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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家庭︱托兒所的“生”與“死”
傳統社會,承擔嬰幼兒照料職責的主要是女性,撫育的主要場所是家庭。工業化大生產背景下,大量女性走出家庭,加入社會公共生產領域,嬰幼兒看護需求激增,西方托幼機構在此背景下發展起來。從政策群的角度梳理分析,中國托兒所產生、發展除了“解放婦女”提高婦女的勞動參與率,滿足工業化大生產的需要之外,滿足國家特定時期的需要則是更深層次的原因。上世紀九十年代末,中國托兒所經歷短暫復興后走向消亡,是經濟轉型過程中,國家通過“甩包袱”、“企業不能辦社會”等相關政策舉措,逐漸撤出了對家庭的支持。
民國之初生
托兒所指的是保育3歲以下嬰幼兒的機構。托兒所的主要功能不是教育,而是幫助職業女性看護孩子,減輕婦女的育兒負擔。中國最早的托兒所出現于1929年。抗戰期間,婦女們被“拉上戰場,拉進機構工廠”,國民政府開辦了不少托兒所來幫助她們分擔孩子的撫育工作。1938年,宋美齡在機關刊物《婦女新運》上主張,為了讓婦女們有余暇從事抗戰工作,要創辦托兒所來減輕她們的家庭負擔。與此同時,在中共領導下的蘇區和陜甘寧邊區,也開設了托兒所,其中最著名的是1940年在延安設立的“洛杉磯托兒所”。據統計,解放前,全國共有托兒所119個,按類型分為勞工托兒所、農村托兒所、職業婦女托兒所和工廠托兒所等。
新中國成立前,無論是國民政府還是中共領導下的蘇區和陜甘寧邊區,都設立了托兒所。這一時期托兒所數量少,尚未形成規模,設立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讓婦女有余暇從事抗戰工作,滿足抗戰需要。
建國之新生
1950年代,托兒所取得突飛猛進式的發展。在城鎮,機關單位、廠礦企業自辦托幼機構如哺乳室、托兒所,基層街道興辦托兒站。在鄉村,成立了抱娃娃組、農忙托兒所等。據不完全統計,1952年,全國工礦、企業、機關、學校中的托兒所有2738處,在大中城市中建立的街道托兒站有4346處。1954年全國廠礦企業、醫院、學校等系統的托兒所已達4003個、哺乳室2670個。
新中國成立后,面臨的挑戰是如何快速推進工業化、現代化建設。工業化、現代化建設需要大量的勞動力,國家主流意識形態開始倡導“婦女能頂半邊天”,“婦女什么都能干,什么都干得好”。婦女被廣泛動員起來,走出家庭,參加各類社會性生產。1952年全國女職工約有150萬人,1956年底已達到300萬人。即使沒有參加社會生產的婦女,也被要求組織起來參加所在社區的各種政治學習和社會活動。當婦女走出個體小家庭廣泛參與社會勞動后,托幼機構成為迫切需求。國家為減輕廣大婦女同胞的育兒負擔,提供政策支持,大量增設托幼機構。按幼兒年齡對托兒所、幼兒園進行嚴格劃分,并明確托兒所歸衛生部領導,幼兒園歸教育部領導。
這些舉措都促進了中國托兒所的增設與發展。以托兒所為代表的托幼機構,對這一時期的女性平衡家庭和工作發揮了重要作用,是支撐中國婦女從1950年代起就廣泛參與社會勞動的重要原因。
短暫復興
改革開放初期,大規模經濟建設不斷推進,需要大量婦女參與到社會勞動中來。托兒所作為解放婦女勞動力的一種有效手段被重新使用。國家再次強調托幼事業是一項社會性的事業,把托幼機構的設立提到需要全黨全社會重視的高度。通過一系列政策推動,各級政府、企事業單位和街道社區舉辦托幼機構的積極性再一次被調動起來。尤其是全國托幼會議召開以后,托幼事業有了更快發展,一個惠及廣大勞動者的公共托幼系統迅速建立起來。1980年,據22個省、市、自治區的不完全統計,城鄉嬰幼兒入托人數為3400多萬人,入托率達28.2%。1988年,城市兒童入托率上升至38.9%。這種增長趨勢在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期達到高峰,據統計,1995年全國各級各類托兒所已接近27萬所。
九十年代末逐漸消亡
上世紀八十年代,國家強調托幼事業是一項社會性的事業,要求全黨全社會給予高度重視和支持。九十年代中后期,國家開始強調家庭教育在兒童成長中的重要作用。第三期中國婦女社會地位調查(2010年)顯示,城鎮家庭中孩子3歲以前白天主要由母親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照料,入托兒所的比例僅為0.9%,遠低于一些發達國家50%的比例。
以上海為例,1981年,上海市區各類在托兒童總數有20多萬,僅民辦托兒所就有562所,分布在116個街道,吸納了超過10.5萬名嬰幼兒。1999年《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教委等九部門關于推進上海市0-6歲學前教育管理體制改革若干意見的通知》(下稱《通知》)出臺。根據《通知》規定,市教委將主管本市八十年代以來公建配套的托兒所、幼兒園,并拓展對3歲前嬰幼兒的送教上門服務。所謂“送教上門”,實質上是削減服務幼兒的人員、撤消托幼機構,將幼兒留在家中照顧。此后,這種將3歲以下嬰幼兒撫育責任完全推給家庭的做法,取得了顯著成效,在托幼兒數量、班級數量、服務教職工人數、在托幼兒數等四項指標均大幅降低。
撫育問題嚴重影響女性的就業機會。在家庭的勞動分工上,男性主要承擔生產、供養家庭的角色,女性則負責家務、照料老人和孩子。這種家庭分工由社會制度建構而成,當事業與家庭發生沖突時,社會普遍認為,男性應把事業放在首位,女性則更多地考慮家庭責任。為了撫育子女,婦女要么退出勞動力市場,親自承擔家庭照顧責任;要么自降身價,選擇勞動強度小、時間靈活、工資不高的工作;要么透過代際剝削,讓祖輩承擔父母的撫育工作。
托兒所為什么會消失
1990年代國企改制,國家提出“企業不能辦社會”的口號,要求將幼托等福利機構從企業剝離,全部推向市場。1995年國家教委、財政部等部門聯合發布《關于若干城市分離企業辦社會職能分流富余人員的意見》的通知,要求將企業自辦的托兒所、幼兒園、中小學等福利型社會機構分離出去,實現徹底的市場化。1989年,國家、集體辦的公共托育機構,還占到90%以上。據2005年《教育統計報告》顯示,相比2000年,集體性托幼機構減少56668所,銳減70%。到2010年,國家、集體辦托兒所已基本消失。
然而,當國家、集體辦托兒所慢慢消亡后,中國遲遲沒有形成一個正常的托兒市場。這其中既有出生人口下降的影響,也有政策和管理因素。
一是出生人口下降,導致街道、小區這些民辦托兒所因生源減少逐漸消失。公開資料顯示,人口增長最高峰1987年人口出生率是23.33‰,出生人口數高達2508萬;2000年后,人口出生率降至12‰左右,出生人口數在1600萬左右徘徊。兩相比較,每年出生人口數減少約九百萬。
二是托兒所的歸口部門不明確、不清晰,導致民辦托兒所面臨著無法申領牌照、沒有安全監管等尷尬。例如,劉女士想辦托兒所,向教育部門咨詢,教育局幼兒教育管理的范圍是3-6歲幼兒;向衛生部門咨詢,說不歸他們管;最后在工商部門以教育咨詢方式拿下營業執照,卻只能提供咨詢,不具備提供午餐、全日制托育資格。
三是雖然早教市場上也有一些私立機構招收3歲以下嬰幼兒,但在服務上偏重早期教育和智力開發,且收費高昂,缺乏公益性和普惠性,并不能滿足廣大家長的實際需求。
撫育是家庭的重要功能之一,在傳統社會通過中國傳統的家族制度、家產制度的保障得以實現。但是這樣一種家庭制度在中國集體化時期已經被打擊、消解。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前,國家建立了一個惠及廣大勞動者的公共托幼系統,幫助廣大婦女平衡了家庭和工作,提高了婦女的勞動參與率。20世紀90年代末以后,公共托育制度瓦解,家庭承接了國家、企業甩出來的育兒包袱,但國家對核心家庭的支持始終缺位,撫育成為大多數家庭的不可承受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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