”。
澎湃新聞注意到,掃描兩份鑒定證書上的二維碼標識后,頁面跳轉出的兩個電子版驗證結果與紙質版證書結果一致。但鑒定書1未蓋鑒定機構印章,鑒定書2蓋有機構印章。
王先生認為,珠寶國檢集團蘇州實驗室對同一件玉雕進行檢測,卻出具了前后矛盾、“一真一假”的兩份證書,造成了他較大的經濟損失,鑒定機構應該賠償。王先生回憶道,該機構負責人張先生同意收回第二份結果為假的鑒定證書,但拒絕賠償。而對于當初銷售玉雕的“聚玉堂”商鋪,王先生表示他與老板本是好友,現因鑒定證書一事不歡而散。
掃描兩份鑒定證書上的二維碼標識后,頁面跳轉出的兩個電子版驗證結果與紙質版證書結果均一致。
涉事機構:可查詢到證書編號,但不排除證書系偽造
王先生說,2023年9月4日,王先生向蘇州姑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就此事進行投訴,并在市監局工作人員的見證下與檢測機構相關負責人張先生進行談判。張先生向他與市監局承認鑒定證書存在矛盾,表示不應出現一物兩證、結論相反的情況,希望與王先生進行調解,但并未同意他提出的賠償14萬元。他最終拒絕了調解請求,并對涉事機構進行舉報。
王先生稱,除了珠寶國檢集團蘇州實驗室,也在其他檢測機構對該玉雕進行過鑒定,但結果仍然真假并存。他表示,鑒定機構的檢測標準都是機構內部自定,因此機構與機構之間往往并不相互認可。
針對上述情況,3月1日,澎湃新聞記者致電珠寶國檢集團蘇州實驗室。公司客服表示對王先生一事并不知情,但通過查詢證書編號,上述兩份鑒定證書均出自他們公司。
王先生向姑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投訴,相關部門已介入。
3月7日,澎湃新聞記者聯系到珠寶國檢集團蘇州實驗室相關負責人張先生。張先生表示,目前市面上有許多造假的鑒定證書,僅憑證書編號或二維碼等查詢方式無法判定證書本身的真假,只有線下將鑒定物件與證書一并帶到公司或同一集團子公司進行判斷才有效。“我們確實出過這個編號的證書,但是消費者手上的證書,編號有可能一樣,但具體內容與當時實驗室出具的內容是否一致無法判斷。”而對于王先生反饋的相關事宜,張先生表示此事涉及顧客隱私,不便進行答復。
王先生舉報后,他2023年9月22日收到的來自“蘇州市姑蘇區12345熱線”的短信顯示,經部門核查,被舉報人涉嫌出具虛假鑒定報告,部門依法立案查處,并在法定期限內辦結,具體處理結果將通過12315平臺反饋給舉報人。
不過, 2024年3月8日,澎湃新聞聯系蘇州姑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雙塔分局,工作人員回復稱,去年9月接到王先生舉報后,有關部門采取立案措施并對涉事鑒定機構進行了相關調查,但并未發現其違規行為。該工作人員表示,今年2月中旬有關部門已通知王先生終止調查,若重啟調查,需當事人補充新的證據。
同日,記者再次向王先生求證,對方表示,因擔心雙塔分局處罰力度不夠,他早在去年11月就向市級相關部門投訴,并在年底主動申請終止雙塔分局的調解。但截至目前,他的投訴暫無新進展。王先生還表示,未來不排除使用法律進行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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