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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克武:鑄造“國魂”——晚清時期梁啟超的“國民”思想
近代中國知識分子“為故國招魂”的志向,可以追溯到晚清“戊戌變法”失敗后,中國思想界的發展。由于政治革新的幻滅,知識分子開始采取思想救國的路子。梁啟超在“戊戌政變”之后流亡日本,創辦《清議報》。誠如張佛泉所指出的,在這一時期任公思想最重要的發展是在德國政治學者伯倫知理的影響下,形成了“國家”與“國民”的觀念。1899年梁啟超在《清議報》第33期發表了兩篇文章,一篇是《國民十大元氣論》(一名《文明之精神》),一篇是《中國魂安在乎》。在這兩篇文章中,梁任公開始觸及所謂現代國家之精神基礎的問題。簡單地說,任公追問中國在建立現代國家時,需要具有何種精神品質的現代“國民”。任公將此基礎分別稱為“國民之元氣”與“中國魂”。他認為文明有“形質”面與“精神”面:“衣食器械者,可謂形質之形質,而政治法律者,可謂形質之精神也。若夫國民元氣……是之謂精神之精神。”任公指出,“精神既具,則形質自生”,“求文明而從精神入,如導大川,一清其源,則千里直瀉,沛然莫之能御”。
在第一篇文章之中,梁任公本來想寫國民所需要的十大元氣,后來只寫了“獨立論第一”,其他的部分則未能寫成。任公說:“獨立者何?不借他力之扶助,而屹然自立于世界者也。”具有獨立精神的是“國民”或“公民”,不具者則是“奴隸”。他后來所寫的《十種德行相反相成義》,談到獨立與合群、自由與制裁、自信與虛心、利己與愛他、破壞與成立,應該與“十大元氣”的論旨有關。
在同一期,任公又寫了《中國魂安在乎》,這一篇和同期《自由書》專欄中前一篇《祈戰死》相關。任公呼吁:
今日所最要者,則制造中國魂是也。中國魂者何?兵魂是也。有有魂之兵,斯為有魂之國。夫所謂愛國心與自愛心者,則兵之魂也。而欲將制造之,則不可無其藥料與其機器。人民以國家為己之國家,則制造國魂之藥料也;使國家成為人民之國家,則制造國魂之機器也。
這兩篇文章大致上觸及了任公國民思想的兩個面向,亦即個人獨立自主的精神與為國捐軀的愛國心。在任公看來,這兩方面是未來中國所需要的“國魂”中的重要組成部分,簡單地說就是現代國民對國家的認同。
1902年任公再次編輯《清議報》《新民叢報》上他的文章,如《少年中國說》《中國積弱溯源論》《論國家思想》《論進取冒險》等,加上“傷心人”(麥孟華)的《論中國今日當以競爭求和平》與《排外平議》兩文,由上海馮鏡如所經營的廣智書局出版,名為《中國魂》。這本書尤其凸顯了任公“招魂”的志向。在該書序文之中,任公說這本書是為了“舒中國之癥結,鑿中國之沌竅,延中國之血脈,提中國之精神。他日釵拿[中國]人雄飛大地,即此其原動力也”,又說“嗚呼!大和魂既翔于東方矣,中國如待招也。吾將起靈均于九原”。值得注意的是,此書之中的“中國魂”,一方面是以“新民德”為宗旨,因此包括《新民說》(如《論國家思想》《論進取冒險》)上的文章;但也包括“開民智”的部分,亦即提供國民所需要的基本知識,如當時中國的人種、人數、宗教、地理狀況、經濟建設與對外關系等“中外大勢”。
例如梁任公所“想象”的中國人種有以下八種:漢種、通古斯種(滿種)、蒙古種、高加索種、馬來種、土耳古種(日文的漢字表記,即土耳其人)、西藏種、苗種。再者,書中列出的中國宗教則有以下九種:儒教(以“忠恕”為宗旨)、道教(以“制欲養心”為宗旨)、佛教(以“脫俗離欲”為宗旨)、白蓮教(以“激發民心,謀為不軌”為宗旨)、喇嘛教(以“結眾聯盟”為宗旨)、回教(伊斯蘭教,以“求長生說天道”為宗旨,教主“謨化滅獨”)、天主教(以“造世界”為宗旨)、耶穌教(以“救眾生”為宗旨)、拜物教(以“崇拜自然物”為宗旨)。總之,全中國四萬萬人作為一個有“魂”的人種,即由不同種族與宗教之人群所組成。
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任公在思索“中國魂”時也提到其所需要的物質基礎,他和后來的孫中山一樣,非常強調鐵路的重要性。他擬定了十多條鐵路路線,并說“鐵路者中國之血輪也,未有血輪已凅,而靈魂尚能依附者。此哀時客所謂鐵路時代也”。這樣一來,中國魂所代表的不但是“魂”之比喻所具有的抽象意涵,也和凝聚此一精神的經濟建設密不可分。
在鐵路表之后,任公還附上了“歷代革命軍及割據國所憑借地理表”,列了陳勝、吳廣以降七十余位領袖的姓名與根據地。這或許顯示在1902年對中國魂的“想象”之中,任公還欲掩彌彰地插入了“革命思想”,這與他在訪美之前所主張的“破壞主義”相互呼應。
其后,通過1902-1903年在《新民說》上發表的文章,尤其是其中的《論尚武》一文,以及1904年他所編輯的《中國之武士道》一書,任公又繼續探索上述《中國魂安在乎》一文中所提出的問題。但這時他不再感嘆中國缺乏武士道精神,反而在中國傳統之中找尋“尚武”精神的淵源。在《論尚武》一文中,任公說:“孔子固非專以懦緩為教者也,見義不為,謂之無勇;戰陣無勇,斥為非孝:曷嘗不以剛強剽勁聳發民氣哉!”在《中國之武士道》的凡例中任公又表示:“武士道者,日本名詞,日人所自稱大和魂,即此物也。以其名雅馴,且含義甚淵浩,故用之”,“本編采集春秋戰國以迄漢初,我先民之武德,足為子孫模范者,以列傳體敘次之,加以論評,以發揮其精神”。
任公的國民觀念無疑源于西方“citizenship”(市民)觀念與日本明治之后國家主義之國民觀。他的想法不但受伯倫知理之啟發,也受到中村正直所譯英國塞繆爾·斯邁爾斯所著《西國立志編》(Self-Help: With Illustrations of Conduct and Perseverance)與彌爾《自由之理》(On Liberty),以及日本思想界吉田松陰的影響。他的國民觀念不但強調國家認同的“形式的公民權”(formal citizenship)之層面,也重視國民應具有何種政治社會之權利的“實質的公民權”(substantive citizenship)之層面。
那么中國所需要鑄造的“國魂”是否全由西方與日本引進呢?任公不以為然。誠如上述,在他看來,中國所需要的愛國精神就是屈原與墨子的精神,而武士道在中國也有悠遠的傳統。在談國民的獨立精神的時候,他說“獨立者,實行之謂也”,也就是實現王陽明所謂“知行合一”。再者,獨立也指奮斗不懈,其實就是儒家所謂“舍我其誰”:
獨立云者,日日以孤軍沖突于重圍之中者也。故能與舊風氣戰而終勝之。孔子曰:“天下有道,丘不與易。”孟子曰:“當今之勢,舍我其誰。”獨立之謂也,自助之謂也。
由此可見,任公借國民觀念而鑄造的“中國魂”,其中包含了來自西方(與日本)的文明精神,同時也包含了中國固有的精神資源,而兩者之間可以相輔相成。
這樣的想法一直貫穿于梁任公思想之中。在上述兩篇文章出版之前,1897年,梁任公曾撰有《論中國之將強》(流亡日本之前,刊于《時務報》第31冊),認為中國物產富饒、人才充足、智力優越、勤勞樸實,擅長移民海外,他因此大聲疾呼“中國無可亡之理,而有必強之道”。1899年中,任公又撰寫《論中國人種之將來》(《清議報》第19期),針對當時有人提出的“中國必亡論”與“保全中國論”,提出他的看法。任公樂觀地說,“二十世紀,我中國人必為世界上最有勢力之人種”,這是因為中國人種有以下四個特質:“富于自治之力”“有冒險獨立之性質”“長于學問,思想易發達”“民人眾多,物產沃衍,善經商而工價廉,將握全世界商工之大權”。
在1903年之后,任公對墨子學說與陽明思想的反復探究,也都是為了挖掘中國固有的精神資源,找尋源于傳統文化的“元神真火”。1903年自美返國之后,任公在他所撰寫的《論私德》中,提出“正本”“慎獨”“謹小”等王學的德目,來鑄造新民,正是《新民說》所揭橥“采補”與“淬厲”并重的具體展現。接著在1904年的《子墨子學說》中,梁氏則強調中國人有兩個嚴重的缺點,一是自私自利,一是“命”的觀念太強,因而不知自立自強,也缺乏西方冒險進取的精神。他覺得墨子的學說可以幫助國人解決這些問題。如墨子以兼愛為中心的“利他主義”,可以幫助國人醫治自私自利的毛病,了解到正確的群己關系。而墨家精神之中最讓他感動的,就是由兼愛、明鬼觀念而產生的“輕生死”“忍苦痛”的精神,他認為:“欲救今日之中國,舍墨學之忍苦痛則何以哉,舍墨學之輕生死則何以哉?”換言之,在“新民”的理想之下,梁啟超覺得傳統儒家“殺身成仁”“舍身[生]取義”的理想在實踐之上有其限制性,“非學道有得者,不能切實體認,其平時養成之既甚難,其臨事應用之抑亦不易,以故往往不能逮下”。他認為如果要使每一個國民都變成儒家的君子,具備現代國家思想,至少必須也要仰賴像墨家那種宗教觀念,才能讓人們為一個群體的道德理想而超越生死,在關鍵時刻敢于為國捐軀。總之,在《清議報》《新民叢報》時期,任公努力地會通中西思想資源,以國民來建構國魂、充實中國人種,希望借此能使國人屹然強立于天演界,而免于亡國與滅種的威脅。
(本文摘自黃克武著《文字奇功:梁啟超與中國學術思想的現代詮釋》,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2024年1月。澎湃新聞經授權發布,原文注釋從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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